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航空: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7:41:08 中财网


证券代码:
600115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一八年八月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17年修订)、《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
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
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18年
7月
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8年
8月
25日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份有关问
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8]571号)的批复,经公司
2018年
8月
30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年第一次
H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
/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
区管理局、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根据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经
2018

8月
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
4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均瑶集团及下属
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发行对
象、认购股数及金额进行细化与明确,具体为: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
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
/或其指定子公司和结构调整基金”细化与明确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
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均瑶集团及
/或其指定子公司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1,000,000,000股
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

73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份”细化与明确为
“均瑶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410,958,904股
A股
(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
A股股份;上海吉道航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589,041,096股
A股(含本数),其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0万元(含本数)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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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一次性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期的
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A股股票
的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发行人
A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若公司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
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类别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H股股票的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
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
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H股股票的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发行人
H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H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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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若发行人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
香港联交所等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履行完相关境内外监管或审批程序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16,438,355股(含
1,616,438,355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80,000.00万元(含
1,180,000.00万元)。根
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
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拟认购金额
1吉祥航空
342,465,753股
250,000.00万元
2均瑶集团
410,958,904股
300,000.00万元
3上海吉道航
589,041,096股
430,000.00万元
4结构调整基金
273,972,602股
200,000.00万元
合计
1,616,438,355股
1,180,000.00万元

若发行时,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
1,616,438,355股)
×实际发行价格
≤募
集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数量为
1,616,438,355股,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认购。


若发行时,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
1,616,438,355股)
×实际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数量根据募集
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
A股股份数量
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
A股股份数量上限占
本次发行
A股股份数量上限的比例相应调减其所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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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17,677,777股(含
517,677,77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
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
A股和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互为条件。互为条件是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任何一项未能获得其应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批准或核准,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
/或中国
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及他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或因其他原因而未能成功发行,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非公开发行
H股的任何内
容均不予实施。



6、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
A股
股票数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
A股股票数量
×实际发行价格,且不超过人民币
1,180,000.00万元(含
1,1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用于
引进
18架飞机项目、购置
15台模拟机项目和购置
20台备用发动机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5,030.00万港元(含
355,030.00万港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一般运营资
金。



7、所有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和
/或
H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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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
A
股和
/或
H股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的相
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
/或
H股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
关股份锁定事宜(如需)。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
/或
H股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若按照本次非
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份上限发行匡算,发行完成后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
司、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5%,视同公司
的关联方,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
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和
H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结构
调整基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
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如涉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事项时,关联股东(如涉及)
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9、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
[2013]43号)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
预案之“第七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之“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
2018-2020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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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预
案之“第八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11、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航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
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1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1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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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目录


公司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录
......................................................................................................................................
8
释义
....................................................................................................................................
10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5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2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概况
...................................................................20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方案概况
...................................................................24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关系
..............................................26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26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7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27
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29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对象之间关系
...............................................................................................
3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
39
第三节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41
一、《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41
二、《补充协议》摘要
...............................................................................................
51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5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5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5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61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64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收入结构变化
...............
64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65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
6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资金、资产占用及担保情况
...............................................
66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66
第六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67
一、行业风险
...............................................................................................................
6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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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
68
三、财务风险
...............................................................................................................
69
四、管理风险
...............................................................................................................
70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相关风险
.......................................................................70


第七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72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72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74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2020年)
.................................................76


第八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79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7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81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8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84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85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
89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90


第九节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9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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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东方航空
/本公司
/公司
/发行
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东航集团指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均瑶(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发行对象、认购人指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合称或
其中任何一家

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非公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开发行
A股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非公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开发行
H股H股股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


