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国电02: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31日 08:15:58 中财网



6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1
-
6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
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境内机构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为记账
本位币。本集团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美元、港币等货币为
其记账
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
企业合并


企业
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
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
)
;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
)
不足以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按上述同一控制的原则处理;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本集团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
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
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按上述非同一控制的原则处理;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一揽子交易的判断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本集团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协议条款,以及各个步
骤中所分别取得的股权比例
、取得对象、取得方式、取得时点及取得对价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集团
通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
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
项其他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
本集团
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为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

主体。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
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
本集团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
日起纳入
本集团
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
本集团
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集团

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
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但内部交易表
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子公司的
所有者
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
收益中不属于
本集团
所拥有的部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本集团
向子公司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
本集团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
本集团
对该子公司的
持股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
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
持股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集团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



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7.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
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
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
的原则处理;以及

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
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
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
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

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


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
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
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
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
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
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
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8.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
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交易所形成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利息,于结算日所有权转移后开始计提并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
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
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不
会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或者所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
分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
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
(

12
个月
)
内到期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
(

12
个月
)
的持有
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
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
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
他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
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
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
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
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
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
(含
20%
)但尚未达到
50%
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
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
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
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
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
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
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
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
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利
润分配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
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
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
衍生工
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
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
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
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不确认金融资产。



9.
套期工具


为规避某些
风险,本集团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集
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集团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以及对境外经营净
投资的套期。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
套期交易的策略。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集团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
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1
)公允价值套期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
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当本集团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或不再符合
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2
)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将在该项资产或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集团预期原计入其
他综合
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集团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则将已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成本中
/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外,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
出,计入
当期损益。




当本集团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已行使或不再符合
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将在预期交易发生并计入损益时,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损益。如果预期交易不会发生,则将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立即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采用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的方法进行核算。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
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的利得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
益。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在处置境外经营时,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的客观依据。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单
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a.
电力行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应收售电款、售热款及单项金额超过
10
万元以上的非售
电、售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b.
本集团
下属
子公司平庄能源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年末
账面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应收款项。



c.
其他非电力行业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笔金额达同类应收款项余额
10%
及以上的款项。



B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a.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
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
本集团对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账龄在
6
个月以内的应收售电款、售热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
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越长收回的可能性风险越大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
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
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本集团对上述应收款组合一般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相关坏账准备。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比例


(A)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国电力相关计提比例如下:


a).
电力企业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6

6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b).
化工、冶金企业


账龄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6

6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c).
非电力、化工、冶金企业


账龄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1

6

1-2 年

2

10

2-3 年

3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B)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长源电力相关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0

0

1-2 年

3

3

2-3 年

5

5

3-4 年

20

20

4-5 年

40

40

5-6 年

70

70

6 年以上

100

100



(C)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
国电科环
相关计提比
例如下



a).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龄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下同)

2

6

6 个月-1 年

6

6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b).
北京龙源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账龄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下同)

0

0

6 个月-1 年

6

6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
D
)

本集团除国电力

长源电力
和国电科环
之外的子公司相关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6

6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款项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
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及自制半成
品、库存商品、产成品、
房地产开发产品和按建造合同核算形成的工程施工等,以实际成本计价。



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和拟开发产品。非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为
购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持有的原材料、库存商品。



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目的物
业;拟开发产品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已完工开发产品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拟开
发产品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
年末
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




2
)存货取得
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
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本集团
从事
非电力行业
业务
的子公司的存货核算方法如下: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成本、施
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
研究
院等从事工程施工业



务的存货按建造合同核算。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
止所发生的、与执
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
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
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
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
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资产负债表日对工程建造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确
认合同预计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
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
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
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
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

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
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



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
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
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
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
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
的利息和其他
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
)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
行调整后的金额;(
2
)可收回金额。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8
“金
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
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
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
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



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
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
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
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
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
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
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
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
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
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
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
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
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
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
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
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集
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
207

7

1
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
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
5
、(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
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
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
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
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
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
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
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
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



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9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
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计入当期损益。



15.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次月起,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对存在关停机组的发电企业经向本集团及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后可在关停期限内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


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一)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

0—3

4.85-8.33

(二)输电线路

30—35

0—3

2.77-3.33

(三)变电设备

18—22

0-5

4.32-5.56

(四)配电线路及设备

14-22

0—5

4.32-6.93

(五)用电计量设备

7—12

0

8.33-14.29

(六)通讯线路及设备

5—14

0—3

6.93-20.00

(七)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4—12

0—5

7.92-25.00

(八)水工机械设备

10—20

3

4.85-9.70

(九)检修及维护设备

10—20

0—3

4.85-10.00

(十)生产管理用工器具

5—14

0—5

6.79-20.00

(十一)运输设备

6—12

0—3

8.08-16.67

(十二)生产及管理用房屋

8—40

0—5

2.38-12.50

(十三)生产用建筑物

8—55

0—5

1.73-12.50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一)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5—22

0—5

4.32-20.00

(二)非生产用房屋

8—45

0—5

2.11-12.50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


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三)非生产用建筑物

30—40

0—3

2.43-3.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
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
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20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
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5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
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
在建工程



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
产。



本集团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具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为:



1
)新建电源项目转固定资产的标准为:通过机组满负荷试运行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机组技术改造转固定资产的标准为: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其他工程转
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
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
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
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
相符。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20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7.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
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
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
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
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
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
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
)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
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
各类按直线法分期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土地使用权


15-50

采矿权


3-30

海域使用权


50

专利权


5-10




类别


使用寿命(年)


非专利技术


5-10

软件


3-5



年末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
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
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
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3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20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
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
列示




本集团的各主要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的内容、摊销年限如下表所示。



内容


摊销年限


租赁费

租赁期限

移民工程款

30

运营服务费

20

土地塌陷补偿费

10

其他

受益期限



20.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
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
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
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
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主
要存在如下离职后福利:


①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该类离职后福利
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
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企业年金计划


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该类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
存计



划,本集团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并向年金计
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
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
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
定的退休年
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

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本集团其
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
奖金计划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
负债或净资产,计划相关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利息净额和重新计
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
应付债券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
债券
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
的经济实质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或其组成部分
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不属于复合工具的债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作为负债
处理;债券发行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
内按实际利率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本集团发行
的属于复合金融工具的
债券
,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
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
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发行
债券
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
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
除。



23.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



现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
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
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
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集团
下属
子公
司宁夏英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收入按如下原则确认:



开发产品: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即开发产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
项目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售自用房屋:自用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该房屋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租物业收入确认方法


按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有免租期的考虑免租期)与租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
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确认出租物业收入的实现。




其他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与收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
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



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
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

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5.
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
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合同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
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
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
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
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对于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
BOT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集团于项目建造期间,对
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
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2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
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
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
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
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
)政府文
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
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
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

重大不确定性;(
2
)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
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
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
)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
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
收到;(
4
)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
分期计入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
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
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
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
暂时性差(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