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8大唐Y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0:32:26 中财网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


1、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

个品种,
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以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
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

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2、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
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
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
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2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2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
三的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
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3、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

个品种,
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以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
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

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
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4、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
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



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5、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东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
行任何形式的兑付;(
3)减少注册资
本。



6、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东
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期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
3)减少注
册资本。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2)发行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8、
会计处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财会

2014】
23 号)和《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
(财
会【
2014】
13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续期选择权、递延利息支付权以及赎回选择权等相关权利,
则会造成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
本期
债券评级为
AAA;
本期
债券上市前,公司
2017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
产为
14,445,286.8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79.96%;公司
2018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4,664,709.49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益合计),合并
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
79.94%。

本期
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8,283.35 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
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
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
本期
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



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
本期
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
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
本期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
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一定能够按照
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
本期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本期
债券的持
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本期
债券
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

2015 年
-2017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601,130.62 万元、
15,706,074.69 万元及
17,066,789.26 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分别

7,202,518.50 万
元、
6,218,661.51 万
元和
5,705,772.9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1,934.26 万元、
161,969.92 万元和
230,945.88 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6,962,822.84 万元、
4,789,459.28 万元和
4,153,066.50
万元。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
本期
债券存续期
内,受宏观经济及行业走势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
况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进而对
本期
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产生不利影响。



六、
2015 年
-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

-3,707,152.24 万元、
-4,878,263.09 万元、
-4,824,192.57 万元和
-2,206,739.22 万
元,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构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
投资
支付的现金
金额和
占比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
资本
性支出规模仍然较大,
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发行人所从事的电力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建设
周期长、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发
行人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
50,528,527.84 万
元、
47,105,856.10 万
元和
48,114,941.70

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1.92%、
81.64%和
79.96%,
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
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31、



0.37 和
0.41,速动比率分别为
0.24、
0.30 和
0.35。考虑到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较
大,有息负债规模可能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目前发行人电价受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等机
构的监督和管理。

2014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
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1908 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
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2015 年
1 月,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适当
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
上网电价;
2015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
电价格的通知》公布继续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2015 年
12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
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要求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燃煤火电上网电价平均每
千瓦时下调约
3 分钱;
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
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针对陆上
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
2016 年、
2018
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2 分钱、
3 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1 分钱、
2 分钱。

该规定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

2016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陆上风电项目。

2018
年,国家发改委先后四次发文,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
平均下降
10%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如面临下调,
或者在燃料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负面影
响。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
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融资规模相应增加。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金额合计为
399.8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55%,
主要为发行人为取得银行借款而进行的资产抵押、质押。发行人抵质押资产金额
较大,若未来公司因阶段性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借款,将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
本期
债券的
还本付息。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本期
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期
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



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期
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本期
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
本期
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
本期
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
本期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此外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受限资产金额合计为
399.84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55%。

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
本期
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
后于发行人的抵质押债权。





、资信评级机构将在
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
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
持续关注
本期
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
本期
债券
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本期
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
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资信评级
机构网站(
http:
//www.dfratings.com)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时予以公告,
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其
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
http:
//www.dfratings.com)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公
开披露的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本期
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会计
处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财会

2014】
23 号)和《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
的通知》(财会【
2014】
13 号),发行人将
本期
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十五、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
7,307.73 亿元,净资产
1,468.42 亿元

2018 年
1-6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
922.26 亿元
,净利润
24.66 亿元
。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生产经营正常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对
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仍符合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人
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详见“第六

财务会计



信息






2018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







目录


声明
..
..
..
..
1
重大事项提示
..
..
..
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11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
..
11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
18
三、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22
四、认购人承诺
..
..
..
..
22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
23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
..
23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
23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评级情况
..
..
25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2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31
一、发行人概况
..
..
..
..
3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
..
32
三、公司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
33
四、公司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
..
34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
63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
..
67
七、发行人发展战略
..
..
..
88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
..
89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
..
89
十、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
9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99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
..
99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106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
..
..
11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125
五、有息债务情况
..
..
..
157
六、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
159
七、重大或有
事项或承诺事项
..
..
..
159
八、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
172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
..
172
十、
2018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
..
..
175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192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
192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192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管
..
..
193
四、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
194
五、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19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196
一、备查文件内容
..
..
..
196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
..
196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
..
..
19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Datang Corporation Ltd.

