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九鼎新材: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的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20:16:0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8-61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
团”)的通知,获悉顾清波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九鼎集团将其持有的
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解除质押
股数(股)

质押开始
日期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的
比例

江苏九鼎集
团有限公司

非第一大
股东,是一
致行动人

7,086,613

2017年10
月25日

2018年11
月22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分行

19.82%

2.13%



2、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质押股数
(股)

质押开始
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用途

顾清波

第一大股东

7,650,000

2018年11
月22日

至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

如皋市如城新农
村投资有限公司

7.71%

为九鼎集团
提供非融资
性担保

2,913,387

2018年11
月22日

至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分行

2.94%

为九鼎集团
融资提供担


江苏九鼎集
团有限公司

非第一大股
东,是一致
行动人

7,086,613

2018年11
月22日

至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手
续之日止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通分行

19.82%

融资担保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顾清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9,225,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5%,本次质押后,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40,813,38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九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5,754,39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75%,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5,754,391,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


顾清波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
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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