本预案指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吉祥航空指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均瑶集团指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吉道航指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诚通集团指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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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结构调整基金指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东航金控指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东航国际指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波音
/波音公司指
Boeing
Commercial
Airplanes
空客
/空客公司指
Airbus
Group
达美指
Delta
Air
Lines,
Inc.
法荷航指
Air
France-KLM
Group
澳航指
Qantas
Airways
CAE公司指
Canadian
Aviation
Electronics
Inc
L-3公司指
L3
Technologies,
Inc.
Flight
Safety公司指
Flight
Safety
International
Inc.
GE公司指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RR公司指
Rolls-Royce
plc
CFM公司指
CFM
International
最近三年指
2015年、
2016年和
2017年
最近三年及一期指
2015年、
2016年和
2017年及
2018年
1-6月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局、民航局指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其下属单位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
十三五指
2016-2020年

1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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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董事会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方航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股份认购协议》指

开发行
A股股份认购协议》
东方航空与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签署的《附条
《补充协议》指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

议》
《公司法》指《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
A股指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港币认购和

H股指

交易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衡量民航客运业务量的单位,即公里数与乘客数

收入客公里指

的乘积
一定时间内空运企业运输生产的总产量,计算方

周转量指

式为运输量和运输距离的乘积
反映航空客运公司运营效率的指标,计算方式为

客座率指

实际承运人数÷可供座位数×
100%
空客公司研制的双发中短程
150座级客机,包括


A320指

A318、A319、A320及
A321等型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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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指空客公司研制的双过道宽机身中远程客机


A350指空客公司研制的双发远程宽体客机
波音公司生产的一种中短程双发喷气式客机,包

B737指


B737-100至
900、B737-8MAX等型号
波音公司生产的一种中大型、长航程、宽体双发

B767指喷气式飞机,包括
767-200、767-300、767-200ER、
767-300ER、767-400ER等型号
波音公司生产的一种中远程双引擎宽体客机,包

B777指


B777-200、B777-300、B777F等型号
波音公司生产的一种超远程中型客机,包括


B787指

787-8、787-9、787-10等型号

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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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A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东方航空
A股股票代码:
600115
H股股票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H股股票简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H股股票代码:
00670
ADR上市地:纽约证券交易所
ADR股票简称:
China
Eastern
ADR股票代码:
CEA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号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201202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三路
36号东航之家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200335
注册资本:
14,467,585,682元
电话:
021-22330920、021-22330921
传真:
021-62686116
电子邮箱:
ir@ceair.com
网址:
www.ceair.com
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
经营范围: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
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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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
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
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东方航空为三大国有控股航空公司之一,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国内和经批准的国
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公司总部和运营主基地位于国
际特大型城市上海。公司以经济高度发达、出行需求旺盛的上海为核心枢纽,以地处
东南亚门户的昆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西北门户的西安为区域枢纽。通过与天合
联盟成员合作,公司构建并完善了覆盖全国、通达全球的航空运输网络。


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东方航空运营着
637架客运飞机(其中包括托管公务

10架)组成的现代化机队,主力机型平均机龄约
5.5年,是全球大型网络航企中
最年轻、最精简的机队之一。作为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线网络通达全球
177个国
家、
1,074个目的地。

2017年,公司共承运旅客
11,081万人次,同比增加
8.9%。截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常旅客会员总量达
3,336万人
,集团客户总数达到
5,727
家。


公司
2015年至
2017年及
2018年
1-6月分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2018年
1-6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客运
4,896,700
94.62
9,081,200
93.86
8,325,300
91.42
7,839,700
90.81
货运
174,500
3.37
362,100
3.74
594,800
6.53
646,600
7.49
其他
103,700
2.00
232,000
2.40
186,300
2.05
146,800
1.70
总计
5,174,900
100.00
9,675,300
100.00
9,106,400
100.00
8,633,100
10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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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经济与行业政策持续利好

(1)经济发展带动居民出行需求快速增长
“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深化供给侧改革,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增长,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将进
一步提升。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消费升级的趋势以及大众旅游时代的兴起,推动商
务出行与旅游出行的需求持续增长,航空运输业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


(2)国家战略与行业支持政策陆续出台
“十三五”期间,国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
带战略。设立雄安新区、建设北京新机场、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及打响“四个品牌”

