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蠡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1:50:46 中财网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股份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
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
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
创业板上市。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发
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
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发行中止等环
节,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
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89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
制造业”(C34)。截至2018年9月2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70倍。


投资者请按9.89元/股在2018年9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9月27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
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
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部分不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
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2018年10月8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
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8年10月8日(T+2日)公告的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0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
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
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
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
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
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
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
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
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网上投资者连
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
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
与本次发行。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止2018年9月20日(T-4日),中证指数
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7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
次发行价格9.8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383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9.89元/股、发行新股5,383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7.8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8,916.90万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20.97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383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0号文核准。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简称为“蠡湖股份
”,股票代码为“30069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
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
承销商东吴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



3. 发行人和东吴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5,38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229.80万
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53.20万股,为本次发行
数量的40.00%。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9月20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
象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
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89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
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7.87万元,扣除预计
发行费用8,916.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20.97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8年9月26日在《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
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
(www.chinalihu.com)查询。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9月27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


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
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本发行公告中规定
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8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
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
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8年9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
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
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
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
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
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1,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
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做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
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申购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8年10月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及时足额缴纳新股
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在规定时
间内足额缴款,并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
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8年10月8日(T+2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0月8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9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8年9月27日(T日)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
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9月17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
和发行人网站(www.chinalihu.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无锡蠡
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相关资料。



11.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蠡湖股份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83万股普通股
(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
价格初始发行3,229.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
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行为

网上发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初始发行2,153.20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
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8年9月17日(T-7日)《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
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有效报价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
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
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8年9月27日(周
四)

《发行公告》




指《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2018年9月19日(T-5日)、2018年9月20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

截至2018年9月20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
到3,1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15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
2,828,450万股,报价区间为6.31元/股-9.89元/股。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主承销商对3,112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4,715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投资者
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主承销商
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核查,共有
13
家投资者管理的
14
个配
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
投资者核查材料。上述
13
家投资者管
理的
14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无效申报数量为
8,400

股(其中
2
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
11
家网下
投资者)。



3
.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3,10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0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
量为2,820,050万股,报价区间为6.31元/股-9.89元/股,整体申购倍数为873.13倍。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经主承销商核查,上述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
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3,10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01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9.88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9.89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9.86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9.89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
投资者所属
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
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
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
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
(申

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
准)
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
得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10%
。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购价格高于9.89元/股的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结果中,不存在高于9.89元/股的报价,
故高报剔除比例为0%。


(三)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
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本次发行价格为9.89元/股。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申报价格

9.89

/
股的
网下投资者
为有效报价投资
者。



本次初步询价中,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4个配售对象申报报价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9.89元/股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26,40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3,097
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家数为
4,657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793,650
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
发行规模的
8
64.96
倍。



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
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18年9月20日(T-4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70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证券简称

2018年9月20日(T-4日)(含)
前20个交易日均价(元/股)

2017年扣非后每股
收益(元/股)

市盈率(倍)

康跃科技

300391.SZ

9.83

0.2704

36.35

贝斯特

300580.SZ

14.43

0.5935

24.31

科华控股

603161.SH

17.32

0.7500

23.09

算术平均市盈率


27.92




数据来源:wind

本次发行价格9.89元/股对应发行人2017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383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3,229.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153.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9.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7.87万元,扣除预计发行
费用8,916.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320.97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
关情况已于2018年9月17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
8

9

27


T
日)
15:00
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

购倍数确
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
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
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低于
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
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
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
请见2018年9月28日(T+1日)刊登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
“《网上中签率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
8

9

17
日(周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资料


T
-
6



201
8

9

18
日(周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注册(
1
2:00
截止)


网下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资料(
12:00
截止)


主承销商

网下投资者
提交材料进行
核查


T
-
5



201
8

9

19
日(周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
-
4



201
8

9

20
日(周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


T
-
3



201
8

9

21
日(周




主承销商

网下投资者
进行
核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201
8

9

25
日(周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报数量


T
-
1



201
8

9

26
日(周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
8

9

27
日(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当日
9:30
-
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当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
8

9

28
日(周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201
8

10

8
日(周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网下
认购资金缴款

认购
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网上
认购资金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2018

