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思软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8)审核字I-013号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 件)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 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博思软件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思软件董事会编制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的鉴证工作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进行的。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博思软件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博思软件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博思软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丽惠 中国注册会计师:桂后圆 中国福州市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9日以证监许可[2016]1457号文《关于核 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1,7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68元。截至2016年7月21 日止,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99,7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8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68,91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N-002号《验 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 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台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与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① 168,918,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利息收入② 1,670,789.13 募投项目支付③ 143,489,153.83 手续费④ 5,302.68 期末募集资金应有余额⑤=①+②-③-④ 27,094,332.6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募 集资金 结余总额⑥ 30,776,332.62 其中: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697931115 8,500,443.35 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117010100100217600 5,527,751.8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91902192410303 16,748,137.42 期末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⑤-⑥ -3,682,000.00 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应有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账户结存的差额系前期公司以自有资金 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7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投资结构,调整投资进度的议案》,本公司 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其具体情况如下: 1、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建设投入2,864.29万元,变更 为实施费用的投入,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8,322.94万元。 2、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场地的建设投入1,921.70万元, 变更为项目实施费用的投入,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计4,431.26万元。 3、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减少对软硬件的采购投入564.80万元,增加对 研发中心建设的投入453.87万元,变更实施方式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减少110.93万元, 总投资额计2,168.77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目、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 目、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的差异分别为:1,590.62万元、514.02万元、469.29万元、0.12万元。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 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 募集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 43,623,104.00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6)鉴证字N-001号);国金证券出 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 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 型产品:①招商银行CFZ00241结构性存款3,800.00万元(2017.5.12-2017.8.11), CFZ00303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2017.8.24-2017.11.24)②兴业银行金融结构性存 款1,500.00万元(2017.5.12-2017.8.10),金融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 (2017.8.24-2017.11.2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500.00万元 (2017.08.24-2017.09.23)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 (2017.5.12-2017.8.11),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万元(2017.8.24-2017.11.2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根据前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 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和研发效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 能力,进而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性能更稳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 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 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累计实现 效益为132.46万元,承诺效益为6,369.39万元(其中2018年1-6月的承诺效益金额按全年 的承诺效益金额的一半计算),累计实现效益占承诺效益金额的比例为2.08%并低于20%, 其原因为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产,同时由于人员薪酬 与当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相比,涨幅较大,因此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891.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348.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8年1-6月: 3,494.59 2017年度: 5,485.79 2016年度(含置换): 5,368.5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1 非税收入管理 及公共缴费服 务平台项目 非税收入管理 及公共缴费服 务平台项目 8,322.94 8,322.94 6,732.32 8,322.94 8,322.94 6,732.32 1,590.62 2018年6月30日 2 运维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 4,431.26 4,431.26 3,917.24 4,431.26 4,431.26 3,917.24 514.02 2018年6月30日 3 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2,279.70 2,168.77 1,699.48 2,279.70 2,168.77 1,699.48 469.29 2018年6月30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2,000.00 1,999.88 2,000.00 2,000.00 1,999.88 0.12 2018年6月30日 合计 17,033.90 16,922.97 14,348.92 17,033.90 16,922.97 14,348.92 2,574.05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1-6 月 1 非税收入管理 及公共缴费服 务平台项目 不适用 2,622.60 2,833.83 2,954.95 3,159.87 781.44 2,266.99 2,432.30 394.49 6,343.85 否(注) 2 运维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 不适用 1,383.25 2,210.13 2,878.13 3,225.40 -150.45 273.26 347.71 -416.91 132.46 否(注) 3 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非税收入管理及公共缴费服务平台项目和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建设中未达产。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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