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德豪润达: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收到股 东“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4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4号信托计划”)、“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 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5号信托计划”) 联合提交的《关于向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函》及附件材料(以下简称“临时提案”),提议新增沈悦惺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2,574,145股、87,882,136股,合计持股 140,456,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就股东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股东104号信托计划、105号信托计划对沈悦惺先生的联合提名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沈悦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当公司董事的情况, 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沈悦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学先、王建国、苏清卫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学先 王建国 苏清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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