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关于“15南航01”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2018-062 债券代码:136053 债券简称:15南航0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南航01”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上调前适用票面利率:3.63% . 上调后适用票面利率:4.15% . 上调后起息日:2018年11月20日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债券简称:15南航01 3、债券代码:136053 4、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581号”。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 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 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 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63% 12、起息日:2015年11月20日 13、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20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 2018年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2020年11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12月14日在 上交所上市。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15南航01”在存续期前3年内票面利率固 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内票面利率为3.63%,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 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2018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 月19日),票面利率上调为4.15%。 三、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兵 电话:020-8612 3412 传真:020-8611 352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磊 电话:0755-8213 0833 传真:0755-8213 343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4层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7 0114 传真:021-5875 418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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