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交银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时间:2018年10月27日 00:18:31 中财网
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5年
7月
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74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
2016】1973号准予延期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
9月
1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
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
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本
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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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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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9月
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8年
6月
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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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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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
8月
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
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
理,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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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代任督察长,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
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
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
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
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李定邦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武汉
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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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
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
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佘川女士,监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总监。

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
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代任督察长。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
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
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
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
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
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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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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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
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娜女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硕士,8年证券行业经验。

2010年至
2012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6月
2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于
2015年
6月
27日至
2015年
10月
6日担任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
2015年
10月
7日至
2015年
11月
6日代为履行该基
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10月
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
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
2015年
10月
7日至
2015年
11月
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10月
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
2015年
10月
7日至
2015年
11月
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
8月
4日至
2015年
10月
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

2015年
10月
7日至
2015年
11月
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
2015年
5月
29日至
2015年
10月
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
2015年
10月
7日至
2015年
11月
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
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
5月
15日至
2015年
7月
3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
3月
2日至
2018年
4月
1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2月
24日至
2018年
7月
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利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3月
31日至
2018年
8月
23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8月
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
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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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
2月
1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卓越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
4月
22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
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
9月
13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
12月
1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
12月
2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
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8年
9月
13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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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

2002年
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
5日
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本集团总资

62,522.3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5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79%。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
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
金外包业务室
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81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
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
格上市银行;2003年
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
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
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
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
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
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
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
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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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
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
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
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奖”,2018年
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
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
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
“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
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
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
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
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
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
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
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
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年
7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
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
1995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
6月至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行
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
总经理;2001年
10月至
2006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
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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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
6月至
2013年
11月,任招商
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12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
11月起兼任本行
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
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
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
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
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
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364只开放式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
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
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
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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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
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
的核心。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
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
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
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
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
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
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
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
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
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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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
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
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
责、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
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
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
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
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
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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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


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
8月
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 fund001.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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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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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结合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深入挖掘
和把握市场投资机会来确定投资标的,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和积极主动的投资
管理,力争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股票资产按照基金
所持有的股票市值以及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权证的投
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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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评估市场
的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资
产配置,合理确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
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组合的较高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贯彻“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证券
市场流动性、大类资产相对收益特征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遵守大类资产投资比例
限制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对基金组合中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的配
置比例进行调整和优化,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自上而下的投资分析框架下,结合对行业和企业成长性的基本面研究,把握
经济发展和变更中的个股投资机会;同时还将通过对市场氛围和个股价格走势分析,
把握组合买卖时机和调整节奏。


(1)行业选择和配置
基金管理人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
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
据此挑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把握行业景气轮换带来的投资机会。


(2)个股精选
本基金在前述行业优选的基础上,根据下述标准挑选出其中具有投资潜力的上
市公司构建股票池并从中精选个股,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业绩具有良好的增长潜力;
2)公司盈利能力强,并且盈利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和成长性;
3)公司未来预期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息税前利润等成长性财务指标处
于行业前列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4)公司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市场占有率有持续提高潜力;
5)公司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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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以及明晰而切合实际的发展
战略的公司;
对上述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
估基础上精选优秀质地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金流动性等影响市场利率的
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研究,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
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
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
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
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
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
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求
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
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
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
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
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
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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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
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
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1、沪深
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股市场整体走势
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只
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
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
300指数引进国
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
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
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2、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
样本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
短期融资券等券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适合作为本
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
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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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7月
17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
2018年
4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权益投资
118,916,327.58 18.87
其中:股票
118,916,327.58 18.87
2基金投资
--
3固定收益投资
501,913,000.00 79.64
其中:债券
501,913,000.00 79.64
资产支持证券
--
4贵金属投资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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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89,607.88 0.38
8其他各项资产
6,985,841.12 1.11
9合计
630,204,776.5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
B采矿业
--
C制造业
78,345,997.83 12.6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514,559.85 0.24
E建筑业
--
F批发和零售业
11,070,368.00 1.78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35,000.00 0.41
H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J金融业
23,991,095.76 3.87
K房地产业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78,080.00 0.22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226.14 0.01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教育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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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S综合
--
合计
118,916,327.58 19.17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519贵州茅台
13,000 9,508,980.00 1.53
2 000858五粮液
120,000 9,120,000.00 1.47
3 000963华东医药
179,904 8,680,368.00 1.40
4 000423东阿阿胶
150,000 8,071,500.00 1.30
5 600887伊利股份
250,000 6,975,000.00 1.12
6 600276恒瑞医药
91,000 6,894,160.00 1.11
7 002142宁波银行
400,000 6,516,000.00 1.05
8 601988中国银行
1,600,000 5,776,000.00 0.93
9 000538云南白药
45,000 4,813,200.00 0.78
10 601398工商银行
900,018 4,788,095.76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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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国家债券
--
2央行票据
--
3金融债券
147,666,000.00 23.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7,666,000.00 23.80
4企业债券
103,757,500.00 16.73
5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32,000.00 3.23
6中期票据
134,277,500.00 21.64
7可转债(可交换债)
--
8同业存单
96,180,000.00 15.50
9其他
--
10合计
501,913,000.00 80.9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70210 17国开
10 1,100,000 107,514,000.00 17.33
2 018005国开
1701 400,000 40,152,000.00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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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6837 16穗发
01 400,000 39,180,000.00 6.32
4 101654039 16中建
MTN001
300,000 29,310,000.00 4.72
5 111891373 18南京银行
CD012
300,000 29,022,000.00 4.6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
18南京银行
CD012(证
券代码:111891373)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
18南京银行
CD012(证券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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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91373)的发行主体南京银行于
2018年
1月
30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监罚决字【
2018】
1号,对镇江
分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罚款
3230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
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
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该证
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
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14,126.57
2应收证券清算款
-
3应收股利
-
4应收利息
6,971,514.85
5应收申购款
199.70
6其他应收款
-
7待摊费用
-
8其他
-
9合计
6,985,841.12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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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年
6月
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0% 0.28% -4.52% 0.57% 5.32% -0.29%
2018年上半

1.80% 0.28% -5.47% 0.57% 7.27% -0.29%
2017年度
10.90% 0.18% 8.60% 0.32% 2.30% -0.14%
2016年(自
0.00% 0.10% -0.33% 0.38% 0.33%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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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
9月
13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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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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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
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
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
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
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至
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每笔交易
1000元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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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6%
50万元(含)至
100万元
0.36%
100万元(含)至
200万元
0.16%
200万元(含)至
500万元
0.12%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每笔交易
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
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
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
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
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
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

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
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
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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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申购费率为
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份
即:该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则其可得到
37,893.14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申购费率为
0.6%,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
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额=(100,000-596.42)/1.040=95,580.37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元,则其可得到
95,580.37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对持
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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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个月但
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上述“月”指的是
30个自然日。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含)—30日
0.75%
30日(含)—6个月
0.5%
6个月以上(含)
0

上表中的“月”指的是
30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持有的
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
30日,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
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50.80=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109.20元。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
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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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
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一、绪言”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二、释义”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8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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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
2018年
6月
30日。


(十)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相关内容。

(十二)更新了“十七、风险揭示”中相关内容。

(十三)更新了“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十四)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十五)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

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十六)更新了“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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