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年健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18 美年01”偿还借款对象明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12657 债券简称: 18 美年 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 18 美年 01” 偿还借款对象 明细 的 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至 19 日发行了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 发行金额为 人民币 5 亿元, 期限为 3 年 (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 债券简称: 18 美年 01,债券代码: 112657。 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作为 本期债券 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 发行人 变 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借款 对象 事宜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 偿还借款 对象明细 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8 年 3 月 14 日披露的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之约定, 本期债券 基础发 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其中 2.84 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3.16 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其中 , 拟 偿还借款的明细如下: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期限 (年) 利率 形式 1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口支 行 2017/3/21 2018/3/21 750.00 1.00 固定 利率 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2017/9/22 2018/3/22 7,000.00 0.50 浮动 利率 3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口支 行 2017/4/19 2018/4/19 680.00 1.00 固定 利率 4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17/5/26 2018/5/25 2,000.00 1.00 浮动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期限 (年) 利率 形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青浦分行 利率 5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口支 行 2017/7/18 2018/7/18 490.00 1.00 固定 利率 6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口支 行 2017/7/24 2018/7/24 1,000.00 1.00 固定 利率 7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口支 行 2017/9/7 2018/8/14 1,080.00 0.93 固定 利率 8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浦分行 2017/8/31 2018/8/30 6,520.00 1.00 浮动 利率 9 海口慈铭健康体检门诊 部(普通合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口市分行 2017/9/4 2018/9/3 200.00 1.00 浮动 利率 1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2017/9/14 2018/9/14 3,000.00 1.00 浮动 利率 11 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浦分行 2017/9/26 2018/9/25 5,680.00 1.00 浮动 利率 合计 28,400.00 - - 本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至 19 日发行完毕,发行 规模 人民币 5 亿元, 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已 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 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募集说明书之约定, “ 发行人将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最终募 集金额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利息费用 支出的原则,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进行适当的安排。 ” 为更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资金沉淀、节约利息费用,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发行人 于 2018 年 5 月 2 日、 5 月 7 日先后公告了《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18 美年 01”偿还借款对象明细的公告 》( 2018- 069 号 )和《 美 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变更“ 18 美年 01”偿还借款对象明细的公 告 》( 2018- 070 号 ) , 拟使用募集资金对部分其他存量借款进行提前偿付 , 将 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偿还 借款的明细调整如下: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期限 (年) 利率 形式 偿付情况 1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 口支行 2017/3/21 2018/3/21 750.00 1.00 固定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2017/9/22 2018/3/22 7,000.00 0.50 浮动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3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 口支行 2017/4/19 2018/4/19 680.00 1.00 固定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期限 (年) 利率 形式 偿付情况 4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浦 分行 2017/5/26 2018/5/25 2,000.00 1.00 浮动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提前还款) 5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2017/11/21 2018/11/21 4,620.00 1.00 固定 利率 合理替换,即 将提前偿付 6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 2017/6/23 2020/6/23 4,550.00 3.00 固定 利率 合理替换,即 将提前偿付 7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 2017/10/31 2020/10/30 8,800.00 3.00 固定 利率 合理替换,即 将提前偿付 合计 28,400.00 - - 而后,由于对手方银行信用政策的有利变更等因素,发行人可不再提前对上 述民生银行及平安银行的借款进行提前偿付。因此, 为 进一步 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尽可能 减少资金沉淀、节约利息费用,上述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的借款 明细中 的民生银行贷款的部分本金及平安银行贷款 ,将不再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进 行偿付,具体偿付资金将由 发行人 另行合理安排 。 同时,发行人 拟使用募集资金对部分其他 即将到期的 存量 借款进行 偿付,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偿还 借款的明细 拟 调整如下: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银行/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期限 (年) 利率 形式 偿付情况 1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 口支行 2017/3/21 2018/3/21 750.00 1.00 固定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凤起支行 2017/9/22 2018/3/22 7,000.00 0.50 浮动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3 慈铭健康体检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北京甘家 口支行 2017/4/19 2018/4/19 680.00 1.00 固定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4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浦 分行 2017/5/26 2018/5/25 2,000.00 1.00 浮动 利率 已按约定偿付 (提前还款) 5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2017/11/21 2018/11/21 2,000.00 1.00 固定 利率 即将到期偿付 6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浦 分行 2017/12/7 2018/12/6 3,000.00 1.00 固定 利率 即将到期偿付 7 美年大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陕西南路 支行 2018/1/8 2019/1/7 3,000.00 1.00 固定 利率 即将到期偿付 合计 18,430.00 - - 二、影响分析 上述变更完成后 ,本期 债券 累计用于偿还借款的金额合计 人民币 18,430.00 万元,未超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范围 (即 28,400.00 万元),仍符合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累计用于偿还 借款的金额 小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最高限额,主要系发行时 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 基础发行规模人民币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 , 最终实际发行总规模为 5 亿元所致 。 上述变更 主 要系 受到银 行信用政策的有利变更等因素,考虑 到 发行人 实际经营 的 需要, 为了 更合理 地 利 用募集资金,减少资金沉淀、节约利息费用, 不会对发行人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 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公告 ( 2018- 118 号 、 2018- 125 号 ) , 华泰联合证券 作为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的 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 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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