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2018-05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数量:1,578,073,089股 . 发行价格:6.02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95.78元 .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88,178,222.86元 . 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人民币, 元) 锁定期(月)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89,202,658 2,945,000,001.16 36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2,999,999,997.40 12 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845,999,997.22 12 4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 121,262,458 729,999,997.16 12 基金(有限合伙) 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242,524,916 1,459,999,994.32 12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106,312 409,999,998.24 12 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106,314 109,000,010.28 12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9月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新增限售股份的限售期自登记完成次日起计算。 . 资产过户情况:截至2018年8月28日,中国南方航 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已办理完珠 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的50.00%股 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名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9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 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11月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7年10月31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和H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11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 2017年11月30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出具《民 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可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 .2017.7号),核准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 行H股股票方案。 2018年5月4日,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出具《民 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延续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 延.2018.1号),同意《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准予许 可决定书》(民航中南政法许.2017.7号)延期六个月,有效 期至2018年11月30日。 2018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南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235号)。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1,578,073,089股 4、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 期的每股净资产孰高。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当仅派发现金股利时,按如下公式调整:PA1=PA0-DA (2)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式调整: PA1=PA0/(1+EA) (3)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时,按如下公 式调整:PA1=(PA0-DA)/(1+EA) 其中,PA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A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A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EA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18 年9月10 日,根据定 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90%(向上取2 位小数)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6.02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6.02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的90%。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95.78元 6、发行对象: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 集团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发行费用:人民币11,821,772.92元(不含增值税) 8、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88,178,222.86元 9、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瑞银证券”) 10、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8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名发行对象 已将认购资金现金部分全额汇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381号《资金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9月18日止, 瑞银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认购资金现金部分总额(含获配投资者的认购保证金)人民币 7,758,919,995.78元。 截至2018年9月19日止,瑞银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 华振验字第180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9月19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78,073,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02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9,499,999,995.78元,扣除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 用总计人民币11,821,772.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488,178,222.86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股本) 人 民币1,578,073,089.00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910,105,133.8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A股股份已于2018年9月26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 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8日,南航集团已办理完珠海保税区摩天 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的50.00%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至本 公司名下。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 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除南航集团外,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存在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 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 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人民币, 元) 锁定期(月)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89,202,658 2,945,000,001.16 36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2,999,999,997.40 12 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845,999,997.22 12 4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121,262,458 729,999,997.16 12 5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 242,524,916 1,459,999,994.32 12 6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106,312 409,999,998.24 12 7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106,314 109,000,010.28 12 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 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 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南航集团 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将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其他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计将于2019年9月26 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南航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 注册资本:1,17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昌顺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 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南航集团以现金及资产认购489,202,658股,认购此次公司 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南航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南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存在采购 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委托贷款等关联交 易,与关联方有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均已披露并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强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 国内外航空煤油及其他成品油检测、加注业务;运输航空、通用 航空及服务保障相关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经营管理; 进出口业务及境内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民用机场投资、建设、 运营及相关咨询服务;民用航空保障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车辆(包 括零配件)研发、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民用航空保障有关的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自有土地开发和经营;土地、设备等资产 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券、基金、 保险、信托、银行领域的投资与管理;与上述服务有关的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批发零售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 点≤60°C](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498,338,870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 上市规则下需披露的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乙) 注册资本:人民币91,689.7713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煜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内地至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 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市际包车客运;市县际定 线旅游客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 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预包装食品(不 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工艺礼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 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业 务,职工食堂、航空配餐(限分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140,531,561股,认购此 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联关 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4、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 X1301-C2616(仅限办公用途)(JM)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 公司(委派代表:刘学诗)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 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现金认购 121,262,458股,认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与发行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5、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702 室 注册资本:13,1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碧新 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 242,524,916股,认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与发 行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6、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钢 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确定。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68,106,312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7、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 18层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18,106,314股,认 购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 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5)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A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发行人A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序 号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 (股) 占A股股本 比例(%) 股份性质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039,228,665 57.52 A股流通股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1,159,441 4.57 A股流通股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07,595,542 1.53 A股流通股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64,510,900 0.92 A股流通股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沪 60,130,721 0.86 A股流通股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6,256,422 0.80 A股流通股 7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53,700,900 0.76 A股流通股 8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39,840,300 0.57 A股流通股 9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投连-多策略优选 33,820,661 0.48 A股流通股 1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373,742 0.39 A股流通股 合计 4,803,617,294 68.4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A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 A股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 (股) 占A股 股本比 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股份性质 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528,431,323 52.65 489,202,658 A股流通 股及限售 流通A股 2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498,338,870 5.79 498,338,870 限售流通 A股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19,604,156 3.72 - A股流通 股 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 份有限公司 242,524,916 2.82 242,524,916 限售流通 A股 5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40,531,561 1.63 140,531,561 限售流通 A股 6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 (广州)有限公司-国新央企 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121,262,458 1.41 121,262,458 限售流通 A股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07,595,542 1.25 - A股流通 股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64,510,900 0.75 - A股流通 股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05L- FH002沪 59,937,221 0.70 - A股流通 股 1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53,616,500 0.62 - A股流通 股 合计 6,136,353,447 71.34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完成后,公司增加2,178,999,01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南航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非公 开发行A股及H股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2018年8月31日)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登 记日)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股份 10,088,173,272 100.00% - 10,088,173,272 82.24% 其中:A股 7,022,650,000 69.61% - 7,022,650,000 57.25% H股 3,065,523,272 30.39% - 3,065,523,272 24.99%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 2,178,999,014 2,178,999,014 17.76% 其中:A股 - - 1,578,073,089 1,578,073,089 12.86% H股 - - 600,925,925 600,925,925 4.90% 合计 10,088,173,272 100.00% 2,178,999,014 12,267,172,286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将发生变化,发行人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及H股 的发行结果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 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偿债能力,进 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 2、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整体战略和市场需求优化内部资源配臵,提 升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实现 可持续发展及战略落地。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将有助于扩充公司机队规模,增强公司 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发动机维修需求,进一 步节能减排,提升公司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引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响应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 有制改革、加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战略合作号召的同时,有助 于进一步激发资本活力、提升双方经济效益,在扩大双方航线网 络覆盖、完善航线网络开拓、优化市场营销推广等方面具有重要 意义。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公司净资产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 高,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为公司进一步发挥主业优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公司实现 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3、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 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公司继续严格按《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 4、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 化。 5、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南航集团及其 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同业竞 争和潜在同业竞争关系,也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于军 保荐代表人:王欣宇、顾科 经办人员:王珏、张阳、马步青、尤煜、李燕、黄灿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层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联系传真:010-5832 8964 (二)联席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员:于宏刚、赵鑫、赵凤滨、陈绍锋、伊术通、高诚 伟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76 联系传真:010-65608450 (三)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唐健锋 经办律师:章震亚、吴晓青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环球都会广场57楼 5701-02室 联系电话:020-87302008 联系传真:020-87306208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洁、郭文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毕马威大 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传真:010-85185111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洁、郭文敏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毕马威大 楼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联系传真:010-851851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 2、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4、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 书 5、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 证明文件及律师事务所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登记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托管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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