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诺生物: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 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90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0月27日,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心诺健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 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7 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对外担保 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三诺生物 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109)、《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7-1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心诺健康向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总 金额人民币58,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心诺健康其他股东李少波先生、张帆先 生、王飞先生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上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74)。此贷款定向偿还了心诺健康在中国进出口银行39,800万人民币 及2,800万美元的贷款,还款后,心诺健康将未使用的贷款余额人民币50万元 还至浙商银行长沙分行,截至目前心诺健康向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的贷款总金 额变更为人民币58,450万元。同时,公司与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了《抵押合 同》,同意为心诺健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三年。 近日,公司、心诺健康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以下简称“长沙 银行星城支行”)三方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为心诺 健康向长沙银行星城支行申请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期限为一年。 近日,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 行长沙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根据合同安排,公司为心诺健康向华融湘江银 行长沙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 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为心诺健康向招商银行长沙 分行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心诺健康其他股东李少 波先生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贷款用于定向偿还心诺健康此前在华融湘 江银行长沙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此,公司同步解除了与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 行签订的部分《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少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医疗与健康产业,投资生物技术产业,生物技术研发,医疗 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 疗行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9.742%的股份,本公司控 股股东李少波先生持有其44.697%的股份,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抵(质)押合同》 (1)保证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58,450万元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物为公司六处房产;质押,担保物为人民币6,100 万元的存款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 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最高额质押合同》 (1)出质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 (4)担保方式:质押,担保物为总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单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利息损失、罚息、复息、质物保 管费、收取孳息的费用、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仲裁/产权过户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 3、《保证合同》 (1)保证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2,200万元 (4)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公证费、执行 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4、《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4)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 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650万元,全部 为对参股子公司心诺健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56%。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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