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汇金股份:拟股权转让涉及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18年10月24日 21:45:25 中财网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同致信德评报字(2018)第A0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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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ZHIXINDE(BEIJING)ASSETS APPRAISAL CO., LTD.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目 录


声 明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4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 7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 8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2
六、评估依据 .................................................................................................................................... 12
七、评估方法 .................................................................................................................................... 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6
九、评估假设 .................................................................................................................................... 17
十、评估结论 .................................................................................................................................... 1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8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0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0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22
附件一、 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 ...................................................................................... 23
附件二、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4
附件三、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 25
附件四、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 26
附件五、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备案公告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 27
附件六、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8
附件七、 承办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复印件 .......................................................... 29
附件八、 评估结果汇总表和明细表 .......................................................................................... 30

























声 明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
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
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
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
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
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摘 要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
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
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
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被评估单位: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对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对象为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为截止2018年9月30日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 2018年9月30日,评估结
论的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八、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5,238.15万元,评估值为5,238.1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负债账面
值为3,470.33万元,评估值为3,470.3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
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1,767.82万元,评估值为1,767.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
评估无增减值。具体评估结果见下表:



特别事项说明:

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翰林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股权,账面价
值为1000万元,该项投资系由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取得,双方于2018
年9月1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189000股,对于上述两项投资,被评估单位属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未参
与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及实际经营,评估人员无法收集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数据,亦未
能进驻该公司展开评估工作,故本次评估按按账面价值列示。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7727529744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33.677万元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209号

法定代表人:孙景涛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金融机具、办公机械、普通机械、电子设备、除湿设备、机电一体化产
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智能仓储、保管、输送、搬运、
拣选、分拣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安装及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及
销售;售后维护;进出口业务,业务流程外包,房屋租赁、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1MA07W76W7F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09号2号楼322房间

法定代表人:孙景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
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系由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于2016年9
月18日在石家庄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和
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货币

100%

2036年9月11日前

合计

3000.00



100%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无变化。


3、近二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5,348.38万元,负
债总额3,470.33万元,所有者权益1,878.05万元。2018年1-9月营业务收入为0,利润
总额-136.54万元,净利润-8.30万元。近二年一期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06.90

2,206.88

5,238.15

负债总额

1.56

169.85

3,470.33

净资产

205.34

2,037.03

1,767.82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1-9

营业总收入

61.33

1,735.58

0

利润总额

5.93

442.25

-136.54

净利润

5.34

331.69

-118.53



注:2016年度、2017年度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勤信审字2018第0808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勤信审字【2018】第14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所得税:法定税率25%,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税率分别为16%、6%。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7%、3%、地
方教育费附加2%。具体详见下表: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

16.00、6.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增值税

7.00

教育费附加

实缴增值税

3.00

地方教育附加

实缴增值税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00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被评估单位系委托人的全资子公司。


(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他评
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对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河北汇金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截止2018年9月30日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申报评估、并确
认后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41,591,959.71

2

货币资金

17,278.13

3

应收账款

41,384,770.33

4

预付款项

187,200.00

5

其他流动资产

2,711.25

6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89,461.06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376,110.00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3,351.06

9

三、资产总计

52,381,420.77

10

四、流动负债合计

34,703,330.83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1

应交税费

5,013.69

12

其他应付款

34,698,317.14

13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

六、负债合计

34,703,330.83

15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678,089.94



注:2018年9月的账面价值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勤信审字【2018】第148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同评估申报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及经济行为所确定的
范围一致。


2、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
理状况

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1,384,770.33元,其中账面余额47,436,220.59元,坏账准备
6,051,450.26元,主要为应收石家庄翰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苏州科康盛美健康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西安中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卓康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货款,具
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

业务内容

账面价值

1

石家庄翰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货款

32,658,020.59

2

苏州科康盛美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货款

4,069,800.00

3

西安中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1,531,400.00

4

西安卓康医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9,177,000.00

合 计



47,436,220.59

减:坏账准备



6,051,450.26

净 额



41,384,770.33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值10,376,110.00元,为河北汇金康健医
疗设备有限公司投资的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翰林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
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型

