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力永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87号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 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以 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 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经鉴证,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民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洁瑜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8年9月30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37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0万股,发行价格为5.39元/股。截至2018年 9月12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0万股,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24,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28,301,886.7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5,922,113.22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分别将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50,000,000.00元汇入公 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797900063710828的账户及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5,922,113.22元汇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 区支行1510020129000080068的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于2018年9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70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招股说明书关于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经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 4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本公司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 披露,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额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新建年产1300吨高性能磁钢项目 20,234.58 15,000.00 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7,991.37 - 3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5,020.30 3,570.35 合计 33,246.25 18,570.35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述拟投资项目将按轻重缓急实施,实际投入时间 将依据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的进展情况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可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新建年产1300吨高性能磁钢项目 25,206,914.29 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3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11,817,359.88 合计 37,024,274.17 4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99,728.30 合计 39,224,002.47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 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 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新建年产1300吨高性能磁钢项目 25,206,914.29 25,206,914.29 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 3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11,817,359.88 11,817,359.88 合计 37,024,274.17 37,024,274.17 4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199,728.30 2,199,728.30 合计 39,224,002.47 39,224,002.47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 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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