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思德: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19:21:49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68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
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
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
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03月23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以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04月28日与全资子公司南京美
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港支行

0129230000000165

年产1.6万吨聚氨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125903567910604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930101552000603041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港支行

0129210000000246

年产1.6万吨聚氨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125905215510704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港支行

0129230000000165

年产1.6万吨聚氨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南京美思德新材料
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港支行

0129210000000246

年产1.6万吨聚氨
酯泡沫稳定剂项目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930101552000603041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05月17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4月27
日以及2018年0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0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2018年0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8月30日以及2018
年0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及上述审议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
“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相应专
户的剩余募集资金补充为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
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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