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天然气: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6-2017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azars Certified Public Acountants( LLP )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已审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 2、合并利润表········································································ 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5、资产负债表········································································ 6 6、利润表··············································································· 8 7、现金流量表········································································ 9 8、股东权益变动表····························································· 10 9、财务报表附注···································································· 11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1 6 年度 - 2017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AAG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 (以下简称 “ 本集团 ” 或 “ 公司 ” ) 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由 AAG Energy Limited 公司 (原 名: 亚美能源有限公司 、 中华煤层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于 207 年 11 月 9 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 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 认缴设立 。 2014 年 12 月 3 0 日, 本集团 与 AAG Energy Limited 公司 签订买卖协议 。根据该协议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AAG Energy Limited 将其 持有的 亚美大陆煤层气 有限公司 及 AAG Energy (China) 的 10% 股权, 连同应收亚美大陆煤层气 有限公司 429,65,905.89 美元账款转让予 本 公司 ,用于缴纳 835,069,048 股普 通股( 0.01 美元 / 股)股款。 因此, 本 公司 控制及拥有 亚美大陆煤层气 有限公司 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签订的 在 山西马 必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对外合作产品分成合同 权益 和 亚美大陆 煤层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美中能 源有限公司 (萨摩亚) 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在山西 晋城潘庄 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对外 合作产品分成合同权益 。 2015 年 3 月 31 日 股东会同意,公司股本增加 至 6,0,0,0 股 ( 60,0 美元 ) 。 2015 年 5 月 20 日, 公司 与 全体 股东订立有条件购股协议, 公司回购并注销原发行的 835,079,048 股普通股 ( 除 邹 向东 、霸菱及华平中国 各持有的一股 ), 公司可换股债券持有人 ( 华平中国、霸菱、 成为实体、涛石实体及其他投资者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就认购母公司可换股债券签订的认购 协议 ) 及优先股东根据签订的协议及修改后的股东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可换股债券和优先股转换为公 司普通股。 2015 年 5 月 30 日 公司股东会同意 上述方案。 2015 年 6 月 5 日 股东会 决议 同意 ,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公司股东转增 1,496,483,718 股 股份(按面值入账列为缴足股款) ,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华平中国 ( WP China CBM Investment Holding sLimited ) 29.94% 霸菱 ( Baring Private Equity Asia IV Hol ding(4) Limited ) 25.13% 邹 向东 8.40% 成为实体 : (i)Chengwei Partners ,L.P. (i)Chengwei Evergren Capital ,L.P. (i)Chengwei Ventures Evergren Advisors Fund ,LC 5.8% 埃文能源( EvanEnergyInvestments,LC ) 及 CraigL.Masey 4.24% 涛石实体 : (i) 涛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i)Chinastone Overse as Holdings Limited 8.43% 开信创投及易寿 4.64% PA Investment Funds SPC 4.20%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不包括 邹 向东 ) 1.87% 其他 7.27% 合计 10.0% 注: 其他指独立第三方 AnZou 、 BoxSixSevenFour 、 TimothyHawks 、 奥瑞安 、 VertexAsiaGrowthLtd.VTD 、 ArizonEnergyInvestmentHoldingsIn c. ; 公司 两名前 职工 及九名 先职工( 上述股东 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 2015 年 6 月 23 日, 本集团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按照 每股 3.0 港元的价格 , 发行 66,160,920 股 ( 每股面值 0.01 美元 ) 的新股份完成其首次公开发售, 本次发行 公司的股本增加 6 6 ,616 美元。 完成 发行 后公司股本 为 3,324,368,920 股 。 注册 地址: Flor4,WilowHouse,CricketSquare,P.O.Box2804,GrandCaymanKY1 - 112,CaymanIslands 。 法定股本: 60, 00 美元 本 公司 及其控股 子 公司统称本集团 , 主要 在国内 从事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及生产。 本集团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山西省潘庄及马必 区块订立的两份 产品分成合同开展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 本集团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批准报出 。 二、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将全部子公司 ( 附属公司 ) 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子公司指 本集团 对其具有控制权的所有主体,当 本集团 拥有对该主体的权力, 因为参与该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 用对该主体的权力影响此等回报时, 本集 团 即控制该主体。子公司在控制权转移至 本集团 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在控制权终止之日起停止纳 入合并范围。 本集团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其信息 详见 附注八、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及说明 本集团的 法定 财务报表根据所适用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及《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编制。 基于 收购方根据中国相关 法规要求,完成 “重大资产购买 ” 信息披露 之目的, 本财务报表以持 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中国财政部于 2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 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的披露规定 调整 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 能力。本集团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 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本集团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保持续经 营,本集团因而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财务 报表。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 2016 年度、 201 7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集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 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 201 7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 计价货币 本集团各主体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主体营运所在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计量。本公司的记 账本位币是美元,而在中国的产品分成合同项目的 记账本位币 是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 报。 5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 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 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 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 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 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 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 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 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 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 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 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 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 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 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 日止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 本集团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集团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 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 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 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 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 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 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 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 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 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 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 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 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 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 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 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 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的 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 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 权 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 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 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 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 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 安 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 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 13 。 ( 2 )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 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 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 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 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 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 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 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 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9 、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或项目重新计量的估值日的适用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此类交 易产生的汇兑利得和损失以及按年终汇率换算以外币计价 的货币资产及负债产生的汇兑利得和损 失在合并综合收益表确认。 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汇兑盈亏于合并综合收益表以汇兑收益╱损失列报。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 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 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 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当中无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下的货币),遵循下列规 定: (i)每份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收市汇率换算; (ii)每份综合收益表的收入及费用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此汇率并非交易日汇率累计影响的合理 近似值,在此情况下,收入和费用按交易日期的汇率折算); (iii)所有由此产生的货币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10 、金融工具 (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 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 值。 ( 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交易所形成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利息,于结算日所有权转移后开始计提并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 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 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 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 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金融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金融工具不 会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或者所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 分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 ( 含 12 个月 ) 内到期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 ( 含 12 个月 ) 的持有 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 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 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 他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 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 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 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 暂时性下跌。本集 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 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 (含 20% )但尚未达到 50% 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 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 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 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 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 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 该金融资产 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 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 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销。 ( 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 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权益工具,在 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所有者权益。发行(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回购自 身权益工具(包括库存股)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不确认金融资产。 1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 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 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 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的客观依据。 (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 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5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 测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 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政府补助组合 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应收取得的政府补助款项,具有相同的信用风险特 征款项组合 组合 2:关联方往来组合 按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关联方组合、马必区块及潘庄区块的中方合作者 组合 3:账龄组合 除关联方、政府补助组合及单项金额重大并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款项之外,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B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政府补助组合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发生减值损失, 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组合 2:关联方往来组合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发现减值迹象的, 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组合 3: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进行减值测试 采用账龄组合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比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款项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 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 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2 、存货 (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等。 (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 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 (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存货类别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 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 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 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 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 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 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 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 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 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 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 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 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 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 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 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 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 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 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8“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 。 14 、固定资产 (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 (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 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产品分成合同剩余年期或 20 年 (以较短者为准) 0 5 设备及工具 3 0 33 .3 3 运输设备 5 0 20 其他设备 3 0 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 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 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 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 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8“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 。