10

9
日(周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
8

10

10
日(周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
网上、网下
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3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
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3,09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
对象为4,657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793,65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
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
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
下申购。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8年9月27日(T日)9:30-15:00通
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89元/股,申购数量应
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600万股
(申购数量须不低于22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电
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9月2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9月17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
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8年10月8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8年10月8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
数量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
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
象,需在2018年10月8日(T+2日)8:30-16:00根据发行价格及其获配股份数量,
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
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10月8日(T+2日)16:00前到账。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 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
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如配售对象单只新
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694”,若没有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
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
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
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0039290303001057738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分行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

汇丰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告信息为准。可登录“www.chinaclear.cn-首
页-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4.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
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2,153.2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9月27日9:15至11:30,13:00至15:00)
将2,153.20万股“蠡湖股份
”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8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蠡湖股份
”;申购代码为“300694”。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9月25日
(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
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8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
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
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
一,即不得超过21,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
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1,5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
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21,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
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
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9月27日(T日)前在与
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可以通过书
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
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主委托的,应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
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9月27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
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9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8年9月28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
上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9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
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8年10月8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 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0月8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8年10月8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的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
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
并在2018年10月9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截至2018年10月9日(T+3日)16:00结算参
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
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201
8

10

8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8年10月10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一)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二)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三)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五)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10月10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
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
2



电 话:0510
-
85618806


联系人:王晓君



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话:
0512
-
62936311

62936312

62936313


联系人:
东吴证券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9

26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蠡湖股份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1

张旻

张旻

9.89

600

有效报价

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3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4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6

蔡晓东

蔡晓东

9.89

600

有效报价

7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89

600

有效报价

8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


永赢惠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9

姚志刚

姚志刚

9.89

600

有效报价

10

胡志军

胡志军

9.89

600

有效报价

11

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

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12

金华市农业生产资料
有限公司

金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13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4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5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6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7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1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3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24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5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6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7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8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29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3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3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3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33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34

张庆杰

张庆杰

9.89

600

有效报价

35

吴涛

吴涛

9.89

600

有效报价

36

程小彦

程小彦

9.89

600

有效报价

37

叶兴华

叶兴华

9.89

600

有效报价

38

朱浞茂

朱浞茂

9.89

600

有效报价

39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华菁金享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9.89

600

有效报价

40

王春钢

王春钢

9.89

600

有效报价

41

张倩

张倩

9.89

600

有效报价

42

张祥斌

张祥斌

9.89

600

有效报价

43

成芳

成芳

9.89

600

有效报价

44

方铭

方铭

9.89

600

有效报价

45

陈东

陈东

9.89

600

有效报价

46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
公司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47

肖韵

肖韵

9.89

60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48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养老中银证券1号投资专


9.89

600

有效报价

49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薪酬延付中长期增值延付1号

9.89

600

有效报价

5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1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2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行业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3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5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筠业灵活配置1号资产管
理计划

9.89

600

有效报价

5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温氏筠业灵活配置3号资
产管理计划

9.89

600

有效报价

6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9.89

600

有效报价

61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行

9.89

600

有效报价

62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业)
企业年金计划-建行

9.89

600

有效报价

63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6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年金-长江养老

9.89

600

有效报价

65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部属)企业
年金计划-工行

9.89

600

有效报价

66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
年金计划稳健回报-建行

9.89

600

有效报价

67

刘方觉

刘方觉

9.89

600

有效报价

68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
年金计划稳健收益-交行

9.89

600

有效报价

69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
年金计划稳健配置-浦发

9.89

600

有效报价

70

汪南东

汪南东

9.89

600

有效报价

71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状态

72

唐立华

唐立华

9.89

600

有效报价

73

刘延生

刘延生

9.89

600

有效报价

74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75

曾少强

曾少强

9.89

600

有效报价

76

陈泳潮

陈泳潮

9.89

600

有效报价

77

白敏莉

白敏莉

9.89

600

有效报价

78

王柏兴

王柏兴

9.89

600

有效报价

79

张兵

张兵

9.89

600

有效报价

80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凯恩集团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81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9

600

有效报价

82

新余汉和泰兴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新余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公


9.89

600

有效报价

83

全胜君

全胜君

9.89

600

有效报价

84

杜建平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