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泰尔股份: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721号 (共一册,第一册)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目 录 声 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 ............................................................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3 七、评估方法 ............................................................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评估假设 ............................................................ 24 十、评估结论 ............................................................ 2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9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 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 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 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 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 披露。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721号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 程序,对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股 权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 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 论如下: 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19.33万元;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3,712.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006.44万元(账面 值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579.65 万元,增值额为 4,573.21 万元,增值率为 227.93%。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结果仅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燊泰智能公司的股权提供参 考意见,不能作为其他目的使用。 被评估单位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与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石化设备 有限公司(案号为:(2016)陕0112民初2164号)买卖合同纠纷,该合同系上海 燊泰轧机设备有限公司(燊泰智能公司的前身)销售给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 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一套型号为HC4700-W8的标准型卧式盘卷打捆机,合同总金额 为249.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经收回110.00万元,应收139.00万元;该 案件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出具了(2017)陕01破申1号民事裁 定书,认定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并进行破产清算。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 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燊泰智能公司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号 厂房及办公地点系租赁取得,出租方系其关联方——马鞍山泰尔智能产业园发展 有限公司。年租金32,635.20元,租赁期限10年,从2017年10月29日起至2027 年10月29日止。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租赁事项对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瑞评报字[2018]第000721号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 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收购股权 而涉及的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8月31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安徽燊泰智 能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使用人使用,无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其他任何机 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名称: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重工) 2、 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 3、 法定代表人:邰正彪 4、 注册资本:肆亿肆仟玖佰叁拾伍万零伍佰陆拾贰圆整 5、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3034312N(1-1) 7、 登记机关: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联轴器、冶金专用设备及配套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剪刃、 轧辊、模具、减速机、液压件设计、生产、销售;设备机床、钢材、电器元件销 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产品维修和服务;机械 技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泰智能公司) 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号办公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邰紫薇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0693237990(1-1) 登记机关: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工业智能和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棒线材、型钢及板带轧机设备及 备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 (1)公司设立 2013年5月21日,上海海岳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沪海岳验字(2013) 第8018号),截至2013年5月21日止,上海燊泰轧机设备有限公司(筹)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上海燊泰轧机设备有限公 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 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 1 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50.00 2 安徽泰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40.00 3 彭耀 23.00 23.00 2.30 4 靳鸿君 15.40 15.40 1.54 5 李为民 15.40 15.40 1.54 6 谢进 7.70 7.70 0.77 7 袁茂华 7.70 7.70 0.77 8 干国强 7.70 7.70 0.77 9 吕斌 7.70 7.70 0.77 10 郭应方 7.70 7.70 0.77 11 王会锋 7.70 7.70 0.77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2014年8月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燊泰智能设 备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工业智能和自动化设备及配件、棒线材、 型钢及板带轧机设备及备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3)2015年11月公司名称和住所变更 201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燊泰智能 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号办公 楼201室。 (4)2016年9月22日,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彭耀、靳鸿君、 李为民、谢进、袁茂华、干国强、吕斌、郭应方、王会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公司6.00%股权转让给彭耀,4.00%股权转让给靳鸿君,4.00%股权转让 给李为民,2.00%股权转让给谢进, 2.00%股权转让给袁茂华,2.00%股权转让给 干国强,2.00%股权转让给吕斌,2.00%股权转让给郭应方,2.00%股权转让给王会 锋。上述事项已于2016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正,修正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 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 1 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240.00 24.00 2 安徽泰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40.00 3 彭耀 83.00 83.00 8.30 4 靳鸿君 55.40 55.40 5.54 5 李为民 55.40 55.40 5.54 6 谢进 27.70 27.70 2.77 7 袁茂华 27.70 27.70 2.77 8 干国强 27.70 27.70 2.77 9 吕斌 27.70 27.70 2.77 10 郭应方 27.70 27.70 2.77 11 王会锋 27.70 27.70 2.77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5)2017年7月13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其拥有的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修正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 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 1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40.00 2 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240.00 24.00 3 彭耀 83.00 83.00 8.30 4 靳鸿君 55.40 55.40 5.54 5 李为民 55.40 55.40 5.54 6 谢进 27.70 27.70 2.77 7 袁茂华 27.70 27.70 2.77 8 干国强 27.70 27.70 2.77 9 吕斌 27.70 27.70 2.77 10 郭应方 27.70 27.70 2.77 11 王会锋 27.70 27.70 2.77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截止评估基准日,燊泰智能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6 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 日 2018年8月31日 货币资金 1,084.66 639.59 307.20 应收票据 4.00 400.08 250.24 应收账款 1,292.47 992.12 1,771.66 预付款项 226.85 384.23 570.71 其他应收款 17.43 33.82 20.31 存货 1,282.07 1,978.43 2,576.18 其他流动资产 0.59 - - 流动资产合计 3,908.08 4,428.26 5,496.29 固定资产 29.53 19.59 72.53 在建工程 - 63.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23 102.83 150.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76 185.42 223.04 资产总计 4,014.84 4,613.68 5,719.33 应付票据 630.68 - - 应付账款 1,581.96 1,333.02 2,056.93 预收款项 339.46 460.35 314.26 应付职工薪酬 164.28 165.26 127.39 应交税费 17.85 100.53 183.34 应付利息 - 1.32 9.50 其他应付款 17.52 7.73 21.47 流动负债合计 2,751.74 2,068.22 2,712.90 长期借款 - 1,000.00 1,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0.00 1,000.00 负债总计 2,751.74 3,068.22 3,712.90 实收资本 1,000.00 1,000.00 1,000.00 资本公积 - - - 盈余公积金 25.59 49.21 49.21 一般风险准备 117.12 163.37 191.37 未分配利润 120.38 332.89 765.86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3.10 1,545.46 2,006.4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3.10 1,545.46 2,006.44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1- 8月 一、营业总收入 3,410.31 3,624.34 3,813.7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410.31 3,624.34 3,813.78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2,369.37 2,336.58 2,659.9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8 16.43 19.37 销售费用 324.06 271.56 101.88 管理费用 467.16 533.00 297.48 财务费用 0.51 16.56 31.67 资产减值损失 67.68 107.44 192.