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农股份 ” 、 “发行人” 或 “ 公司 ” )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 44 号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 协发 [201 8 ] 142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 8 ] 1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 中小板 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 以下简称 “ 电子平台 ” )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深证上 [201 8 ] 279 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 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 8 ] 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发行人和 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 大证券 ”、“主承销商”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 .3 3 元 / 股。 投资者请按 14.33 元 / 股在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 11:30 , 13:00 - 15:00 。 2 、 发 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 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 8 年 11 月 26 日 (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 8 年 11 月 26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 股份及无效认购 的股份由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 发 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 提供 有效报价的 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 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 商 )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 存托凭证、 可转 换 公司 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发行人与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 》 。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 中小板 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 、 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7.59 倍(截止 201 8 年 10 月 26 日),请投资者 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4 .3 3 元 / 股对应的 201 7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 8 倍 , 高于中证指数 有 限 公司 2018 年 1 0 月 26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 。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 00 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额为 38,260.81 万 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4 .3 3 元 / 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42,99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4 , 729 . 19 万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0.81 万 元。 3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 过 3, 00 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8 ] 1604 号文 核准。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符合 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 和网 上 向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及非限 售 存托凭证 市值 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由光大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股 票申购简称为 “ 新农股份 ” ,申购 代码 为 “ 002942 ” ,该 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 00 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 1 , 8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1, 20 0 万股, 占本 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0 0 % 。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8 年 10 月 26 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 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 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环境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 4.33 元 / 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 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 )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 9:30 - 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 其申购价格 为 确定 的 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须 为 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 购款。 ( 2 )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22日(T日)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 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 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同时不得超过12,0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8年11月20日(T-2 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T日申购多只新 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 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 一 、(五)回拨机制”。 7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8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 8 年 1 0 月 23 日 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新农股份 指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主承销商 / 光大证券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 据确定价格发行 1,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 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 1,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启动回拨机制后的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 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 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 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 日 / 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 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8年11 月22日 发行公告 指《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即本公告 电子平台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 台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 00 0 万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为 1 , 8 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 20 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 % 。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 .3 3 元 / 股 。 (四)募集资金 若 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 发 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 42,990 .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9.19 万 元 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60.81 万元, 不超过 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发 行人本次 募 集资金投资额 38,260.81 万元 。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申购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申购倍数,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 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 (含),则不进行回拨。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 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 者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 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并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 T+1 日)在《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周三)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第一次)》 (周三) 2018 年 11 月 7 日 刊登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三) 2018 年 11 月 14 日 刊登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周二) 2018 年 11 月 20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周三) 2018 年 11 月 2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周四) 2018 年 11 月 22 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 1 日(周五)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周一) 2018 年 11 月 26 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认购资金)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 T + 3 日(周二) 2018 年 11 月 27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周三) 2018 年 11 月 28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发行申购日; (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 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 保 荐机构( 主 承销商 ) 联系; ( 3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保 荐机构( 主承销 商 ) 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七 ) 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 八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 询价 情况 截至2018 年 10 月 26 日 15 :0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 所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台系统 收到 3, 01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 518 个配售对象的 初 步报价信息 , 报价区间 为 7 .18 元 / 股 ~ 20.02 元 / 股, 拟 申 购 数量总和为 1,806,610 万股。 全 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 二) 投资 者资格核查 经 上海市 方达 律师 事务所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 , 共有 5 2 家投资者 管理的 62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 “ 《初步询价及 推介 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 料, 3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6 个配售对象 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为不符合要求的 报价予以剔除,上述 9 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8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申报总量为 42,940 万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2 ,934 家,配售对象为 4 , 4 10 , 全部符合《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保险公 司资管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全部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证明的相关文件。上述投资者的报价区间为 7 .18 元 / 股~ 20.02 元 / 股,申报数量总计为 1,7 63,670 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9 79.82 倍。 剔除无效报价后,符合要求的 2 ,93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 410 个配售对象 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4.30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14.33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4.33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4.33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 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至早的顺 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 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 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协商 一致, 决定 将 申购 价格 高于 1 4.33 元 / 股( 不含) 的初步 询价申购 予以剔除,对 应 剔除的 申报 数量为 4 00 万股,占本 次初步询价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报总量的 0.02%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 最高报价后, 2 ,933 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 4 , 409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 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3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14.3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3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14.33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 4.33 元 / 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 2 )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五 )与行业市盈率 和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 截 至 2018 年 1 0 月 26 日 ,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发布的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17.59 倍。