投资日期

持有数量

账面价值

1

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公司流通股票

2018/4/27

189000股

376,110.00

2

翰林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股权

2017/8/22

5%股权

10,000,000.00





3、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申报、并承诺不存在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应入账而


未入账的表外资产。评估人员对此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亦未发现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
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存在表外资产。


4、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无。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所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二)价值类型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
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三)价值类型选取的理由及依据: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特定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
状况,确定本次企业价值评估所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


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的理由:为确切地反映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有利于
本项目评估目的顺利实现,委托人在征求评估机构专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项目资产
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9月30日。


(二)本次评估的一切取价标准和利率、汇率、税率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
准和利率、汇率、税率。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
修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年6月29日修
订);
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5.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6. 《企业会计准则》;



7.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准则依据

1.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
2.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17〕30号);
3.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中评协
〔2017〕31号);
4.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中评协
〔2017〕32号);
5.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通知》(中评
协〔2017〕33号);
6.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中评协
〔2017〕34号);
7.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
36号);
8.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
46号);
9. 《中评协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
47号);
10. 《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
48号)。



(三)权属依据

1. 股权证、投资协议;
2. 重大合同。



(四)取价依据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2. 企业财务会计资料;
3. 市场调查及互联网信息资料;
4. 现场勘察、访谈记录;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
6. 距基准日前2年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评估基准日财务会计报表;



7. 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基础法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
其他资料;
8. 其他取费文件。



(五)其他参考资料

1.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 同花顺iFinD数据资讯等网络查询资料;
3. 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执行企业价值
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师选择和使用市场法时应当关注是否具备以下四个前提条
件:第一,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第二,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
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第
三,能够收集并获得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第四,
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
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1、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
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河北汇金康健医疗
设备有限公司医疗设备生产销售行业,在国内流通市场的类似上市公司中找一些在现金
流、增长潜力和风险等方面与目标公司相类似的公司很困难,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
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资产评估的条件。


2、交易案例比较法

是交易案例比较法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由于难以收
集近期市场交易对比价格,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资产评估的
条件。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
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由于被评估单位成立于2016年9月,成立时间较短,2017年属于试运营阶段,2018
年未展开实际经营活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无法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
进行预测,故无法采用收益法。


(三)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
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主要适用于评
估新的或完工不久的企业以及控股公司,不适合评估拥有大量无形资产的公司。资产基
础法应用的前提条件:第一、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第二、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第三、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评估思路及公式如下:

(1) 评估思路: 在评估各单项资产和负债后合理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 计算公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负债评估值

(3) 各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①流动资产

A、货币资金:通过盘点现金,核查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按核实后的帐面值
评估。


B、债权类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评估中调查了解的情
况,通过核对明细账户,发询证函或执行替代程序对各项明细予以核实。根据每笔款项
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各种预付款,则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评估中确定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有确凿证据,评估为零值;未取得有效证据的,
对预计的坏账损失采用帐龄分析的方法,在扣除预计可能发生坏账的基础上,按预计可
能收回的金额,得出评估值。


C、其他流动资产:被评估单位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评估人员核实了相


关帐簿记录及计算过程,以核实后金额确定评估值。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被评估单位投资的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翰
林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两项投资,由于被评估单位无控制权,未参与日常经营管理,评估人员无
法收集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数据,本次评估按按账面价值列示。


E、递延所得税资产:被评估单位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坏账准备及公允价值变动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凭证、文件,核查了企业所得税税率,本
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金额确定评估值。


F、负债的评估

负债评估值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
认。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负担的项目按零值计算。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接受评估委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原则和规定,按照本
公司与委托人签定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项,组织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
产进行了评估。先后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核实、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

具体步骤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了解委估资产目前状况,掌握并明确委托业务性质、目的、范围等基本事宜,签订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组织评估工作小组,制订资产评估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计划。


(二)资产核实阶段

(1)由本评估项目负责人根据制订的计划,辅导被评估单位填报有关资产评估申
报明细表,为保证所填列明细的真实与完整,要求被评估单位首先进行全面清查,并由
评估人员核实;