法定代表人:陈进行

成立时间:2003年4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7,000,000,000元整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
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
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 年
7 月
19 日,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第
十五
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
9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2018 年
8

6 日,发行人唯一出资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
《关于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
9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8】
524
号)
,同意公司发行
90 亿元
可续期
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
1444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
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期
公司债券
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
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

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

期)




3、发行总额: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分期
发行。

本期发行为本次债券的
第二期
发行,
发行总额不超过
48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5、担保方式:
本期
债券无担保。



6、债券期限
及品种

本期债券分

个品种,
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品种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
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
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

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
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7、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8、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
本期
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息。首
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
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2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2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

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

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
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10、发
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分

个品种,
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2 年,以

2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
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2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
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

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
度付息日前
30 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11、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
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
本期
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
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5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
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
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
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2、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
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东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
本期
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
3)减少注册资
本。



13、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东
分红;(
2)向偿付顺序劣后于
本期
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

3)减少注
册资本。



14、偿付顺序:
本期
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
得不为
本期
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
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
本期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
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
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
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
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
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财会

2014〕
23 号
)、《

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
2014〕
13 号),发行人将
本期
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
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
本期
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
权对
本期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
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
本期
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
本期
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
本期
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
本期
债券。



16、
会计处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

2014】
23 号)
和《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
(财会【
2014】
13 号)发行人将
本期
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7、付息方式: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8、起息日:
本期
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



19、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期
债券的付息债
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证登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其所持
本期
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
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品种一首个周期的
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

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

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10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
付利息公告》为准。



21、本金兑付日:
若在
本期
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
本期
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
本期
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


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在
本期
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
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4、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发行方式:
本期
债券拟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行债券配售。



27、配售规则: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
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
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
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
等比例
的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8、承销方式:


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30、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

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
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31、募集资金用途:


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
偿还有息负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33、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
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

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

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10 月
22 日。



簿记建档日:
2018 年
10 月
23 日。



发行首日:
2018 年
10 月
24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8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



2、本

债券上市安排




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
本期
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进行


联系人:王鹏



电话:
010-66586069


传真:
010-66586634


(二)
联席
主承销商、
联席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李宁、王翔驹、
吴鹏、
潘韦豪、王楚
、吴江博


联系电话:
010-60833187


传真:
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簿记管理人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钟毅、张文斌、刘楚妤


联系电话:
010-65608485


传真:
010-65608445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杨杰、郭实、周林、高博、宋泽宇、吴伊璠、李彦毅、王庄胜


联系电话:
010-88027267



传真:
010-88027190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天超、冯卉、胡红雅、余蔚


联系电话:
010-56571870


传真:
010-56571688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12 层


单位负责人:刘鸿


联系人:杨萌、陶姗


电话:
010-65028888


传真:
010-65028866


邮政编码:
100020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负责人:叶韶勋


联系人:孙佩、宋刚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邮政编码:
10001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701 室
(德胜园区
)


法定代表人:罗光


联系人:唐骊、张伟、高路


电话:
010-62299841


传真:
010-65660988


邮政编码:
100088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


住所:
【】


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邮政编码:
200120


(九)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联系电话:
021-68873878



传真:
021-68870064


邮政编码:
200120


三、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
大唐
发电(
601991.SH)共
99 股

持有
桂冠电力

600236.SH)共
286,400 股。除上述
股票外,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资产管理业
务股票账户不持有发行人及其下属
上市
公司股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大唐
发电(
601991.SH)共
30,100 股,持有桂冠电力(
600236.SH)共
60,000 股。除
上述股票外,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持有发行人及其下属
上市
公司股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桂冠电力

