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韦尔股份:关于注销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0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46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19号)同意,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02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03.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34.70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7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3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将“卫星直播,地面无线接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主体北 京泰合志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合志远”)及武汉泰合志恒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泰合志恒”),变更为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泰合志恒”)及武汉泰合志恒,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与北京 泰合志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于 2018年10月31日新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 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公司子公司北京泰合志远 “卫星直播,地面无线接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账号: 731903890610701。鉴于北京泰合志远不再是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将 账户资金转入北京泰合志恒募集资金专户。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北京泰合志 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江科技支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97160155200002608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5013100060212577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69962079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 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316191-030032164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 纪城支行 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 1109084616106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 融港支行 武汉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 1279106380108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张江科技支行 上海韦玏微电子有限公司 97160078801100000182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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