等有利机遇,为我国民航业持续发展奠定经济与市场基础。

2012年,国务院发布《国
务院关于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2]24号),提出“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
“科学规划安排国内航线网络”、“着力提高航空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空管
系统”等多项切实意见,为民航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根据民航“十三五”规划,到
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
色的现代民用航空系统,满足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航空运输持续安全,航
空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增强,行业治理能力明显加强,运输质
量和效率大幅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更加突出,在国家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2、航空运输行业蓬勃发展

(1)全球航空运输业稳定向好
近年来,全球航空运输需求稳定,全球航空业盈利普遍向好。根据国际航空运输
协会(
IATA),
2017年全球航空旅客总周转量较
2016年增长
7.5%,货邮总周转量

2016年增长
9.3%;旅客运输量
40.81亿人次,同比增长
7.11%,货邮运输量
5,990
万吨,同比增长
9.11%;全年平均客座率达到
81.2%。预计
2018年旅客总周转量预
计增长
6.0%;旅客运输量将增长
5.6%至
43.11亿人次,客运收入增长
9.2%至
5,810
亿美元;货邮运输量增长
4.3%至
6,250万吨,货运收入增长
8.6%至
592亿美元;预

2018年航空公司的整体利润将增长
11%至
38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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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航空运输业快速增长,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中国航空业在全球航空业中表现优异。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数据,过去五年,全行
业旅客运输量年均增长率达
11.5%;全行业旅客周转量年均增长率达
13.6%。2017
年,民航年旅客运输量增长
13.0%至
5.52亿人次,国内航线旅客运输量增长
13.7%至


4.96亿人次,国际航线旅客运输量增长
7.4%至
5,545万人次。

2017年,我国民航累计完成周转总量
1,083.1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12.5%。其中,
旅客周转量
9,512.8亿人公里,同比增长
13.5%;货邮周转量
243.5亿吨公里,同比
增长
9.5%。全国民航实现客座率为
83.2%,为近年来最高水平。

2018年,中国民航
业将坚守安全底线,预期旅客运输量指标突破
6亿人次,同比增长
11.4%。根据国际
航空运输协会(
IATA)报告,未来全球航空客运市场的重心将转移至发展中国家,
中国航空客运市场将得益于全球经济形势的持续改善和亚太地区收入客公里的强劲
增长,预计
2018年中国国内客运市场将实现稳定增长,并将在
2022年居全球首位。



3、“五个中心”“四个品牌”助力上海航空枢纽建设

上海位于亚欧美大三角航线端点,飞往欧洲和北美西海岸航行时间约为
10小时
左右,飞往亚洲主要城市时间在
2至
5小时内,航程适中;
2小时飞行圈资源丰富,
涵盖中国
80%的前
100大城市、
54%的国土资源、
90%的人口、
93%的
GDP产出地
和东亚大部分地区。

2018年,上海提出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科技
创新”五个中心及打响
“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
”四个品牌的设想,
依托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受益于长江经济带战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区等支持政策、把握上海迪士尼乐园开业并运营成熟的契机,上海作为我国航空枢纽
的区位优势逐渐凸显。



2017年,上海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分别实现旅客吞吐量
7,000万人次与
4,188万
人次,分列国内民航机场第二与第七名;分别实现货邮吞吐量
382万吨与
41万吨,
分列国内民航第二与第九名。依托建设“五个中心”、打响
“四个品牌
”的契机,上海
将着力建设浦东枢纽、虹桥枢纽和洋山深水港区国际级枢纽,打造更开放的国际枢纽
门户,积极服务长三角地区和国家经济战略。



4、公司行业优势地位持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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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三大国有控股航空公司之一,围绕实现“打造世界一流、建设幸福东航”

的发展远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客户经营理念和大数据分析手段,强化客户体验,
加快从传统航空运输企业向现代航空集成服务商转型,行业优势地位不断巩固。


