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融通通盈保本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1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6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投资人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4 六、基金的募集............................................................................................................4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7 九、基金的保本............................................................................................................58 十、基金保本的保证.....................................................................................................61 十一、保本周期到期.....................................................................................................70 十二、基金的投资.........................................................................................................75 十三、基金的业绩.........................................................................................................92 十四、基金的财产.........................................................................................................93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94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9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101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3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104 二十、风险揭示..........................................................................................................11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1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18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31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8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150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52 二十七、备查文件.......................................................................................................153 3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5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16、《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23、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6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在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指明即为当期 保本周期。本基金一般每3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保本周期到期日止;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 周期起始日起至保本周期到期日止。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 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若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情形的,则该保本周 期到期日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为准 36、目标收益率:指本基金在每一保本周期内所设置的该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在 运作期间,如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15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目标收益率,则 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条件之日(不含该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 到期(提前到期日为过渡期前一个工作日,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之日起不超 过20个工作日),并进入到期操作期间 37、保本周期起始日: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保本周期起始 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38、保本周期到期日: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如无特别指明,保本周期即为当期保本周 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个公 历年后的对应日,此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为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日起至3个公历年 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该对应日的,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若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情形的,则该保本周期到期日以基金管理人届时 公告的为准,但不得晚于该保本周期起始日起3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或不 7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39、到期操作期间: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 的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的3个工作日(含第3 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到期操作期间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 40、到期操作: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或 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 继续持有变更后的“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过渡期:指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一工作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 前一工作日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 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 42、过渡期申购:指依据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投 资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 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为下一保本周期的投资金额并适用下 一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过渡期申购含过渡期转换转入) 43、可赎回金额:指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即基 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以及从 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 44、认购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 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45、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46、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的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47、保本赔付差额:指保本周期到期发生赔付时,赔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赔付金额。 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保本赔付差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 分;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的保本赔付差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 额部分 8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9、保证:就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期间为第一个 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后续各保本周期的保本保障机制,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 保本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 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50、持有到期: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其认购的基金份额至第一个 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后续各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过渡 期申购并持有到期、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至当期保本周期 到期日的行为 51、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 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基金存续要求 52、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指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3、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指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 《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4、折算日:指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 55、基金份额折算:指在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 9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5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7、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58、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6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61、《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6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6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6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9、元:指人民币元 7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10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7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介 7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11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12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 副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 织部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委书记(副厅级)。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 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 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 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CreditPartners LLC 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 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Asset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 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 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 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 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 13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 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 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 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张一格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南开大学法学学士,美国特许金融 分析师(CFA)。12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投资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 安增利债券等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融通通盈保 本混合、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融通收益增强债券、 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 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进行证券投资时,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 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5、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14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职务之 便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9、不得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不得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 以上; 19、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15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为承担责任; 25、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6、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 退还基金认购人; 2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8、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16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和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 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查。 17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18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 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 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 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 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 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 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 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19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20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 3.08%。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 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 “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 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 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 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 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 21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 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 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 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 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22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3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情况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010)66190989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琳 24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5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联系人:杨涓 公司网站:www.psbc.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95568 联系人:王继伟 网址:http://www.cmbc.com.cn/ (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网址:www.nbcb.com.cn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顾林 26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6555706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电话:0591-87824863 客服热线: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767 客服热线:400-8888-666 27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1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072 客服热线:400-6989-898 (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 (1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若晨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热线:4008881888 (19)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28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10-88085858 (2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519888-62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14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29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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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徐伯宇 客服热线:95518 公司网站:jr.jd.com (65)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39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6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7)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6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热线: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6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40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0)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 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电话:0755-84669000 传真:0755-23982839 联系人:夏用功 客服热线:400-0719-888 公司网站:http://www.ananjj.cn (7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服热线:010-59013842 公司网站:http://www.wanjiawealth.com/ (7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热线:400-817-5666 41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7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座3 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7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7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2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热线:4000618518 公司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78)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电话:010-68091380 传真:010-68091380 联系人:胡明哲 客服热线:400-8557333 公司网站:www.jhj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43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4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5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6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47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 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 申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 48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2、投资者可将其账户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单笔最 低赎回份额和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不足1份 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 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参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申购费用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 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49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 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 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普通客户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M)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1.20% 100万元≤M<300万元0.80% 300万元≤M<500万元0.40%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4)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融通通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4、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1: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1.05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申购费率为1.20%,则可得 到的申购份额为: 50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50=94,108.7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前端申购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得到94,108.79份基金份额。 例2: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申购费用为100元,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且该笔申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 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100=99,900元 申购份额=99,900/1.050=95,142.86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为100元,假 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 元,则可得到95,142.86份基金份额。 5、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保本周期和到期操作期间内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保本周期和到期操作期间内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 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51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N)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N)赎回费率 N<1年2.0% 1年≤N<2年1.5% 2年≤N<3年1.0% N≥3年0 养老金客户特定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原赎回费计入基金财 产的比例 特定赎回费折扣 (即在原赎回费率的 基础上优惠程度) 特定赎回费计入基 金财产的比例 30天以内100%0%100% 30天-90天75%25%100% 90天-180天50%50%100% 180天以上25%75%1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 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年为365日,1个月为30日。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持有期的计算仍以投资者认购、申购、转换转入 或者过渡期申购基金份额的确认日计算,不受基金份额折算的影响。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融通通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保本周期和到期操作期间内的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 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52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10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2.0%,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121,300.00 元 赎回费用=121,300.00×2.0%=2,426.0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00-2,426.00=118,874.00元 即:该投资者(普通客户)赎回本基金100,000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100天,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8,874.00元。 例4:假定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13元,某养老金客户赎回100,000份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1.213=121,300元 赎回费用=121,300×1.5%=1,819.50元 净赎回金额=121,300-1,819.50=119,480.50元 即:该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100,000份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30天,假设赎回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3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9,480.50元。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 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53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 的情形时。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超过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申购金额上限,或导致单日净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当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申购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 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如在过渡期内发生暂停申购情形的,过渡 期可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 54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