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友钴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8年10月08日 21:56:40 中财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们认真阅读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认为:
钱小平
先生具
备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具备履行相关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且任命
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
钱小平
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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