“枢纽网络、成本控制、品牌经营、精细化管理、信息化”是公司的五大战略。

公司立足上海核心枢纽,巩固西安、昆明区域枢纽,作为基地航空公司加快推进北京
新机场基地建设项目;持续优化航线网络,在上海、昆明和西安枢纽市场保持了较强
的市场影响力,在北京、南京、成都、青岛等核心市场的竞争力也不断增强。公司持
续改善成本结构,通过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通过优化运力资
源的布局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完善运控、客舱等系统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人
员工作效率;通过推广运用资产管理平台,有效盘活现有资产。公司通过实施品牌经
营战略,公司“世界品位,东方魅力”的品牌价值获得了旅客和社会各界的认可。此
外,公司稳步推进精细化管理战略,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通过实施信息化战
略,不断提升
IT项目建设和管控能力,有效提高了运行效率。


公司积极应对国际地缘政治变动,汇率、利率及油价波动等挑战,持续深化与达
美、法荷航、澳航等国际知名航企的合作,在枢纽市场与核心市场保持较强的市场影
响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和意义


1、响应国家深化国企改革号召,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

当前党和国家鼓励大力发展国有和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
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引入吉祥航
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

其中,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通
过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拟合计持有公司交易后不超过
A股总股本
10%
股份和
H股总股本
10%股份(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通过引入该等
优质战略投资者,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管
理水平,为公司战略的实施和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符合当下国家国有企
业改革的总体思路,也是响应上述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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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国家政策,推进上海市建设“五个中心”、打响
“四个品牌
”的重要战略部署

“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望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一带
一路”倡议、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响
“四个品牌
”等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新战略,
为航空运输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总部和运营主基地均位于上海,多年来致力于积极打造上海核心枢纽,优化
完善航线网络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上海乃至长三角及整个华东地区航空运输市场
的影响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将为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和
航运中心建设、提升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航空运输业水平带来积极的影响。



3、扩大机队规模,进一步提高航空运输能力

鉴于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民航运输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向好,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90.21亿元用于引进
18架飞机,以合理扩大公司机队规模、优
化机队结构,进一步扩充航空载运能力和优化航线与网络布局,从而更加深入地实施
公司“枢纽网络”战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持续收益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巩固公
司在航空行业的领先地位。



4、满足公司飞行培训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的飞行质量和效率

安全稳定的飞行体验和过硬的飞行员素质是航空公司塑造良好品牌形象,支撑航
空业务快速发展的基础。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公司每年需对飞行员进行初始
机型训练、升级训练以帮助飞行员获取相应资质,并对已获取资质的飞行员进行定期
复训,其中飞行模拟机是飞行员培训环节重要设备之一。随着公司机队规模与飞行员
队伍的壮大,公司对飞行模拟机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
9.96亿元用于购置
15台飞行模拟机,以满足公司大规模飞行员培训的需求,
提升飞行员专业素质,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的飞行质量和效率,符合中国民航局对飞行
员的培训要求,符合公司安全运营、严防风险的管理理念。



5、扩充发动机资源,保障主营业务发展

近年公司机队规模增长迅速,对发动机的需求与日俱增。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7.83亿元用于引进
20台备用发动机,以进一步增加公司备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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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储备,满足业务和机队规模较快扩大带来的对发动机日益增长的需求,更有效地
保障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6、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财务费用有所降
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偿债能力与盈利水平得以提升,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得以
增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得以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响应国家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上海
“五
个中心
”建设、打响
“四个品牌
”的重要战略部署;将有助于扩大公司机队规模、满足
公司飞行培训需求、扩充发动机资源,进而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增强公司
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优化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
及/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中,均瑶集团为吉祥航空及上海吉道航的控
股股东。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均瑶集团对吉祥航空持股比例为
63.12%,对上海吉
道航持股比例为
10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若按照本次非公
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份上限发行匡算,发行完成后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
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5%,视同公司的关
联方。结构调整基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人民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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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即发行对象
的认购价格,下同)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按“进
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发行人
A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发行人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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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16,438,355
股(含
1,616,438,355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80,000.00万元(含
1,180,000.00万元)。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和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上限拟认购金额
1吉祥航空
342,465,753股
250,000.00万元
2均瑶集团
410,958,904股
300,000.00万元
3上海吉道航
589,041,096股
430,000.00万元
4结构调整基金
273,972,602股
200,000.00万元
合计
1,616,438,355股
1,180,000.00万元

