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16凯迪01:2018-146“16凯迪01”、“16凯迪02”2018年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31日 19:46: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39证券简称:*ST凯迪公告编号:2018-146
债券代码:112441债券简称:16凯迪01
债券代码:112442债券简称:16凯迪02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凯迪01”、“16凯迪02”2018年
付息风险提示性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共分为两
个品种,分别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以下简称“16凯迪01”)、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16凯迪02”),本次付息的债
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凡在2018年9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9月6日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6
年9月7日发行的“16凯迪01”、“16凯迪02”至2018年9月6日
将期满2年。根据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6凯迪01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一)
3.债券简称:16凯迪014.债券代码:1124415.发行总额:8亿元
6.债券期限:2+1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10%,2016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
日,票面利率为6.10%;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票面利率
为6.10%。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9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1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16凯迪01于2016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9月7日
(二)16凯迪02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品种二)
3.债券简称:16凯迪024.债券代码:1124425.发行总额:2亿元
6.债券期限:3+2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70%,2016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
日,票面利率为6.70%;2019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票面利率
为6.70%+调整基点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9月7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16凯迪02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16凯迪02于2016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9月7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凯迪01”

的票面利率为6.10%,每手“16凯迪01”(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6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8.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4.90元);“16凯迪02”

的票面利率为6.70%,每手“16凯迪02”(面值1,000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6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0.30元)。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1
和16凯迪02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
息的支付。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6日;
2.除息日为2018年9月7日;
3.付息日为2018年9月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9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6凯迪01”、“16凯迪02”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
“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预计不能按期支付16凯迪01
和16凯迪02的利息,公司会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利
息的支付。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
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邮编:430223
联系人:王玉雄
咨询电话:027-67869018
传真:027-67869018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
厦22层
联系人:辛志军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3559026650

传真:010-59026602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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