600236.SH)
451,930 股


除上述股票外,
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持有发行人及其下属上市
公司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

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
利害关系。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

债券的投资者(包括
本期
债券的初
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
本期
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
本期
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
本期
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
本期
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
本期
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评定,本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
评级报告
的评级结论


东方金诚认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四大全国性发电
集团之一,发电设备装机规模优势突出,电源结构和区域分布多元化程度高,在
全国电力生产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财务实力极强,为到期债务偿还提供了
很强的保障。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全国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并维持高位运行对公司
盈利水平造成了较大影响,而且公司现有债务负担较重,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
模很大,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



东方金诚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
体信用和本

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分析和评估,东方金诚评定本

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

债券具备极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
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
公司作为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四大全国性发电集团之一,发电设备装机
规模优势突出,发电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全国电力生产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
优势;



2)
公司电源结构和区域分布多元化程度高,利于降低对单一电源和市场
的依赖,近年来机组运营效率保持行业较高水平;




3)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同时银行授信额度充足,现金调配能
力很强,对到期债务偿还的保障程度很高。



2、关注



1)
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并维持高位运行影响,公司
2016 年以来利润总额
降幅较大,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2)
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很大,面临较大
的资本支出压力;



3)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很大,债务率处于较高水平。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
金诚
”)
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

东方金诚将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等可能影响信用质
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
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
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
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
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
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
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
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 :
//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
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诚还
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开发行过公司债券、中期票据

超短期融资券
和定向工
具等债务融资工具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分别对发行
人进行过主体评级,主体评级结果
均为
AAA,且上述评级结果在跟踪评级期间
均未变化。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共获得主要银行授信
10,130.33 亿元,
已使
用授信总额折合人民币为
5,196.74 亿元,剩余额度为
4,933.59 亿元,已使用额度
占授信总额的
51.30%。

公司较高的授信额度及畅通的银行融资渠道是
本期
债券
到期足额偿付的有力保障。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公司授信情况


单位:
亿元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国家开发银行


1,838.00


1,608.00


230.00


中国银行


1,650.00


432.27


1,217.73


农业银行


1,375.00


666.70


708.30


工商银行


1,403.45


895.33


508.12


建设银行


2,000.00


936.43


1,063.57


交通银行


350.00


132.93


217.07


中信银行


300.00


76.40


223.60


浦发银行


400.00


42.00


358.00


光大银行


230.00


41.01


188.99


招商银行


400.00


320.00


80.00


兴业银行


93.88


22.13


71.75


华夏银行


90.00


23.54


66.46


合计


10,130.33


5,196.74


4,933.59




(二)最近三年
及一期
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
及一期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



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
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严格依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偿付
各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从发行人成立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任何
违约情形。截至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偿付的债券、
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1、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证券

类别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
模(亿元)

票面利率
(当期)%

发行期限
(年)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 大唐 Y1

公司债

2018-09-21

2021-09-21

42

5.05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07 大唐债


企业债


2007-10-12

2027-10-12

12

5.53

2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06 大唐债


企业债


2006-02-16

2026-02-16

20

4.2

2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08 大唐债


企业债


2008-07-25

2023-07-25

25

5.9

1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05 大唐债


企业债


2005-04-29

2020-04-29

30

5.28

1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6 大唐
02

公司债


2016-09-28

2026-09-28

22

3.38

1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6 大唐
01

公司债


2016-09-28

2022-09-28

48

2.94

3+3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16 唐新
3

公司债


2016-10-21

2021-10-21

5

3.1

5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16 唐新
2

公司债


2016-09-27

2021-09-27

5

3.15

5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16 唐新
1

私募债


2016-09-14

2021-09-14

10

3.5

3+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2 桂冠
02

公司债


2012-10-24

2022-10-24

9.3

5.1

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2 大唐
02

公司债


2014-11-03

2024-11-03

30

5

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2 大唐
01

公司债


2013-03-27

2023-03-27

30

5.1

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1 大唐
01

公司债


2011-04-20

2021-04-20

30

5.25

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09 大唐债


公司债


2009-08-17

2019-08-17

30

5

10



2、中期票据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
模(亿元)

