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0:40:23 中财网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瑞科技




发行人




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44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
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
8
]
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
[201
8
]
142
号)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管理细则》(中证协

[201
8
]
142
号)(以下
简称“《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


[201
8
]
279
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
证上
[201
8
]
279
号)

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
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
布的《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94元/股。


投资者请按9.94元/股在2018年9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9月12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
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报价时
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
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8年9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
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9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
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兴瑞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截
至2018年9月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为30.25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9.94元/股对应的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
证指数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新股4,600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397,396,534.60元。按本次发行价格9.94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724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59,843,465.4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396,534.60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兴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
简称为“兴瑞科技”,股票代码为“00293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
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
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
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
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兴瑞科技


,申购代码为

0
02937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
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

网上申购。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600万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为18,400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6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
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8

9

6
日(
T
-
4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参考公司基本面、所处行
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
.94

/
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
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
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
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
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
9
.94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
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
2
2.99
倍,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
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5,724万元,扣除预计
发行费用59,843,465.4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34.60元,不超
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397,396,534.60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8年9月11日
(T-1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9月12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9.94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
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
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
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
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9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
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
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
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
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
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09:15-11:30、
13:00-15:00。


②2018年9月1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
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市值按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
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
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


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
,
000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
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
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
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8年9月1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9月14日(T+2日)公告
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8年9月12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8年
9月
12日

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
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
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
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
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
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9月3日(T-7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兴瑞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兴瑞科技

指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海证券

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
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2,7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
1,84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
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
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
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
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




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
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报价
数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
期,即2018年9月12日

《发行公告》

指《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8年9月5日(T-5日)至2018年9月6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
间。截至2018年9月6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
子平台系统收到3,1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6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
信息,报价区间为5.39元/股-9,094.00元/股,申报总量为2,917,990万股。配
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2018年9月3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参与
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核查,其中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核查资料,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
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5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的
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3,1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828个配售对
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不存在禁止
配售的情形,申购总量为2,896,49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049.45倍。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4,828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
均值(元/股)

11.84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
数(元/股)

9.94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
/股)

9.94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
股)

9.94



(四)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
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报价时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9.94元/股的初
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9.94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量占本次初步
询价申报总量的0.06%。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
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
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9.9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9.9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9.9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
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9.94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18
年9月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30.25倍。


选取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5家上市公司,其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
8

9

6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含
9

6
日)


201
7
年静态
市盈率(倍)


201
7
年每股收益


(元
/
股)


300115


长盈精密


10.77


17.10


0.63





002055


得润电子


12.34


32.21


0.38


300151


昌红科技


6.11


87.29


0.07


300304


云意电气


3.91


24.47


0.16


603633


徕木股份


10.98


26.77


0.41


算术平均


37.57


0.
33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


本次发行价格9.94元/股对应发行人2017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
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六)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
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
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94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9.94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13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
为4,822个,有效报价数量总和为2,892,89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未被剔除,但拟申购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亦为无效报价,具体名
单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被标注为 “未入围”的配售对
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
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6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
,7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
0
%
;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1
,84
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
0
%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
.94

/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
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
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397,396,534.60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9.94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45,724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59,843,465.4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34.60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
8

9

1
2
日(
T
日)
15:00同时截止。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申购的前提下,根据
网上投资者的初步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
行调整。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已公告的网
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
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进行回拨;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并于2018
年9月13日(T+1日)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
8

9

3
日(周




刊登《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相关公
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
-
6



20
18

9

4
日(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T
-
5



201
8

9

5
日(周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T
-
4



201
8

9

6
日(周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
-
3



201
8

9

7
日(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
投资者核查


T
-
2



201
8

9

10
日(周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
8

9

11
日(周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
8

9

12
日(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
8

9

13
日(周




刊登《网上
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
8

9

14
日(周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201
8

9

17
日(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
8

9

18
日(周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
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数量为
3
,131
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4
,822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

2
,892,8
9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
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8年9月12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
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9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
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
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
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
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


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
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9月1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
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9月3日(T-7日)刊登的《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
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8年9月14日(T+2日)刊登的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8年9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
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
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
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8年9月14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
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
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9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
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