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 9.23 76.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155.25 351.99 587.85 加: 营业外收入 2.17 - - 减: 营业外支出 0.20 1.75 - 四、利润总额 157.21 350.24 587.85 - 减:所得税 41.77 114.12 154.88 五、净利润 115.44 236.12 432.97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5-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和2016 年度的会计报表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被评估单位燊泰智能公司的股权。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 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 评估目的 泰尔重工拟收购燊泰智能公司的股权。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接受泰尔重工的委托,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燊泰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 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燊泰智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为燊泰智能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19.33万 元;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712.90万元;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2,006.44万元。具体资产类型和审计后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 流动资产合计 54,962,894.46 1 货币资金 3,071,981.06 2 应收票据 2,502,379.00 2 应收账款 17,716,562.03 3 预付款项 5,707,118.53 4 其他应收款 203,072.38 5 存货 25,761,781.46 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30,412.77 1 固定资产 725,275.95 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5,136.82 三 资产总计 57,193,307.23 四 流动负债 27,128,952.03 1 应付账款 20,569,309.33 2 预收款项 3,142,642.85 3 应付职工薪酬 1,273,878.13 4 应交税费 1,833,436.62 5 应付利息 95,000.00 6 其他应付款 214,685.10 五 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1 长期借款 10,000,000.00 六 负债总计 37,128,952.03 七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20,064,355.20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账面 值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5-81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企业主要资产情况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7,716,562.03元,其中账面余额23,737,109.31元,坏 账准备6,020,547.28元,均为应收的货款。 2. 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25,761,781.46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包括原材料、库存 商品和在产品。原材料主要为液压马达、耐磨板、软管总成、油缸等;库存商品 主要为棒材打捆机、铝棒打捆机、卧式盘卷打捆机和备件等;在产品主要为配管 总装、油缸装配、打捆头装配等。 3.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194,205.36元,账面净值725,275.95元。包括 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1)机器设备账面原值773,072.74元,账面净值 646,840.70元。主要为空 压机、液压站、激光打标机等机器设备,主要安放于燊泰智能公司车间内。 (2)电子设备账面原值421,132.62元,账面净值78,435.25元。主要为电 脑、空调等电子设备。主要分布于燊泰智能公司办公场所内。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 者评估值) 本次资产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四、 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经资产评估师 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最终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8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根据有利于经济行为实现的原则,并考虑与审计时点 相衔接,以及考虑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 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的整体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人与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8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4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令第 86 号,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4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63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6.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 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8.《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9.《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7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订); 10.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四)权属依据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 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3、重大设备发票等权属证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出商品市场销价情况调查资料; 3.《机电产品报价手册》、《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及其他市场价格资料、 询价记录; 4.大型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有关设备的近期检测、维修、保 养报告;向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的询价记录; 5.安徽省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 文件; 6.同花顺金融终端; 7.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生产经营资料、经营规划和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的【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2023年未来经营预测表】; 9.行业统计资料、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10.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11.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12.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明细表;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 年10月20日出具的天健审 〔2018〕5-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数据库。 七、 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 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 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 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 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选择理由为:国内外与燊泰智 能公司相类似的公司交易案例很少,且难以取得交易案例,因此无法获得可比且 有效的市场交易参照对象,故本次评估不考虑采用市场法。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 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 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 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 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 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 真实,金额准确,无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 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 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 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 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公司按规定 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账款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 相应货物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那些有确凿证据表明收 不回相应货物,也不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益的预付账款,其评估值为零。 5.存货 存货主要有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其中:对于原材料,根据清查核实后 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再加上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 他合理费用,采用成本法得出各项资产的评估值。 对于产成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中采用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 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产成品数量×该产品基准日不含税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 售费用率-所得税费率-净利润率×扣减率)。 对于在产品,经核实其料、工、费核算方法基本合理,可能的利润由于完工 程度较低,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予考虑,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 1.设备类资产 机器设备评估常用三种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根据评估对象、 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 择一种或多种评估基本方法。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没有足够数量的市场交易参照 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不适用市场法、收益法,故本次对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 进行评估。即以基准日的现时价格重新购建同等功效设备的全部成本乘以成新率 得出设备的评估价值。基本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1)机器设备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是指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 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自身购置价格、运输 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进口设备关税、大型设备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成本、其它必 要合理的费用(如手续费、验车费、牌照费等)。对进口设备首先应注意符合替 代性原则,查找国内有无替代设备。在没有替代设备的前提下,对可直接得到该 设备的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不含税价格来确定重置价值。对无法直接询得价格的设 备,可采用类比设备的同期或近期外币购置价(FOB或CIF)统一换算为评估基准 日的CIF价乘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值,即得相应设备的人 民币现行购置价(CIF);再加上以下费用:银行财务税、外资手续费、国内运杂 费、安装调试费、商检费、大型设备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成本及其他费用等,即可 确定其重置价值。 ①购置价 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参照《2015年机电产品报价目录》等价格资料及 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②运杂费 以购置价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 计取。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 费率计取。 ④设备基础费 大型设备基础按相关土建方法计算费用或者根据机械工业企业设备基础费率 指标确定。 ⑤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环评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有关取费文件 和委估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 ⑥资金成本,根据建设工期,结合评估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并按资金均 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总投资×现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建设周期×1/2 对建设安装周期较短、价值量较小的部分设备,不计资金成本。 2)电子设备重置价值 根据网上近期市场价格资料,依据电子设备自身的配置情况,确定评估基准 日的电子设备的购置价,一般不计取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其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购置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主要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和勘察成新率,加权平均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即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其中: ①理论成新率 按机器设备的已使用年限,评估确定的不同类型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及根据 现场勘察情况和设备的大修周期确定的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尚可使用年限,计算 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②勘察成新率 通过现场勘察设备现状及查阅有关运行、修理、管理档案资料,对设备各组 成部分进行勘察,确定其勘察成新率。 2)辅助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机器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鉴定,合理确定其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按 照各类机器设备的经济寿命和实际已使用年限,确定理论成新率。其计算公式如 下: 理论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在理论成新率的基础上,考虑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因素,以此依据对 理论成新率进行修正,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值 2)电子设备成新率 电子设备成新率主要是参照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直 接确定的。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2.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企业按照暂 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三)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具体包括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账面值进行了核实,同 时对截至现场清查日负债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于截至现场清查日的大 额款项寄发了询证函,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 定评估值。 (三)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 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 型。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综合分析,本 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并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该模型的 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 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nniiirrRrRP)1()1( 11. . . .. .. 式中:P ──经营性资产价值; i ──预测年度; r ──折现率; Ri ──第i 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n ──预测期年限; Rn+1 ──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①收益期和预测期 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未发现有 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事项,则设定收益期为无限年期。 一般而言,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准确性 相对较差,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情况,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 个阶段。 ②预测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预测期内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额 ③折现率 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 原则,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 WACC )确定。计算式如下: )1(TEDDREDERWACCde. . . . . 式中:Re ── 权益资本成本; Rd ── 债务资本成本; E/(D+E) .──权益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D/(D+E) .──债务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重 T ──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式如下: Re=Rf+β×ERP+Rs 式中:Re ──股权回报率 Rf ──无风险回报率 β ──风险系数 ERP ──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 Rs ──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④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 预测期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是指预测期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算 至预测期末年的价值,本次评估设定被评估单位永续经营,且预计至预测期后, 企业的经营收益趋于稳定,预测期后年度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根据预测期末年的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调整确定。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超过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及的资 产。经分析,被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3)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无关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未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的净值。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非经营性资产。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需要付息的债务,经分析,被评估单位的长期借款 和应付利息合计1,009.50万元为付息债务。 (四)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本次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为收益法。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0月23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我公司与委托人洽谈,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 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 支付方式、评估工作各方参与人工作配合和协助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达成一 致,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拟定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资产分布情况,我公司制定了资产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 团队。 为便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提交资产评估资料,我公司 对被评估单位相关配合人员进行了资产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 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对资产评估资料准 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4日对评估对象涉及 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 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 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 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 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 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 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 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被评 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 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 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进行了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 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2.尽职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 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 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 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 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 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 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 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 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 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 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 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 其职务。 4.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 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3.假设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被评估单位于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7.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 检测,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 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8.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 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 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 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 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燊泰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燊泰智能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5,719.33万元,评估价值5,793.80 万元,评估增值74.47万元,增值率1.30%;负债账面价值3,712.90万元,评估 价值3,712.9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006.44万元,评 估价值为2,080.90万元,评估增值74.47万元,增值率3.71%。