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中国平安: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回购公司股份及相关授权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318) 海外監管公告 關於回購公司股份及相關授權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2018年10月29日召開的第十 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審議回購公司股份及相關授權的方案》 (「《方案》」),並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公司就《方案》有關內容提示如下: 本公司是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 通過的《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為積極回應國家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政策導向,穩定資本市場,促進股東價值最大 化,制定股份回購計劃。 目前該《方案》還需要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將由股東大會授權相關機構和人員在 不超過本公司發行總股本的10%的授權額度內,制定回購具體方案,後續具體回 購股份的價格、種類、批次、數量及執行時間仍有待確定及具有不確定性。 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要求執行後續股份回購計劃,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 券日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券日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 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承董事會命 姚軍 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2018年10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任匯川、姚波、李源祥及 蔡方方;非執行董事為謝吉人、楊小平、劉崇及王勇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迪 奇、黃世雄、孫東東、葛明及歐陽輝。 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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