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恒信04: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C:\Users\Sun Yue\AppData\Local\Microsoft\Windows\INetCache\Content.Word\图形1.jpg 201 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4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C:\Users\xsl\Documents\2 债权业务三部\综合事务\logo-字体版完整版.png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海通恒信”)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9号”文核准。 2、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 亿元。 3、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本期债 券 发行前 , 发行人最近一期 末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 1,226,598.52 万元;发行人 2015 年度 、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8,486.79 万元、77,131.52万元和121,154.05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82,257.45万元(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将 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 、 本 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本期债券面向 《 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管理办法》 ” ) 与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 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 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 、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 T - 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 利率询价,并根据 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 、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 、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 2017 年修订) 》(以下简称 “ 《适当性管理办法》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 详见本公告 “ 三、网下发行 ” 中 “ (六)配售 ” 。 10、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5,000手(500 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的除外。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 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 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海通恒信国际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 行。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本公司 / 公司 / 海通恒 信 指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4 亿元的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 期 ) ”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 海通恒信国 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 理人、 华福 证券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 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 合格投资者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 2017 年修订)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中证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6 月 30 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 、债券名称: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期 )。 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 亿元 。 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期债券分设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双品种互拨选择权,互拨比例 不受限制。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 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最终确定,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 合计不超过 4 亿元 。 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 6 、担保方式: 本 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已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处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中的资金包括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及其存入该专项账户期间 产生的利息。 8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 展望为稳定。 9 、牵头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2 、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4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6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该计息周期实际天数 /该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 、发行首日及 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 年10 月24 日,起息日为 2018年10 月26 日。 18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 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9、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19 年至202 1 年每年的10 月26 日,品种 二付息日为2019 年至2023 年每年的10 月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 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 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1、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 1 年10 月26 日,品种二兑付日为2023 年10 月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2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 公司 流动资金。 23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4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 、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级,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 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日 (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 - 1 日 ( 2018 年 10 月 23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 2018 年 10 月 24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 2 日 ( 2018 年 10 月 26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 投资者在当日 15 : 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 3 日 (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2017 年修订) 》 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30 % - 5.30 % , 本期债券 品种 二 的票面 利率询价区间为 4.80 % - 6.00 % 。 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 3 日( T - 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2 3 日( T - 1 日) 13:00 至 16:00 将《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 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 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 申购申请表》 ,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 )每一份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 (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 4 )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5 00 万元(含 5 00 万 元),并为 100 万元( 1,000 手, 10,000 张)的整数倍; (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金额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 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1 8 年 10 月 23 日( T - 1 日 ) 13:00 至 16:00 之间 将加盖 有效 印章 后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021-23212013、021-63462758 咨询电话: 021-23154245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投资者如需对已 提交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处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 后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4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 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5 ,000 手( 5 00 万元), 超过 5 ,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10 月 24 日( T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 T + 2 日)。 (五)申购办法 1 、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 合格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 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 T - 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 、各投资者应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 T - 1 日) 13:00 - 16:00 将以下资料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 ( 1 )附件 一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加盖 有效 印章 ); ( 2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加盖有效印章) ( 3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 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 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 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 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 相同的情况下,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主承销商及配售 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 8 年 10 月 26 日( T+2 日) 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投资者 名称和 “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第二期)缴款 ” 字样。 收款单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 310066726018150002272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1290050037 联系人:郭依枫 联系电话: 010 - 88027311 传真: 010 - 8802719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8 年 10 月 26 日( T+2 日) 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 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 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澎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联系电话: 021 - 61355306 传真: 021 - 61355380 联系人:陈怡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 汤晓悦 联系电话: 010 - 88027267 传真: 010 - 88027190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 - 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李腾龙 、 贡彩霞 联系电话: 021 - 20655089 传真: 021 - 206553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期 )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期 )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二期 )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品种一: 3 年期 申购价位( % )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 5 年期 申购价位( % ) 申购金额(万元) 投资者账户信息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上交所账户名称 上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1、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 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500万元(含),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2、 品种一:债券简称/代码:18恒信03/143883;利率区间:4.30%-5.30%;期限3年; 3、 品种二:债券简称/代码:18恒信04/143884;利率区间:4.80%-6.00%;期限5年; 品种一和品种二合计发行不超过4亿元(含),品种一和品种二之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 债项/主体评级:AAA/AAA;起息日:2018年10月26日;缴款日:2018年10月26日。 4、 投资者将本《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请于2018年10月23日 13:00-16:00和附件三风险揭示书(加盖有效印章)一并传真至:021-23212013、021-63462758;咨 询电话:021-2315424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 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 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 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 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并取得监管机构同意后(如需),发 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7、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并签署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8、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 相关证明; 9、 申购人已阅读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确认自身属于 ( ) 类投资者(请填 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所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 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 有效印章 )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 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 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 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 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 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 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放 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 受 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 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 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 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 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 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 回 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 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 原 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 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 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风险告知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有效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填表说明 (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2、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 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 标位叠加量;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 者的新增认购,非累计;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认购示例(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00 10,000 4.05 10,000 4.10 10,000 就上述认购, 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 万元; 高于或等于4.05%时,但低于4.1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万元 ; 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 4.0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万元 ; 低于4.00%时,该认购无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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