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百达精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6:51:08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331 股票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史建伟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5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
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
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时间
为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9月3日,共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刊登在 2018


年0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公
司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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