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泰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次发行简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 明书摘要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 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8年9月末的总资产为3,811.25亿元,净资产为1,075.85亿元(2018年9月未经审 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1.77%(总负债 /总资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87.48亿元(2015-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 告。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 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 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三、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为AAA,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 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 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 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 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者应知悉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 其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 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产品相当的收益。 四、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 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 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 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 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 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 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无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 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 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20亿元、-153.56亿元、-359.92亿元和263.05亿元,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公司2015- 2017年度和2018 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87亿元、196.46亿元、-105.97 亿元和329.10亿元。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八、公司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2015-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余 额合计分别为1,693.57亿元、1,268.44亿元、1,291.34亿元和1,155.08亿元,合计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2%、31.60%、33.85%和30.31%。2017年,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 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 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 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5-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62亿元、169.26 亿元、211.09亿元和125.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7.98亿元、65.19亿元、94.08亿 元和45.93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6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是因 为公司资管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较2016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投资收益的增长主 要来自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因2017年营业收入的变动导致净利 润随之增长。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 险。 十、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 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其它国家或地 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目 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复苏,若宏观经济持 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 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交易量、 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 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公司资产、自营头寸 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 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政策风险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我 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进 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 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 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 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 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 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 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 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十二、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 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募集 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7 释义 ............................................................................................................................... 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0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0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 12 三、 认购人承诺 .............................................................................................................. 16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 16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7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7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 23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7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8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6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37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9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59 九、 公司治理情况 .......................................................................................................... 62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76 十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 79 十二、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79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82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82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91 三、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 94 四、 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 96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00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 100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00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2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02 五、 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3 一、 备查文件内容 ........................................................................................................ 103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 103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泰证券、公司、 本公司、本集团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除特 别说明外,均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母公司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56号”文 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1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投资者 指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 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 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 源证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毕马威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理签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9月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华泰金控(香港) 指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公司 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公司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 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已经发行人董事 会授权人士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56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泰G1,债券代码:155047;品种二债券简 称:18华泰G2,债券代码:155048)。