本次发行价格 14.33 元 / 股对应的 201 7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倍, 高 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共 16 家,上 述可比上市公司 最近 2 0 个交易日的平均市盈率为 2 0.41 倍 ,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前 20 日均价(含当日) (元 / 股) 2017 年 每股收益 (元 / 股) 对应市盈率 (倍) 000525 红太阳 14.64 1.20 12.20 000553 沙隆达 A 11.04 0.66 16.73 002215 诺普信 7.29 0.34 21.44 002250 联化科技 7.92 0.22 36.00 002258 利尔化学 18.55 0.77 24.09 002391 长青股份 10.70 0.63 16.98 600389 江山股份 20.77 0.84 24.73 600486 扬农化工 42.47 1.85 22.96 600596 新安股份 13.66 0.77 17.74 600731 湖南海利 4.32 0.13 33.23 002004 华邦健康 4.57 0.25 18.28 002734 利民股份 11.34 0.83 13.66 002749 国光股份 20.83 2.47 8.43 603599 广信股份 11.13 0.90 12.37 300575 中旗股份 34.18 1.60 21.36 603810 丰山集团 46.81 1.78 26.30 平均值 20.41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截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 。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 7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已 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 的时间分别为 201 8 年 1 0 月 31 日、 201 8 年 11 月 7 日和 201 8 年 11 月 14 日。 (六)有效报价的确认 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报价 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 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 申购数量由大到小、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 由早到晚的顺序排序,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本次初步询价中, 47 家投资者管理的 47 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 14.33 元 / 股,为无效报价。本次网下发行的 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 为 2 , 886 家, 对应的 配售对象为 4 , 362 家, 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1,744,470 万股 , 认购倍数为 969.15 倍 。 成为有效报价对象的投资者必须参与申购。有效报价对象应按其可 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 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 见附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将继续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 方 可 且 必须参 加 本次网下申购,并可通过 深 交所 网 下 发 行电子平台 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 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 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 9:30 - 15:00 通过 深 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 数量及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 次发行价格 14 .3 3 元 / 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 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 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 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 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 象。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 8 年 11 月 26 日 ( T+2 日),发行人和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配售对象 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 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 8 年 11 月 26 日 ( T+2 日) 8:30 - 16:00 ,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 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 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 8 年 11 月 26 日 ( T+2 日) 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2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3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 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942 ” ,若没有注明或 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 4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 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 5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4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 荐 机构 ( 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 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 1 1 月 27 日( T+3 日)向配售对象 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额 — 配售 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 上 海 市 方达律师事务 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 荐机构( 主 承销商 )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 一)网上申购 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 1 月 22 日(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 , 网上发行数量为 1, 20 0 万股。 保 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在指定时间内 201 8 年 11 月 22 日 ( T 日) ( 9:15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将 1, 20 0 万股“ 新农股份 ”股票输入在深交 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 .3 3 元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新农股份 ”;申购代码为“ 002942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8 年 1 1 月 20 日(含,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及 非限售存托凭 证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8 年 1 1 月 20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及非 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计算。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 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 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 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 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 的可申购上 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 12,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及 非限 售存托凭证 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 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2,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 12,000 股的新股申 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 其作无效处理。 (六)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 市值 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 投资者 需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 T - 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 定。 3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自行操作电脑使用 账户所在券商交易系统买入或者委托买入 , 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 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 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 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 发行量 ( 双向回 拔 后) , 则 无 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 ( 双向回 拔 后) ,则由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 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8 年 1 1 月 22 日( T 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 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 年 11 月 23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 1 月 23 日( 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申购 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 年 1 1 月 23 日(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 荐 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 (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 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8 年 1 1 月 26 日( T+2 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 换 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 等)应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 T + 3 日) 8:30 - 15:00 ,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 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 次发行 包 销 上 限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 的 30 % , 主 承销商目前的 资本金 满足包销要 求,符合主承销商风控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 见2018年11月2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 令中止发行;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就启 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 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 年1 1 月 28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 258 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 18A - F 联系人:应小锋 联系电话: 0571 - 872 30010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 - 52523079 、 52523073 、 52523077 、 52523071 发行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11 月 21 日 盖章 页(发行人) 盖章 页(主承销商) 附表 : 全 部 网 下投资者 报 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邵学 邵学 20.02 400 高价剔除 2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3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4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5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4.33 400 有效报价 6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基金-民生量化1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3 400 有效报价 7 刘玮 刘玮 14.33 400 有效报价 8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4.33 400 有效报价 9 林绿茵 林绿茵 14.33 400 有效报价 10 付秋生 付秋生 14.33 400 有效报价 11 廖文 廖文 14.33 400 有效报价 1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3 400 有效报价 13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华泰期货-江苏量化 招盈3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3 400 有效报价 1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1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1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1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1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1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14.33 400 有效报价 2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新飞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2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3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3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32 陈惠芬 陈惠芬 14.33 400 有效报价 3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4.33 400 有效报价 34 胡士勇 胡士勇 14.33 400 有效报价 35 茅贞勇 茅贞勇 14.33 400 有效报价 36 钟玉胜 钟玉胜 14.33 400 有效报价 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33 400 有效报价 38 李国栋 李国栋 14.33 4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