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方电热:关于为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8-06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目前生产形势良好,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叠加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对流动资金需求大幅增加。为了降低财务成本, 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同时兼顾2019年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江苏九天拟向江苏银行泰兴分 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流动资 金贷款、国内保理额度、远期结售汇等。为支持江苏九天业务发展,保证在手订单顺利完成, 公司拟为江苏九天上述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具体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最高担保额度:2,000万元; 3、担保有效期:2年,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 4、审批权限:本次担保的额度为2,000万元,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78亿元的10%;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2.68 亿元,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9.72亿元的30%,也 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78亿元的50%;对外担保 总额度为7.66亿元,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8.78 亿元的5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签字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银行签署 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以及各项与此项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资料,担保合同(或协议)上 的担保期限不超过2020年10月23日;同时授权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担保需要在相关担保文 件资料上签字,公司不需要就此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6、为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江苏九天的另一个股东李国忠先生(持有江苏九天49%股 权)将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国忠 注册资本:6122.45万元整 住所: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 经营范围: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通讯光缆专用钢塑复合材料,锂电池材料,精密钢带, 精密镍复合钢带、铝塑、铜塑复膜薄板,电子产品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品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结构图 李国忠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瑞吉格泰油气 工程有限公司 100% 16.33% 34.57% 49% 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2017年及2018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661,578,029.98 547,139,017.32 总负债 250,903,738.53 192,132,462.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10,674,291.45 355,006,555.21 2018年1-9月(未经审计) 2017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8,220,274.55 556,296,161.33 营业利润 44,256,896.21 58,403,918.11 利润总额 44,252,791.73 58,354,220.71 净利润 38,881,597.15 47,480,020.32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1、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6,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最高担保额度为6,600万元,担保方式为负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 在上述担保范围内,2017年10月10日,公司与汇丰银行扬州分行了签订了最高保额为 6,270万元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负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 2、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绍兴东方电 热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绍兴东方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万元(含2,200万元),担保方式为负连带责任的信用担 保。 在上述担保范围内,2017年3月17日,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保额为 2,000万元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负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 3、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 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 为11,000万元(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5,000万元;中国银行泰兴支行6,000万元),担保方 式为负连带责任的信用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2017年5月10日,公司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最高保额为5,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2017年9月15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为江苏东方九 天新能源材料有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九天项目贷款提供总额 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信用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2018年4月29日,公司与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最高保额为9,100万元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5、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瑞吉格泰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权担保的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 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2018年7月4日,公司与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订了最高保 额为5,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6、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向华夏银行泰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含2,800万元)的担保,授权担保 的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3月23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2018年4月4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泰兴分行签订了最高保额为 2,800万元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7、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向建设银行泰兴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担保 的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4月25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 绍兴东方向招商银行越兴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3,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担保的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4月25日起计算,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2018年4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越兴支行签订了最高保额为 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8、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九 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江苏银行泰兴分行 申请的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担 保,授权担保的有效期为2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江苏九天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江苏银行泰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也是为 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作为控股股东,公司为此次授信提供担保是合适的,也是有必要 的。 2、江苏九天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有良好的还款能力,违约的可能性 不大。本次担保不存在较大的担保风险,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江苏九天债务违约而 承担连带责任。 3、本次担保符合公平、对等原则。江苏九天的另一名股东李国忠先生向公司出具了承诺 函,愿意为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4、本次担保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5、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最 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五、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九天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拟向江苏银行泰兴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作为控股股东,公司为此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合适的,也是可行的;公司对江苏九天 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不存在较大的担保风险,也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会因其违约而承担连带责任;江苏九天的另一名股东李国忠先生也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愿 意为公司同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本次担保符合公平、对等原则;本次 担保行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 司为江苏九天综合授信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 效期为2年,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江苏九天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稳定, 还款能力较强,而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因江苏九天违约而需要 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很小;江苏九天的另一个股东李国忠先生也出具了承诺函,同意向公司同 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承诺承担因江苏九天违约而发生的连带赔偿责任,本次担保具有公平、对等 性;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万元(含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2年,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 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授权并已生效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7.66亿元,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3.317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2017年度)18.78亿元的17.66%。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 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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