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 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 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总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 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 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个 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 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起息日:2018年11月26日。 利息登记日: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 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 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以代销方式承销。 担保情况: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 险。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 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安排 时间安排 发行首日 2018 年 11 月 23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 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易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电话:025-83387118 传真:025-83387784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奚东升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4层 电话:025-83387750 传真:025-83387711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王成成、林楷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杜娟、刘秋燕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901室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徐梦婷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住所: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钻、白雪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电话:021-22122428 传真:021-62881889 邮政编码:100738 联系人:王国蓓、张楠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人:刘兴堂、李玉鼎 联系电话:021- 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七)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320006669018010136657 电话: 025-83139489 传真: 025-83139500 联系人:李智愚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蒋锋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申万宏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 和其他利害关系 除以下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截至2018年9月末,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 有其99.92%的股份; (二)截至2018年9月末,申万宏源证券持有“华泰证券”A股551,539股, 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067%。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新世纪债评(2018)010865】,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 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机遇 (1)领先的市场地位。华泰证券特许经营资质较为齐全,主要业务市场份 额居行业前列,业务综合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业务结构均衡。华泰证券各项业务发展逐步趋于均衡,业务结构有所 优化。 (3)股东支持。华泰证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公司在业务发展过 程中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在政策与资源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主要劣势/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和增速换挡的阶段,证 券业运营风险较高。 (2)市场竞争风险。国内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较严重,其他金融机构也在 部分业务领域对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公司业务构成 冲击,华泰证券将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3)杠杆经营持续考验风险管理能力。华泰证券资本中介业务的波动将持 续挑战公司外部融资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 存续期(本期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 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 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 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 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本评级机构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本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 级结果,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 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 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授信管理工作。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达到人民币 4,280 亿元,未使用授信 3,450 亿元,授信额度可有效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本 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 418.90 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 394.90 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2017】 302 号文,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20%,公司已批获 938.93 亿元的额度,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为 651.26 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 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2015-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已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 工具如下: 单位:亿元、%、年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主体评级 利率 发行方式 18 华泰 D1 2018/6/11 2019/6/11 1 46 46 AAA 5.00 私募 华泰 2 次注 2018/5/24 2019/5/24 1 0.5 0.5 0.00 私募 华泰 2 号注 2018/5/24 2019/5/24 1 9.5 9.5 5.00 私募 18 华泰 C2 2018/5/10 2021/5/10 3 28 28 AAA 5.20 私募(次级) 18 华泰 C1 2018/3/15 2020/3/15 2 10 10 AAA 5.65 私募(次级) 17 华泰 07 2017/11/20 2018/11/20 1 40 40 AAA 5.20 私募 17 华泰 06 2017/10/19 2019/4/19 1.5 50 50 AAA 4.98 私募 17 华泰 C3 2017/9/14 2018/9/14 1 20 兑付 AAA 5.00 私募 17 华泰 05 2017/8/11 2018/8/11 1 40 兑付 AAA 4.65 私募 17 华泰 C2 2017/7/27 2020/7/27 3 50 50 AAA 4.95 私募(次级) 17 华泰 03 2017/5/15 2019/5/15 2 40 40 AAA 5.00 私募 17 华泰 04 2017/5/15 2020/5/15 3 60 60 AAA 5.25 私募 17 华泰 02 2017/2/24 2020/2/24 3 20 20 AAA 4.65 私募 17 华泰 01 2017/2/24 2018/8/24 1.5 60 兑付 AAA 4.50 私募 16 华泰 G3 2016/12/14 2019/12/14 3 50 50 AAA 3.79 公募 16 华泰 G4 2016/12/14 2021/12/14 5 30 30 AAA 3.97 公募 16 华泰 G2 2016/12/6 2021/12/6 5 25 25 AAA 3.78 公募 16 华泰 G1 2016/12/6 2019/12/6 3 35 35 AAA 3.57 公募 16 华泰 C2 2016/10/21 2019/10/21 2+1 30 30 AAA 3.12 私募(次级) 16 华泰 C1 2016/10/14 2021/10/14 3+2 50 50 AAA 3.30 私募(次级) 16 华泰期 2016/7/18 2020/7/18 1+3 6 兑付 3.94 私募(次级) 华泰 1 号注 2015/8/7 2016/9/7 1.088 4.75 兑付 4.90 私募 华泰 1 次注 2015/8/7 2016/9/7 1.088 0.25 兑付 0.00 私募 15 华泰期 2015/7/22 2019/7/22 1+3 6 兑付 5.80 私募(次级) 15 华泰 G1 2015/6/29 2018/6/29 3 66 兑付 AAA 4.20 公募 15 华泰 04 2015/6/26 2017/6/26 2 180 兑付 AAA 5.50 私募(次级) 15 华泰 03 2015/4/21 2020/4/21 5 50 兑付 AAA 5.80 私募(次级)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规模 余额 主体评级 利率 发行方式 15 华泰 02 2015/4/21 2017/4/21 2 70 兑付 AAA 5.60 私募(次级) 15 华泰证券 CP004 2015/4/10 2015/7/9 90 天 30 兑付 AAA 4.80 公募 15 华泰证券 CP003 2015/3/11 2015/6/9 90 天 20 兑付 AAA 4.99 公募 15 华泰证券 CP002 2015/2/10 2015/5/8 90 天 30 兑付 AAA 4.90 公募 15 华泰 01 2015/1/23 2017/1/23 2 60 兑付 AAA 5.90 私募(次级) 15 华泰证券 CP001 2015/1/16 2015/4/16 90 天 30 兑付 AAA 4.77 公募 注:华泰 1 号、华泰 1 次;华泰 2 号、华泰 2 次 名称: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 2 号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基础资产:融资融券债权资产,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根据《融资融券合同》 向特定融资融券客户借出资金后,依法对该特定融资融券客户人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 境外债券:2014 年 10 月 8 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在香港 发行了票面年息率 3.625%的信用增强美元债券 4 亿美元,期限为 5 年期,未到 期。