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价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2号)

时间:2018年10月25日 22:30:40 中财网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根据2009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35号文核准募集,核准
文件名称为:《关于核准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
年9月11日生效。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基金名称于2015年7月15日相应变更为“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变更事项依据《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此外,
本基金也可能存在由于如下原因而产生的风险:一、基金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
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二、股票研究不深入与业绩预测不准确带来的风险。股票估值合理或低估以
及未来的成长性取决于基金管理人对股票估值和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判断。在本基金的选股方法中,
使用了预测性的指标,包括预期中长期每股收益增长率、预期中长期运营收入增长率、预期市盈率等,
如果研究不深入、业绩预测不准确以及对股票价格的判断失误会增加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09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06月30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目录 .................................................................................................................................................................... 3

一、绪言 ............................................................................................................................................................ 4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基金的存续 .............................................................................................................................................. 49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0

八、基金的投资 .............................................................................................................................................. 59

九、基金财产 .................................................................................................................................................. 76

十、基金资产的估值 ...................................................................................................................................... 77

十一、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2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4

十三、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6

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 .................................................................................................................................. 87
十五、基金的风险揭示 .................................................................................................................................. 92

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十七、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8

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3

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4

二十、其它应披露事项 ................................................................................................................................ 127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二十二、备查文件 ........................................................................................................................................ 13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它有关的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
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基金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基金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独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经2015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作出的不时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

39、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投资人、销售机构等有关
各方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
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
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
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
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
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
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
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
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


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
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
南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
资产管理部、金融同业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市场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资部等23个职能部门。此外,
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
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
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调研员;2010年7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今,出任金元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
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学士学位,冷天晴先生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
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曾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年任云南
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
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栗旻先生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1996年始
至2012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
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
今。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
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


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
生导师。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潘书鸿先生曾于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
政主管,于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
此后自2006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2013年
至今在第十届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
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
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李春光先生于2005年至2015
年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
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
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
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
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贾丽杰女士,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清华大学理学硕士。曾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经理,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2月加入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万文俊先生,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
黄奕女士,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
何贤女士,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冯志刚先生,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
潘江先生,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

晏斌先生,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

林材先生,2014年4月至2015年7月。

晏斌先生,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
侯斌女士,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
缪玮彬先生,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贾丽杰女士,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
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4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
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6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
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元顺安价
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周博洋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


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苏利华先生,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债券交易员。2016
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张博先生,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邮电大学工学博士。

曾任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产业研究员,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3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
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

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
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
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
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
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


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
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
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
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
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上
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
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
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
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
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
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
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
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
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
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
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
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
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
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
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
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
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
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
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
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
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
“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
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
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
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
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2815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10-67596219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021-58781234-1740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于菲
联系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文彦娜
联系电话:010-68858101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董金
联系电话:010-85238441
传真:010-85238680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7092619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10-89937322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联系电话:021-68475732
传真:021-68476111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www.goldstate.com.cn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www.e5618.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联系电话:021-2216911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8211
传真:021-54033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www.sywg.com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95562、0591-87580107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蝉君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25-5186332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333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new.gf.com.cn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62272100
客服电话:95578、0551-6220714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福州行政部)、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0号兴业银行大厦22层(北京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至19层(上
海总部)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493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1-854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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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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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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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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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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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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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传真:021-3850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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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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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郭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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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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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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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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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层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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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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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楼(上海虹口区大名路10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联系电话:18516109631
客服电话:400-92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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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服电话:400-893-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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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soho25层2507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联系电话:1524923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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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528
客服电话:400-8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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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电话:400-166-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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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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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8621-33323999-5611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4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4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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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jw.cicc.com.cn
5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
中心(西便门)文体创业中心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21-20324155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5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400-166-6788
客服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话:400-818-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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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5776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电话:0574-87050038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联系电话:086-574-870500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高洋
电话:010-59355546


传真:010-5643701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5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5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5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6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15813808579
传真:0755-66892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61、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88
公司网址:www.wg.com.cn
6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9-8003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64、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薇
联系电话:137742325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6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和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6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硕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6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6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电话:010-858706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58

公司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6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鑫
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70、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nstps.com.cn
7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琪
电话:0755-828801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7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转814
客户服务电话:010-65309516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7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fund.jd.com
7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9-8003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75、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59013825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先生
联系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六、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达不到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约定进入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
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
的代销机构开通联系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
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
中规定。本基金于2009年12月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90天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
中规定。本基金于2009年12月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
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
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
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
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
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
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
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时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余额部分将在
赎回时由注册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
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
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M<100万

1.00%

1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每笔1,000元



注: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列:


持有期限(D)

申购费费率

0天<D<7天

1.50%

7天≤D≤365天

0.50%

365天<D≤730天

0.25%

D>730天

0.00%



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
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申购金额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1.5%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数=98,522.17/1.200=82,101.81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赎回份数分别为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
下:

持有期限

适用费率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0天<D<7天

1.50%

12,000

180

11,820

7天≤D≤365天

0.50%

12,000

60

11,940

365天<D≤730天

0.25%

12,000

30

11,970

D>730天

0.00%

12,000

0

12,000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
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除第6、7项外的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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