若发行时,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
1,616,438,355股)
×实际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数量为
1,616,438,355股,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认购。


若发行时,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上限(
1,616,438,355股)
×实际发行价格>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份数量根据募集
资金总额上限(
1,180,000.00万元)除以实际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
A股股份数量
计算至个位数(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各发行对象按其拟认购
A股股份数量上限占
本次发行
A股股份数量上限的比例相应调减其所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份数量。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
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于发行时根据审批机关核
准情况以及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
的认购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
量为准。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
A股股
票数量确定: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
A股股票数量×实际发行价格,且不超过
1,180,000.00万元(含
1,180,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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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亿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亿元)
1引进
18架飞机项目
96.70
90.21
2购置
15台模拟机项目
13.27
9.96
3购置
20台备用发动机项目
17.83
17.83
合计
127.81
118.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
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
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份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
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
A
股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
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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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
(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除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应
与已发行的
A股和
H股具有同等地位。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H股股票的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和截至定
价基准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
高者。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H股股票的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
日发行人
H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发行人
H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发行人在截至定价基准日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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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
香港联交所等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履行完相关境内外监管或审批程序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17,677,777股(含
517,677,777股)。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
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
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5,030.00万港元(含
355,030.00万港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一般运营资金。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
H股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份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
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
H股股份因发行人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
需遵守《公司法》、香港联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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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可在香港联交所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互为条件。互为条件是指,如本次
非公开发行
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任何一项未能获得其应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
的全部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中国民用航空局
(如需)及
/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
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或因其他原因而未能成功发行,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和非
公开发行
H股的任何内容均不予实施。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
司上海吉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H股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
及/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中,均瑶集团为吉祥航空和上海吉道航的控
股股东。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均瑶集团对吉祥航空持股比例为
63.12%,对上海吉
道航持股比例为
10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若按照本次非公
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份上限发行匡算,发行完成后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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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5%,视同公司的关
联方,吉祥航空及
/或其指定控股子公司、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参
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和
H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结构调整
基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股股票不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
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如涉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如
涉及)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东航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

需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
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5次普通会
议审议通过、于
2018年8月25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和
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8]571号)的批复,已经
获得公司
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一次
A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18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年
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
H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经
2018年8月30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
4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海吉道航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发行对象、认购股数
及金额进行细化与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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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待中国民用航空局(如需)及
/或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
管理局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
非公开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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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的发行对象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吉
道航和结构调整基金,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吉祥航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UNEYAOAIRLINES
Co.,
Ltd.
成立时间:
2006年
3月
23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吉祥航空
A股股票代码:
603885
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
8号
办公地址:上海闵行区虹翔三路
80号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资本:
179,701.35万人民币
电话:
021-22388581
传真:
021-22388000
网址:
www.juneyaoair.com


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航空配餐,飞机零配件的制造,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
(除

经营范围:
危险品
),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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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吉祥航空控股股东系均瑶集团,实际控制人系王均金先生。

吉祥航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股权委

托管理
王均金王瀚

35.00%


温州均瑶


50.00%
4.89%
36.14%
27.14%

均瑶投资
均瑶集团


2.69%


63.12%


吉祥航空
注:王均金直接持有均瑶集团、温州均瑶及均瑶投资
36.14%、35.00%及4.89%股权,并通过
其与王瀚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控制王瀚持有的均瑶集团、温州均瑶及均瑶投资
35.63%、


38.50%及14.09%股权。

3、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吉祥航空主营业务为航空客货运输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
货邮运输、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配餐等。


截至
2015年末、
2016年末和
2017年末,吉祥航空经审计总资产分别为
1,340,457.12
万元、
1,735,745.59万元和
2,023,69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分别为
336,510.13万元、
762,828.56万元和
865,025.57万元。