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
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
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937”,若没有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
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
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
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38910188000097242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
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
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宁
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简称“《发
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


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T+3日)向配售对
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
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
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
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
为1,84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9月12日9:15-11:30,13:00-15:00)将1,840万股“兴瑞科技”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
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9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兴瑞科技”;申购代码为“00293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9月
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
(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
托凭证
市值计算。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
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
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及
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
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8,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
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
股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
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


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
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
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8,000股的新股申
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
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
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
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
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
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8年9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
(含T-2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计算。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9月12日(T日)前在
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
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


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
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
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
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
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9月1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
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9月1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8年9月13日(T+1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9月1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8年9
月1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9月14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8年9月1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
等)应于2018年9月17日(T+3日)8:30-15:00,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18年9月17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
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
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8年9月14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
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等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9月1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一)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二)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
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三)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四)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
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五)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六)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七)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八)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
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9月1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忠良


电话:
0574
-
63411656


传真:
0574
-
63411657


联系人:
周顺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

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二十九




话:
0755
-
83705955

0755
-
83707004



真:
0
755
-
8371697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01
8

9

1
1




















此页无正文,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签章页



























发行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网下投资者
询价申报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

拟申购数

(万股)

备注

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1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1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1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9.94

600

有效报价

1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新飞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1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20

胡英姿

胡英姿

9.94

600

有效报价

21

崔宏

崔宏

9.94

600

有效报价




22

付秋生

付秋生

9.94

600

有效报价

23

蔡雪林

蔡雪林

9.94

600

有效报价

24

周仁瑀

周仁瑀

9.94

600

有效报价

25

陈惠芬

陈惠芬

9.94

600

有效报价

26

詹丞

詹丞

9.94

600

有效报价

27

谷小金

谷小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2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29

林关羽

林关羽

9.94

600

有效报价

30

钭耀琦

钭耀琦

9.94

600

有效报价

31

姚晓云

姚晓云

9.94

600

有效报价

32

张坤伦

张坤伦

9.94

600

有效报价

3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9.94

600

有效报价

34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4

600

有效报价

35

张风鹏

张风鹏

9.94

600

有效报价

36

米林县联动投资有限公司

米林县联动投资有限公司

9.94

600

有效报价

37

叶冠军

叶冠军

9.94

600

有效报价

38

赖翠英

赖翠英

9.94

600

有效报价

39

付永标

付永标

9.94

600

有效报价

40

刘凌云

刘凌云

9.94

600

有效报价

41

杨君敏

杨君敏

9.94

600

有效报价

42

李国栋

李国栋

9.94

600

有效报价

43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国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9.94

600

有效报价

44

史万福

史万福

9.94

600

有效报价

45

王秀荣

王秀荣

9.94

600

有效报价

46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94

600

有效报价

47

沈素芳

沈素芳

9.94

600

有效报价

48

周福海

周福海

9.94

600

有效报价

49

徐国义

徐国义

9.94

600

有效报价

5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1

梁炳南

梁炳南

9.94

600

有效报价

52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53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4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6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9.94

600

有效报价

58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9.94

600

有效报价

59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0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2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3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信诚基金-信诚人寿1号资产管理
计划

9.94

600

有效报价

64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
水起航2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5

金国新

金国新

9.94

600

有效报价

66

王德志

王德志

9.94

600

有效报价

67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双安
誉信宏观对冲5号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68

翁德恩

翁德恩

9.94

600

有效报价

69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


9.94

600

有效报价

70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9.94

600

有效报价

71

伍满庆

伍满庆

9.94

600

有效报价

72

黄俊骥

黄俊骥

9.94

600

有效报价

73

汪斌

汪斌

9.94

600

有效报价

74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9.94

600

有效报价

75

钟玉胜

钟玉胜

9.94

600

有效报价

76

刘伟钧

刘伟钧

9.94

600

有效报价

77

谢瑾琨

谢瑾琨

9.94

600

有效报价

78

黄印电

黄印电

9.94

600

有效报价

79

方润刚

方润刚

9.94

600

有效报价

80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9.94

600

有效报价

81

邵伟军

邵伟军

9.94

600

有效报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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