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重药控股:关于为重庆医药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18:52:0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2



关于为重庆医药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医药”)是公司唯一的控
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与零售。2017年12月至2018年1
月期间,重庆医药收购了重庆医药集团湖北恒安泽医药有限公司67%的股权;甘
肃重药医药有限公司75%的股权、重庆医药集团宜宾医药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7,868万元、11,603万元、20,180万元,总额39,651万元。

为优化债务结构,重庆医药拟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并购项目贷款16,000万
元,借款期限3年(前2年分别偿还30%,最后1年还40%),借款利率为人民银
行同期基准利率,款项用于归还重庆医药用流动资金垫付的相关股权转让款项。

担保方式为:将重庆医药持有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办理股权质押,并由上市公司提
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保证。


上市公司持有重庆医药96.59%股权,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
公司(下称“化医集团”)持有重庆医药3.22%股权,因此重庆医药系公司与公
司控股股东化医集团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8 年10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重庆医药申请银行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云

注册资本:449,837,193元,其中重药控股持股96.59%,化医集团持股3.22%。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28号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
激素、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项目从事经营),普通货运、危险
货物运输(第3类)、危险货物运输(第8类)、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以
上货物运输项目中剧毒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批发。(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全国性批发)、体外诊断试剂,预包装食品零售,住宿,中餐类制售(不含凉
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冷热饮品制售)。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摩托车及零部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
木材、计算机、日用化学品、化妆品、消毒用品,仓储(不含危险品存储),商
贸信息服务,服装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重庆医药资产总额18,587,832,404.08
元,净资产6,272,182,198.72元,营业收入18,430,814,385.90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434,025,000.13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

注册资本:2,625,232,159.61元

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A1

经营范围:对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82,184,212,101.56元,净资产
15,521,690,686.38元,营业收入22,122,302,817.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69,823,082.55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提供授信的银行共
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重庆医药提供担保,有利于优化其债务结构,
保证其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重庆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整
体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重庆医药提供
担保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重庆医药日常经营活动和
业务拓展,重庆医药的经营情况良好,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
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次担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
限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金额(包含本次担保额度)为
575,502.40万元,占2017年公司净资产725,179万元的79.36%。实际对外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226,364万元,除了重庆医药为参股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院有限


责任公司、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按
出资比例提供的17,204万元担保以外,均为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上述担保
未发生逾期、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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