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锦州港:模拟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 大华核字[2018]00502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 a H 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 、 2018 年 1 - 8 月 模拟 财务报表附注 一、交易简介及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简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与辽西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西投发公司”)签订《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公司拟将其 投资兴建的部分航道建设工程及对应的航道设施等资产作价 401,963,922 .00 元出售给辽西投 发公司,辽西投发公司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资产,并在标的资产基础上实施项目建 设及运营。此交易经 于 2018 年 1 1 月 26 日召开的 公司 第 九 届董事会第 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18 年 4 、 5 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增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国投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由 30 亿元增至 161.45 亿元,公司对锦国投公司持股比 例下降至 18.5797% ,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联营企业。 2018 年 6 月,公司 与天津星 睿卓成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凡筠实业有限公司、盘锦金瑞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就锦国投公司增资事项 签署了《增资协议》。锦国投公司注册资本由 30 亿元人民币增加到 90 亿元人民币,公司对 锦国投的持股比例由 100% 下降至 33.33% 。本次拟出售资产交易对方辽西投发公司是锦国投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二)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 于 1992 年 12 月 30 日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 [1992]93 号文件批准, 以定向募集方式,由锦州港务局(现 已更名为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 化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4 月 29 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 [1998]2 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 B 股股票,并于 1998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1999 年 4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行字 [1999]46 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 A 股股票,并于 1999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1 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发行股 本总数 2,002,291,500 股,注册资本为 200,229.15 万元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719686672T ,主要经营范围:港务管理、港口装卸, 水运辅助业(除客货运输);公路运输;粮食收购;粮食批发;金属材料、矿粉、煤炭销售; 成品油批发;物资仓储;国内船舶代理、货物代理;国际贸易、转口贸易;融资租赁;商业 保理;投资及资产管理、氧化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注册地及总部地址:辽宁省锦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 1 号。 二、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 2014 年颁 布和 2017 年新修订的已执 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报表信息。 本次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存在以下假设: 1 、 假设公司本次模拟出售标的资产能够实施并且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2 、 假设锦国投公司按现有架构于 该 公司最初已作为联营企业(持股比例 33.33% )存在 且模拟报告期内保持不变。( 2018 年 6 月并入锦国投 公司的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该 交易视同在模拟报告期期初已实现,并在模拟报告期内保持不变。) 3 、 拟出售标的资产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报表特定要素于报告期期初( 2017 年 1 月 1 日) 业已出售且在模拟报告期内保持不变。 4 、公司对锦国投及其所属公司在模拟报告期内原作为全资子公司分配回的股利,超过 报告期模拟按联营企业持股比例 33.33% 的部分视为收到代收代付股利作为负债处理。 5 、报告期内模拟支付的航道 通行服务 费是根据公司与辽西投发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订《航道通行服务协议》约定,按模拟报告期内实际结算吞吐量,按 0.30 元 / 吨测算。 6 、 模拟以货币资金方式收到资产出售款及支付航道 通行服务 费,在模拟报告期内未考 虑此部分模拟计入货币资金产生的资金收益或收到货币资金减少借款所对应的利息支出的 减少。 模拟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编制,考虑到拟出售资产模拟财务报表编制的特殊目的及用 途,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 , 公司未编制模拟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同时,在编制模 拟资产负债表时,对股东权益部 分仅列示权益总额(即净资产),不区分股东权益具体明细 项目。 模拟财务报表 2017 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共 8 家, 2017 年度新设两家子公司锦 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和锦州鑫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业务整合注销两家子公司锦州 港口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和锦港海洋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2018 年 1 - 8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 司共 8 家, 2018 年 1 - 8 月新设一家子公司锦州腾锐投资有限公司,因业务整合注销一家子公 司锦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详见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次模拟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在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三 、( 十二 ) )、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三 、( 十三 ) )、固定资产折旧 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三 、( 十五、十八 ) )、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三 、(二十三) )等。 2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 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 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 1 )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 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 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 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 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3 )合并范围的确定 公司认为即使持有锦州港货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50% 股权,公司对该公司也能实施控制, 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在该公司董事会中拥有多数表决权,能够控制董事会议案的通过 与否,实际上对该公司拥有控制权。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遵循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剥离资 产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五)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 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1 )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 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2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3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 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 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 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 。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 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 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 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 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 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 计入权益性交易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 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 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 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 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 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 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 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 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 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十)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 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 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 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 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 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 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 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 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 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 ( 如到期前三个月内 ) ,且市场利 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 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 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或取得的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 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 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 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 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 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 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超过 20% (含 20% )但尚未达到 50% 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 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 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 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 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 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 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 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1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2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进行计提。 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内部单位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 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 最佳估 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2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0 0 1 - 2 年 5 5 2 - 3 年 20 20 3 年以上 100 100 ② 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内部单位组合 0 0 (十三)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 的原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其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 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 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 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 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 三 /(六)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 1 )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 )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 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 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 四 /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4)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 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 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 )在被投 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 )与被投资单位 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五)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 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 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码头及辅助设施 直线法 8~50 3~5 1.90~12.13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10~40 3~5 2.38~9.70 机器设备 直线法 14~18 3~5 5.28~6.93 运输设备 直线法 7~18 3~5 5.28~13.86 办公及其他设备 直线法 5~22 3~5 4.32~19.4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 2 )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4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 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 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 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 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 用权、海域使用权、软件及其他。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 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40 - 50 年 按受益期限 海域使用权 50 年 按受益期限 软件及其他 3 年 按受益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 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 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 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 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 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堆场辅助材料 3 年 库场改造及房屋装修 受益期 (二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 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 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 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 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 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 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 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 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三)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 1 )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3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1 )本公司港口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港口业务主要为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代理等服务。港口费收入的定价 采取 ” 大包干 ” 方法,包括货物从到港至离港整个过程提供的服务。 对出港船舶,公司向货方 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以及向船方收取的停泊费等,在整船装 船完毕后确认有关港口费收入的实现;对进港船舶,向船方收取的费用在整船卸船完毕后确 认有关港口费收入的实现,向货方收取的费用在收货人提货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堆存收入指公司为客户提供货物在港堆存劳务而取得的收入,按照货物在港堆存吨天数 和对应的计费标准进行收费确认收入。 船方业务主要是公司用自备拖轮提供拖轮、停泊等服务。结算方式为按 ” 船次 ” 结算。 ( 2 )本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将货权证明移交给客户,并收到客户的签收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二十四)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 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 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 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 暂 时性差异 ) 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 )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 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 1 )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2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