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石油:董事会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8:26:23 中财网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18-03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
年9月1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董事会
2018年第5次会议,并于2018年9月28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书面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属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加
拿大LNG项目一期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
加拿大LNG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投资,共计权益投资金额为34.60亿美元,


其中最终决策投资(FID)前投资3.35亿美元,FID后投资31.25亿美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阿布扎比2018项目和加拿大LNG项目CGL
管道建设涉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阿布扎比2018项目和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
建设协议所涉及的对外担保安排。其中:
1、阿布扎比2018项目的相关担保事项,即为中石油海外中东投
资有限公司(Petrochina Investment Overseas (Middle East) Limited)提
供约181亿美元的担保已列入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并已经公司
2018年3月23日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及2018年6月5日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安
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担保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年度担保计划中单笔担保金额大于等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因此,公司为阿布扎比2018项
目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需再履行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

2、加拿大LNG项目CGL管道建设协议担保事项未包含在公司
2018年度担保计划内,属于计划外担保项目,同时被担保人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70%,按照《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担保应当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加拿大LNG项目
CGL管道建设协议担保事项列入2019年度担保计划,并履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议案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12票,无反对票或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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