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开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股份”)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 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恒企教育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恒企教育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对其 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公司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企教育向招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曙萍 陈新文 陈政峰 2018年9月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