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按时支付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 利息,未发生逾期未支付情况。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 200 亿元,如公司已获核准的 160 亿元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则累计公开发行的公 司债券余额为 360 亿元,占公司 2018 年 9 月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口径)的 比例为 33.46%,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 年 9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净资本(亿元)(母公司口径) 640.69 467.43 451.22 523.62 流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 3.54 3.53 速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 3.54 3.53 资产负债率(%)(1) 71.77 76.78 78.66 81.99 资产负债率(%)(2) 66.45 71.80 72.25 74.85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8 3.23 2.82 3.01 (合并报表口径) 贷款偿还率(%)(合并报表 口径)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合并报表 口径)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基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2、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 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 资本化利息);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HUATAI SECURITIES CO.,LTD 境内股票简称: 华泰证券 境内股票代码: 601688 境内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境外股票简称: HTSC 境外股票代码: 6886 境外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成立时间: 1991年4月9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825,150万元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邮政编码: 21001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张辉 联系电话: 025-83389157 传真: 025-83387784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 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 (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 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sc.com.cn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0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 [1990]497 号文批准设立并领取银金管字 08-0371 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 年 4 月 9 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3475424-6,注册资本为 1,000 万 元。1991 年 5 月 26 日,江苏省证券公司正式开业。 199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投入到“江苏省证券公司” 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银行 600 60 2 江苏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3 江苏省农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4 江苏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5 江苏省中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合 计 1,000 100 (二)历次股权变更 1、1993 年至 1997 年股权变更 1993 年 3 月 30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1993]74 号”《关 于同意江苏省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 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人在原股东增资的基础上,向社会法人增募股份 24,950 万元,发行人股本总 额 30,000 万元。1994 年 6 月 13 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 [1994]364 号”《关于同意调整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并变更公司名 称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股本总额由原批准的 30,000 万元调整为 20,2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计 20,200 万股;同意变更发行人名称 为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 6 月 16 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此增资、改制事宜出具了“苏会 股字[1994]4072 号”《关于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的验证报告书》。1994 年 6 月 18 日,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改制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7 年规范、增资、更名 根据 1995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要求, 原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人民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也 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1997 年 6 月,原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1996 年度股 东大会,决定增资至 40,400 万元,同时,发行人决定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并对之前发生的相关股权转让予以确认。 1997 年 12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501 号”文《关于江苏省 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1998 年 1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苏银 复(1998)14 号”文《关于江苏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增 资行为,核准了股东资格和出资额,同意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3、1997 年至 1999 年股权变更 (1)增资情况 1998 年 4 月 29 日,经原有限公司 1997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实施 增资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82,800 万元,由原股东按 1:1 的比例优先认缴, 新增出资的认缴价格为每股 1 元。原有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由其他股东(含新股 东)认缴。 (2)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 3 月,鉴于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4 号”文的规定,证券 经营机构的增资扩股必须报证监会审批,并且新增股本的 5%必须由公司公积金 转增。原有限公司根据文件要求,于 1999 年 9 月 23 日再次召开股东会调整了增 资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52 号”文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 为 85,032 万元,同时发行人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1999 年 12 月 21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99 年 9 月 2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 (99)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9 年 9 月 16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实收资 本 85,032 万元人民币已到位。 4、2001 年增资 2001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 2000 年度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220,000 万元,其中,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6,748.4 万元,其余部分由现有股东 按认购份额以 1.5:1 出资认缴。 2002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6 号”批准发行人增资 至 220,000 万元,并核准了发行人股东的新增出资额。 2002 年 4 月 30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2) 20 号”《验资报告》,注册资金足额到位。2002 年 5 月 24 日,此次增资经江苏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了注册号为 320000110036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5、2007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7 年,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2007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证 监机构字[2007]311 号”文批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6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 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出具了“天衡验字(2007)11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7 日, 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的营业执照。 6、2009 年 7 月增资扩股 为解决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联合证券、信泰证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 人于 2009 年通过向联合证券和信泰证券的其他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以 上两家公司的股权。 