2015年、
2016年和
2017年,吉祥
航空营业收入分别为
815,823.81万元、
992,849.21万元和
1,241,169.05万元,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728.76万元、
124,907.42万元和
132,563.12万元。



4、最近一年简要会计报表

吉祥航空
2017年的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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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报表
总资产
2,023,691.11
流动资产
397,293.37
非流动资产
1,626,397.75
总负债
1,145,343.41
流动负债
568,244.47
非流动负债
577,098.94
所有者权益
878,347.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65,025.57
少数股东权益
13,322.1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
1,241,169.05
营业成本
1,107,235.69
营业利润
165,689.29
利润总额
182,628.87
净利润
135,192.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563.12
少数股东损益
2,629.62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收到处罚的说明

吉祥航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公司与吉祥航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

交易。



7、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公司与吉祥航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吉祥航空承诺:“认购资金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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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可用于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人将
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价款。”


(二)均瑶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
2月
14日
法定代表人:王均金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
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号37楼
邮政编码:
200032
注册资本:
80,000.00万人民币
电话:
021-51155831
传真:
021-51155831
网址:
http://www.juneyao.com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经营各类商品和
经营范围: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金银首饰、珠宝首饰、贵金属礼品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均瑶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均金先生。均瑶集
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6.14%


股权委托
管理35.63%王均金
均瑶集团
王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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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王均金持有均瑶集团
36.14%股权,并通过其与王瀚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合计控制均
瑶集团
71.77%股权。



3、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均瑶集团系一家以实业投资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自身实际从事的经营业
务主要为实业投资及项目投资,并通过其下属企业从事各项具体业务,业务涉及航空
运输、金融服务、现代消费、教育服务、科技创新五大板块,旗下拥有吉祥航空(股
票代码:
603885)、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327)、上海
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43)三家上市公司,以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小学、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知名单位。


截至
2015年末、
2016年末和
2017年末,均瑶集团经审计总资产分别为
3,080,933.79
万元、
3,563,109.96万元和
4,277,972.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分别为
554,978.17万元、
761,823.31万元和
862,976.51万元。

2015年、
2016年和
2017年,均瑶
集团营业收入分别
1,791,320.53万元、
2,071,184.65万元和
2,340,941.93万元,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3,411.47万元、
75,947.85万元和
69,785.62万元。



4、最近一年简要会计报表

均瑶集团
2017年的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报表
总资产
4,277,972.50
流动资产
1,287,415.61
非流动资产
2,990,556.88
总负债
2,820,257.87
流动负债
1,626,537.39
非流动负债
1,193,720.48
所有者权益
1,457,71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62,976.51
少数股东权益
594,738.1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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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并报表
营业收入
2,340,941.93
营业成本
2,217,699.05
营业利润
196,722.85
利润总额
215,253.11
净利润
145,30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785.62
少数股东损益
75,523.04


5、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收到处罚的说明

均瑶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6、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公司与均瑶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

交易。



7、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公司与均瑶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均瑶集团承诺:“认购资金是合

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可用于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人将
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价款。”


(三)上海吉道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
8月
1日
法定代表人:王瀚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
789号
301部位
C-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
789号
37层
邮政编码:
200030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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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51155501
传真:无
网址:无


企业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上海吉道航控股股东系均瑶集团,实际控制人系王均金先
生。上海吉道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股权委托管理


王均金
吉道航
均瑶集团
35.63%


王瀚
36.14%

100.00%


注:王均金持有均瑶集团
36.14%股权,并通过其与王瀚之间的股权委托管理安排合计控制均
瑶集团
71.77%股权。



3、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上海吉道航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上海吉道航成立于
2018年8月1
日,暂未开展经营业务,因此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发行对象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收到处罚的说明

上海吉道航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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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披露前
24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吉道航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
交易。



6、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公司与均瑶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公司与均瑶集团及上海吉道
航签署的《补充协议》,上海吉道航承诺:“认购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可用于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人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价款。”


(四)结构调整基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
09月
22日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F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D座7层
邮政编码:
100032(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