具体详见资产评 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5,496.29 5,564.28 67.99 1.24 非流动资产 2 223.04 229.52 6.48 2.90 其中:固定资产 3 72.53 79.01 6.48 8.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 150.51 150.51 资产总计 5 5,719.33 5,793.80 74.47 1.30 流动负债 6 2,712.90 2,712.90 - - 非流动负债 7 1,000.00 1,000.00 - - 负债总计 8 3,712.90 3,712.90 - - 股东全部权益 9 2,006.44 2,080.90 74.47 3.71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719.33万元;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3,712.9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006.44万元(账面 值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579.65 万元,增值额为 4,573.21 万元,增值率为 227.93%。 收益法评估详细情况见收益法评估明细表。 (三)评估结论 燊泰智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2,080.90万元,收益 法评估结果6,579.65万元,差异额为4,498.75 万元,差异率为216.19%。两种 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 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 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由于资产基础法是对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 (公允价值)来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未能包含未记录在账的技术 秘密、研发和生产技术团队、管理和销售团队、客户资源等、商誉等资产的价值, 即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无法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资 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收益法评估是 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在系列假设模型基础上进行预测,进而综 合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收益法既考虑了各项资产及负债是 否在企业未来的经营中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也考虑资产、负债组合在企业未来 的经营中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同时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差异反映了评估 对象账面未记录的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以及智能装备制造行业本身的 优势带来的价值。这就是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有差异的根本原因。经上述分 析后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较为合理。故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燊泰智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的 评估结论为 6,579.65万元(大写为人民币陆仟伍佰柒拾玖万陆仟伍佰圆整)。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 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本次评估报告引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10月 20日出具的(天健审〔2018〕5-81号)《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8 月止八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 2.本次评估结果仅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 司的股权提供参考意见,不能作为其他目的使用。 3.在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中,本公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除下述事项外, 未发现其他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 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被评估单位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被评估单 位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 属的确认和保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 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果和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 结果会受到影响。 4.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与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案号 为:(2016)陕0112民初2164号)买卖合同纠纷,该合同系上海燊泰轧机设备 有限公司(燊泰智能公司的前身)销售给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石化设备有限 公司一套型号为HC4700-W8的标准型卧式盘卷打捆机,合同总金额为249.00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经收回110.00万元,应收139.00万元;该案件经陕西省西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出具了(2017)陕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认定西安 航空发动机集团机电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进 行破产清算。 被评估单位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 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5.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除产成品、发出商品外,未对其他资产评估增减额 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6.截至评估基准日,燊泰智能公司位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南路159 号厂房及办公地点系租赁取得,出租方系其关联方——马鞍山泰尔智能产业园发 展有限公司。年租金32,635.20元,租赁期限10年,从2017年10月29日起至 2027年10月29日止。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租赁事项对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 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 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 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次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 的折价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时,评估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 估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 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 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果的责任。 9.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果的瑕疵事项,在进行 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 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评估报告未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 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 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燊泰智能公司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 2. 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 3.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委托人或者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 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 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 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 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后出具的专业报告,在资产评 估机构盖章及资产评估师签名后方可正式使用。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18年10月23日。 资产评估师: 张永远 资产评估师: 王剑飞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委托人承诺函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因我公司为收购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特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 为所涉及的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 构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2.所提供的资产评估业务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3.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4.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5.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委托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年10月23日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因本公司转让股权的需要,同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贵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本公 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为确保资产评估 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本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已经得到批准。 2.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完整、合法。 3.本公司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等在“关 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中已揭示充分,无任何隐瞒事项。 4.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未重未漏。 6.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7.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发生影响评估行为及结果 的重大事项,已全部如实告知资产评估机构,并提醒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 8.不干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 9.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协助评估工作的人员均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或存在损害评估独立性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年10月23日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收购安徽燊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所 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 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1.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3.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5.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评估结论合理。 7.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签名: 资产评估师签名: 2018年10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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