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 、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 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 9 “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 。 1 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 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 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 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 开始。 17 、油气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油气资产是指持有的矿区权益和通过油气勘探与油气开发活动形成的油气井及相关设施 ,具体 包括: 钻井成本,勘探及评估成本,开发成本和其他归属于天然气生产资产的直接成本。 ( 1 ) 油气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矿区权益取得后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等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油气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的成本根据其是否发现探明 储量而决定是否资本化。钻井勘探成本在决 定该井是否已发现探明储量前暂时资本化为在建工程, 在决定该井未能发现探明储量时计入损益;若不能确定钻井勘探支出是否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 量,且无明确计划需实施进一步的勘探,应在一年内对其暂时资本化。非钻井勘探支出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油气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作为油气开发形成的井及相关 设施的成本。 ( 2 ) 油气资产的折耗方法 未探明矿区权益不计提折耗,除此之外的油气资产以油田为单位按产量法进行摊销。采用产量 法的,已探明储量一般根据有关知识、经验和行业惯例所做出的判断,在掌握了新技术 或新信息后, 这种估计应当及时更新,同时变更相关成本费用摊销。 ( 3 )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油气资产的减值除未探明矿区权益外的油气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 ( 4 ) 矿区权益转让的会计处理 转让部分探明矿区权益按照转让权益和保留权益的公允价值比例,计算确定已转让部分矿区权 益账面价值,转让所得与已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让部分未探明矿区权益、且该矿区权益或以矿区组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如果转让部分未探明矿 区 权益所得大于该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将其差额计入收益;如果转让所得小于其账面价值, 将转让所得冲减被转让矿区权益或矿区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 1 8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 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 出和 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 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 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 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 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 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 2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 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 1 9 “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 。 1 9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 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 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 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 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 列示。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装修费及林地补偿费 等,并在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 1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 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住房 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 照公允价值计量。 ( 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 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离职后福利是基本养老 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该类离职后福利 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 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 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 ,同时计 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 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 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 2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 时义务;( 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 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 3 、股份支付 (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 等待期内 以对可行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 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所有者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 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授予的股份期权定价模型,具体参见附注十二。 ( 3 )确认可行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 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 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 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 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 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 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 4 、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 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 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煤层气销售 :本 集团生产及销售煤层气在向客户交付煤层气时,煤层气销售予以确认。本集团 将收取的收入金额根据 产品分成合同之条款予以 确认 , 产品分成合同 主要 条款详见附注四 、 2 9. (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 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①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 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 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别处理;如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2 5 、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定补助对象,以取得该 补助必须具备的 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 )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 2 )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 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 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 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B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 暂时性差 异 ) 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 或可抵扣亏损 ) 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对与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 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 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 7 、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 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 1 )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 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3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 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 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 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 4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 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 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 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 8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 收入、发生费用;( 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 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 9 、 产品分成合同 本集团的勘探,开发及生产活动主要通过产品分成合同进行,而产品分成合同确立了对勘探, 开发及生产活动的共同控制权。各参与者均享有产量的预定份额及承担协定的成本。合并财务报表 反映了: (i) 本集团用于 共同业务的资产; (i)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负债; (i) 销售或使用本集团应 占产量产生的任何收入,连同其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任何费用; 及 (iv) 本集团就其产品权益产生 的任何费用。 本集团的产品分成合同包含三个阶段:勘探阶段,开发阶段及生产阶段。就产品分成合同区域 的勘探活动所产生成本全部由本集团承担。总体开发方案获批日之后所产生全部成本视作开发成本 并由本集团及产品分成合同合作伙伴按其各自参与权益比例分担。生产运营所产生的营运成本应由 本集团及产品分成合同合作伙伴按其应占各区块煤层气产量的比例承担。 根 据潘庄和马必的产品分成合同,煤层气的年度总产量经扣减增值税及矿区土地使用费后分 配至费用回收气及余额气。 (a) 费用回收气 费用回收气为分配于本集团和产品分成合同合作方以回收经营成本,勘探成本以及开发成本的 煤层气。潘庄及马必产品分成合同下分别有 80% 和 70% 的煤层气年度总产量被视为费用回收气。费用 回收气获分配直至各方产生的全部成本已收回为止。 费用回收气分配如下: (i) 生产阶段前,费用回收气首先用于收回产品分成合同勘探阶段所产 生成本,一旦有关成本全部回收,费用回收气将分配至开发阶段产生的成本。 (i) 产品分成合同进入生产阶段之后,费用回收气根据以下机制分配:经营成本回收:对实际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