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16凯迪01:2018-146“16凯迪01”、“16凯迪02”2018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39证券简称:*ST凯迪公告编号:2018-146 债券代码:112441债券简称:16凯迪01 债券代码:112442债券简称:16凯迪02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凯迪01”、“16凯迪02”2018年 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共分为两 个品种,分别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16凯迪0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16凯迪02”),本次付息的债 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凡在2018年9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9月6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 年9月7日发行的“16凯迪01”、“16凯迪02”至2018年9月6日 将期满2年。根据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6凯迪01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3.债券简称:16凯迪014.债券代码:1124415.发行总额:8亿元 6.债券期限:2+1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10%,2016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 日,票面利率为6.10%;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票面利率 为6.10%。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9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1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16凯迪01于2016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9月7日 (二)16凯迪02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3.债券简称:16凯迪024.债券代码:1124425.发行总额:2亿元 6.债券期限:3+2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70%,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 日,票面利率为6.70%;2019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票面利率 为6.70%+调整基点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9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2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16凯迪02于2016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9月7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凯迪01” 的票面利率为6.10%,每手“16凯迪01”(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6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8.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4.90元);“16凯迪02” 的票面利率为6.70%,每手“16凯迪02”(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6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0.30元)。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1 和16凯迪02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 息的支付。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 2.除息日为2018年9月7日; 3.付息日为2018年9月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9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6凯迪01”、“16凯迪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 “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1 和16凯迪02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 息的支付。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 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邮编:430223 联系人:王玉雄 咨询电话:027-67869018 传真:027-67869018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 厦22层 联系人:辛志军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3559026650 传真:010-59026602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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