[公告]南方航空: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5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 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7年6月26日、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11月8日 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约定, 本公司拟以6.27港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90,000,000 股(含590,000,000股)H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9,930.00万港元(含369,930.00万港元)。 根据发行方案约定,如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H=PH0-DH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H=PH0/(1+EH)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 调整: PH=(PH0-DH)/(1+EH) 其中,PH0为本次调整前的发行价格,PH为本次调整后发行价 格,DH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H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根据发行方案约定,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H1=QH0×PH0/PH 其中,QH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H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H0为 调整前发行价格,PH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进行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为现金 红利每10股人民币1元(相当于每10股1.144港元)(含税),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156港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00,925,925股(含600,925,925股)。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进行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为现金 红利每10股人民币1元(相当于每10股1.22港元)(含税),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034港元/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613,075,903股(含613,075,903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6.156港元/股-0.122港元/股)=6.034港元/股。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数量×调整前发行价格/ 调整后发行价格=600,925,925股×6.156港元/股/6.034港元/股 =613,075,903股(向上取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本公司将根 据发行方案约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上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8 年3月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1号),核准公司增 发不超过600,925,92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综合本次发行方案约定及证监会核准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H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采取前述方案约定的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即 6.034港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选取 方案约定的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和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的孰低值,即不超过600,925,925股(含600,925,925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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