2009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715 号”《关于核准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吸收合并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变更业 务范围的批复》对本次增资扩股进行了核准。 2009 年 7 月 31 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情况出 具了“天衡验字(2009)4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 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4,815,438,725 元。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320000000000192 号的营业执照。 2009 年 8 月 28 日,江苏省国资委以“苏国资复[2009]65 号”《关于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后的国有 股权管理的方案及各国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依据该批复,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4,815,438,725 股,其中国有股 4,210,438,234 股,社会 法人股 605,000,491 股。 7、2010 年 2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上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8 号)批准,发行人于 2010 年 2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8,456.1275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91,225,5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561,225,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1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60,000 万元。 2010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8、2015 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在港交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685 号)核准,发行人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完成了 140,000 万 股 H 股在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事宜,6 月 1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 140,000 万股 H 股以及发行人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并 转换为 H 股的 14,000 万股 H 股,共计 154,000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2015 年 6 月 19 日部分联席全球协调人(代 表国际承销商)行使了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 行 16,276.88 万股 H 股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其后香港联交所上市 委员会批准了超额配售股份及社保基金会于转换完成后将持有的 H 股(以下简 称“转换 H 股”)上市及买卖。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 H 股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发行人本次 H 股 IPO 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501031 号验资报告。发行人总股本由 560,000 万股变动为 716,276.88 万股。2015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 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9、2018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A 股 2018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088,731,200 股新股。2018 年 8 月 2 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1,088,731,200 股 A 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800286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 50%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 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8,731,200.00 13.19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53,256,704.00 1.86 境内法人持股 935,474,496.00 1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62,768,800.00 86.81 其中:流通 A 股 5,443,723,120.00 65.97 流通 H 股 1,719,045,680.00 20.83 三、股份总数 8,251,5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15,224,447 20.79 2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3,551,425 15.19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1,108,318 5.47 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2,028,006 4.15 5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199,233 3.25 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536,398 3.16 7 安信证券-招商银行-安信证券定 增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未知 247,545,593 3.00 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46,720,811 2.99 9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256,704 1.86 10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507,554 1.63 注: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资委所属独资企业。此外,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发行人的投行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 司详情如下: 子公司 名称 注释 主要 经营 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币种 注册/认缴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 1 深圳 深圳 投资 银行 人民 币 997,480,000.00 99.92 - 购买 华泰期货有限公 司 广州 广州 期货 经纪 人民 币 1,609,000,000.00 60.00 - 购买 华泰紫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南京 南京 股权 投资 人民 币 6,0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华泰金融控股 (香 港) 有限公司 注 2 香港 香港 证券 经纪 港币 8,800,000,000.00 100.00 设立 江苏股权交易中 心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 南京 股权 交易 服务 人民 币 200,000,000.00 52.00 - 设立 华泰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创新 投资 人民 币 5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华泰证券 (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 上海 资产 管理 人民 币 2,600,000,000.00 100.00 - 设立 子公司 名称 注释 主要 经营 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币种 注册/认缴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华泰国际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注 2 香港 香港 控股 投资 港币 8,800,000,002.00 100.00 - 设立 南京华泰瑞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5,000,000.00 - 54.00 设立 江苏省新兴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30,000,000.00 - 51.00 设立 华泰金控投资咨 询 (深圳) 有限公 司 深圳 深圳 管理 咨询 港币 1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泰君信 基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5,000,000.00 - 51.00 设立 北京华泰同信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3,000,000.00 - 51.00 设立 华泰长城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 深圳 基差 及仓 单交 易 人民 币 350,000,000.00 - 100.00 设立 华泰长城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风险 管理 人民 币 100,000,000.00 - 100.00 设立 华泰瑞新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100,000,000.00 -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 基金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 深圳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30,000,000.00 - 52.00 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 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3 深圳 深圳 股权 投资 人民 币 1,000,000,000.00 - 31.00 设立 北京华泰瑞合医 疗产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注 3 北京 北京 股权 投资 人民 币 1,000,000,000.00 - 45.00 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 一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注 3 深圳 深圳 股权 投资 人民 币 220,010,000.00 - 25.00 设立 北京华泰瑞合投 资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 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30,000,000.00 - 52.00 设立 子公司 名称 注释 主要 经营 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币种 注册/认缴资本 (元)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南京华泰瑞鑫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1,000,000.00 - 51.00 设立 南京华泰瑞泰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币 1,000,000.00 - 52.00 设立 HTSC LIMITED 香港 香港 不活 动 港币 1.00 - 100.00 设立 Huatai HK SPC 开曼 群岛 开曼 群岛 基金 管理 美元 1.00 - 100.00 设立 Huatai HK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开曼 群岛 开曼 群岛 投资 管理 美元 0.01 - 100.00 设立 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华泰国际财务 I 有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