(2)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访谈、了解有关被评估
单位管理、财务状况和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3)资料收集,包括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基本情况资料、财务资料、宏观及行业
资料、权属证明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

(4)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对行业的影响、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竞争情况。


(三)评定估算阶段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有关法规和准则,针对已确定的评估范围及具体对象,掌握各项


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并进一步审阅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资料,对审阅后的有关
数据进行必要的核查、鉴别,收集有关价格资料,再采用选定的评估方法对各项资产及
负债予以评定估算。


(四)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复或
遗漏评估,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五)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书,并经本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并与委托人沟
通,最后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一)评估前提

本次评估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评估假设前提。以评估对象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
正处于使用状态且将继续使用下去为评估假设前提。


(二)基本假设

1、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真实、有效、准确为假设条件。


2、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3、以经营业务及评估所依据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汇率等没有发生足以影响评
估结论的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4、以没有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没有考虑特殊交易方式
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为假设条件。


5、除已知悉并披露的事项外,本次评估以不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账外资产和负债、
抵押或担保事项、重大期后事项,且被评估单位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拥有合法权利为
假设条件。


(三)具体假设

1、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模、现行用途不变的条件下,在评
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的反映为假设条件。


2、本项目的执业资产评估师知晓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由于
本次未采用流通市场(上市公司)的数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
值的影响。


3、被评估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


冀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1598号,备案部门:河北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本次评估以上述备案事项可正常延续,年度自查可
合规合法通过为具体假设条件。


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前提、基本假设和具体假设,以及本评估报
告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
化时,本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十、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河北汇金康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资产账面
值为5,238.15万元,评估值为5,238.15万元,评估无增减值;负债账面值为3,470.33万
元,评估值为3,470.33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767.82万元,评
估值为1,767.8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陆拾柒万捌仟贰佰元整),评估无增减值。

具体评估结果见下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
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
关责任。


(二)在评估过程中,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产权依据、财务会计数据等与评
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可靠
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
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若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有意隐匿或提供
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委估资产产权调查和评定估算中产生误导,委托人及被评估


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
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
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四)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翰林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5%股权,
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该项投资系由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取得,双方
于2018年9月1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被评估单位截止评估基准日持有上海棠棣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9000股,对于上述两项投资,被评估单位属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
未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及实际经营,评估人员无法收集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数据,
亦未能进驻该公司展开评估工作,故本次评估按按账面价值列示。


(五)被评估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
编号:冀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1598号,备案部门:河北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经营范围: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本次评估以上述备案事项可正常延续,年度
自查可合规合法通过为重要假设条件。


(六)被评估单位办公地点及经营场所系租赁取得,出租方为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租赁期限为2016年9月12日至2036年9月11日,房屋坐落于石家庄高新区
湘江道209号2号楼322房间,房屋建筑面积520㎡,租金为6万元/年。


(七)本报告对被评资产和相关债务所进行评估系为客观反映被评资产的价值而
作,本公司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必须按本报告的结果和表达方式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是否进行、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决定,并应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八)在评估基准日后、报告有效期之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明显变化时,
除了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以外,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有关资产的
评估值。使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资产,有经验的委托人可按实际发生的资产数量和价格
差额对评估值进行适当的调整。


(九)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评估值以被评估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
为基础,未考虑由于被评估单位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我们假设资产受
让方与该等负债无关。


(十)本项目签字评估师知晓股东权益价值并不一定等于被评估单位净资产与所持
股权比例的乘积,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股权投资时未考虑控


股权或少数股权产生的溢(折)价对交易价值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实际使用报告的结果时应结合其他因素参考使用。


★报告使用人在评估报告使用过程中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其他报告使用人为本次
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
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
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
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无)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18年9月30日至2019
年9月29日。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8年10月19日。





















(此页无正文)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复印件
























































附件二、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件四、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五、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备案公告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证书复印件
























































附件六、 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七、 承办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复印件




























































附件八、 评估结果汇总表和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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