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移为通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8:55:35 中财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移为通信拟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
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
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
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关于本次调整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目前财务状
况良好,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信证券对移为通信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余东波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