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万家家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万家 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7 ] 502 号 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时 间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第 12 号公告】《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017 〕 12 号)的要求对原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 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该类 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 告等),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 低市场对这类 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这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 债的债券发行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 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 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 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年 6 月 3 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 与审计 ................................ ................................ ......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提示 ................................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第十 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23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 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明书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 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万家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指《 万家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万家家瑞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万家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万家家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 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 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 万家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 日期 2 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 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 的时间段 3 7 、 《业务规则》:指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 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 6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 产,如未来法 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 调整 52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3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3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 币。 目前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 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景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 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经济新 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 化 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 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 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 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 东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 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 艺路营业部客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董事 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事张浩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先后任职于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巨能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 分行、济南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 2008 年 3 月起加入本公司,曾任 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监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苏州市对外贸易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 3 月起任职于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交易部总监 。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 券,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 从事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 总经理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任公 司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 沈芳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 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华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 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 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进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苏谋东: 固定收益部总监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CFA 。 2008 年 7 月进入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担任投资经理职务。 2013 年 3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恒景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万家安 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卞勇,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 2008 年进入上海双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师; 201 0 年进入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 事高级量化分析师工作; 2010 年 10 月进入在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 品开发、专户投资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4 年 4 月进入广发证券担任投资经理职 务; 2014 年 11 月进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开发部总监职务; 2015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量化投资部总监、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陈旭 ,量化投资部副总监, 201 3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先后担任经济研究所分析师、自营金融工程部投资经理等职;于 2015 年 7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万家基金量化投资部总监助理、投 资经理,现任万家基金量化投资部副总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李杰、莫海波、苏谋东、徐朝 贞、陈旭、李文宾、高源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李杰,副总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旭先生,量化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苏谋东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交易部总监 。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 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 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 、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 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 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 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 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 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 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 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 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 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 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环境风险控制 1 )制度风险 —— 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 )道德风险 —— 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 业务风险控制 1 )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 )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8 年 6 月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 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2005 、 20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 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 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 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 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进行监督的方 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该公司的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 微交易) 。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 亓翡 电话: (021)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 95538 转 6 投资 者 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 400 - 888 - 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 - 889 - 5523 网址: www. swhysc.com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788 网址: www.ebscn.com (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33389888 网址: www.swhysc.com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http:www.zts.com.cn (1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9 - 6326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1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076 - 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1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219 - 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1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 18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1 - 8518 蛋卷基金官网 :https://danjuanapp.com ( 1 9 )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 (021)38909670 传真: (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经办律师: 黎明、陆奇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 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詹阳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 , 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证监许可 [ 2017 ] 502 号文 注册 。 基金募集期限为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286,881,975.30 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1141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 的利息,合计折算为 286,921,825.45 份基金份额。 基金类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 、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 其 他特殊情况 或根据业务需要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2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该类 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 “ 未知价 ” 原则,即 任一类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 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 的时间以内撤销; 4 、 赎回遵循 “ 先进先出 ” 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6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 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 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为准。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 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销售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立或无 效 ,则申购款项 本金 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 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3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将 指示基金托管人 在 T + 7 日 ( 包括 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 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在发生巨额赎回 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投资者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实际操作中,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数量限制; 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 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 全部赎回。 3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总规模不设上限限制。 5 、本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6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当日的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7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 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 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中心 申购本基金 的 特定投资群体申 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08% 0 100万≤M<300万 0.05% 3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 申购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