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璞泰来: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10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本次担保事项前,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 司已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14,000万元。本次公司为东莞卓高提供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4,000万元整,本次担保事项前,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无向东莞 卓高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就本次授信事 宜,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担保金额为分别为6,000万元、4,000万元。 经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于2018年4月 2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 12月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7,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 于2017年12月20日及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一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 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03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98903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兰金二十一路6号B栋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生产线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总资产 76,468.91万元 负债合计 52,190.43万元 净资产 24,278.48万元 营业收入 27,482.41万元 净利润 6,552.76万元 上述数据系深圳新嘉拓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二 公司名称 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03月01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70107870T 注册地址 东莞市横沥镇康乐路东兴工业园H栋、K栋 经营范围 研发、产销:电子产品、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通用机械设备;提供电池 材料的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总资产 16,635.90万元 负债合计 5,470.03万元 净资产 11,165.87万元 营业收入 7,552.91万元 净利润 2,269.83万元 上述数据系东莞卓高2018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授信及担保合同一 1、 《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借款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2日 2、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千万元),以及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其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 授信及担保合同二 1、 《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东莞市卓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借款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2日 2、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以及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其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注:本次签署的授信协议、担保合同均为前次授信协议、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深圳新嘉拓、东莞卓高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 担保总额为16.30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资产的66.61%。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