票面利率
(当期)%

发行期限
(年)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 大唐集
MTN002

中期票据


2018-07-30

2021-07-30

30

4.89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 大唐集
MTN001

中期票据


2018-05-25

2021-05-25

20

4.68

3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7 大唐集
MTN005

中期票据


2017-12-22

2020-12-22

50

5.88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7 大唐集
MTN003

中期票据


2017-10-20

2020-10-20

50

5.18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7 大唐集
MTN002

中期票据


2017-09-22

2020-09-22

50

5.18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7 大唐集
MTN001

中期票据


2017-08-29

2020-08-29

50

5.20

3+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4 大唐集
MTN003

中期票据


2014-11-06

2019-11-06

50

5.49

5+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4 大唐集
MTN002

中期票据


2014-09-02

2019-09-02

50

6.25

5+N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4 大唐集
MTN001

中期票据


2014-05-28

2019-05-28

50

5.35

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5 大唐集
MTN001

中期票据


2015-12-21

2018-12-21

70

3.85

3+N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14 大唐新能
MTN001

中期票据


2014-12-12

2019-12-12

20

5.80

5+N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



16 大唐龙
MTN001

中期票据


2016-03-07

2019-03-07

3

3.22

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


14 大唐
MTN001

中期票据


2014-08-22

2019-08-22

35

5.20

5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MTN001


中期票据


2018-09-28


2021-09-28


9


5.30


3




3、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
模(亿元)

票面利率
(当期)%

发行

期限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 大唐集
SCP005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5-30

2019-02-24

30

4.32

270 天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18 大唐新能
SCP004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8-23

2019-05-16

20

3.10

266 天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18 大唐新能
SCP003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7-12

2019-04-05

20

4.25

267 天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SCP006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9-14

2019-06-07

5

4.18

266 天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SCP005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9-06

2019-05-31

7

4.12

267 天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SCP004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5-31

2019-02-25

8

5.27

270 天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SCP003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4-23

2019-01-18

12

4.86

270 天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 大唐租赁
SCP002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3-26

2018-11-21

5

5.08

240 天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18 大唐龙
SCP001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5-11

2019-02-05

4

5.37

270 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唐发电
SCP004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7-18

2019-04-12

30

3.95

268 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唐发电
SCP002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6-13

2019-03-08

20

4.35

268 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唐发电
SCP005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7-27

2019-01-23

30

3.60

180 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唐发电
SCP006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8-28

2019-05-23

30

3.33

268 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大唐发电
SCP003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18-06-27

2018-12-12

20

4.35

168 天



4、定向工具


发行人

证券名称

证券类别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规
模(亿元)

票面利率
(当期)%

发行期限
(年)

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大唐煤
业 PPN001

定向工具

2015-11-06

2018-11-06

3

4.55

3



(四)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
资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发行人未结清和已结清的贷款均为正
常类信贷,无不良和关注类信贷信息。

公司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列示
的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
续状态的情形。



(五)
本期
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公司债券
及企业债余额为
338.3 亿元


由于
本期
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

根据

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财会

2014】
23 号



关于印发
<金融负债
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
2014】
13 号),经中

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将
本期
债券计入所有者权益,不计入累计
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
债券发行完成后,累计可续期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人净
资产的
40%。



(六)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18 年
1-3 月未
经审计的报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309.51


7,208.06


7,050.06


7,317.74


负债总额

5,843.04


5,763.53


5,755.70


5,994.89


全部债务

-


4,734.88


4,658.92


4,982.57


所有者权益

1,466.47


1,444.53


1,294.36


1,322.85


流动比率

0.47


0.41


0.37


0.31


速动比率

0.40


0.35


0.30


0.24


资产负债率

79.94%


79.96%


81.64%


81.92%


债务资本比率

-


76.62%


78.26%


79.02%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469.87


1,706.68


1,570.61


1,660.11


营业利润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