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9:21:21 中财网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
[201
8
]
00502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
a
H
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201
5
年度

2017
年度





























一、


专项核查意见





1
-
10









最近三年锦州港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53,149.62


255,267.03


180,554.94


减:营业成本

392,589.07


226,974.50


136,743.82


税金及附加

2,337.95


2,854.00


638.05


销售费用

2,150.07


1,058.62


819.22


管理费用

13,326.99


8,478.18


10,021.93


财务费用

34,220.83


21,257.69


22,353.03


资产减值损失

-
268.37


348.30


182.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9,225.90


8,578.25


3,430.12


资产处置收益

10.87


-
137.85


1,223.57


其他收益

1,360.10








二、营业利润

19,389.95


2,736.14


14,449.82


加:营业外收入

579.92


4,123.09


2,212.33


减:营业外支出

103.21


89.66


17.52


三、利润总额

19,866.66


6,769.57


16,644.64


减:所得税费用

4,549.61


1,759.10


3,697.44


四、净利润

15,317.05


5,010.47


12,94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09.91


5,550.26


12,906.58


少数股东损益

1,007.13


-
539.79


40.61


持续经营损益

15,317.05


5,010.47


12,947.20


终止经营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8.6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188.42


5,010.47


12,94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81.29


5,550.26


12,906.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07.13


-
539.79


40.61




通过查阅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了解上市公司收入成本确认政策,比较并分析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收入及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并核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交
易及其会计处理。



锦州港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0.26
万元,较
2015
年度
下降
7,356.32
万元,主要原因为:

1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015
年度同



41.38%

增长主要来源于
贸易性收入

增加
,这部分收入
毛利率较低

公司
利润贡献较小,
主营业务
港口
服务
业务
收入
同比下降
20.78%


2016
年度




到煤炭需求不足以及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的实施影响,煤炭产量、销量均
出现下滑,致使煤炭吞吐量同比下降近
40%
;油化产品方面,受到主要客户两锦
炼厂停产检修、主要化工品客户安全整改

因素影响,
油品化工品总体吞吐量

比下降
8%
。(
2
)港口
服务业务
成本中
折旧等固定成本
占比
较高,港口
服务
收入
减少
直接
影响公司
毛利。(
3

2016
年度
公司发生销售费用
1,058.62
万元,同比
增长了
29.22%
,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了应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市场开发费用增加




锦州港
201
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09.91
万元,较
201
6
年度
增加
8,759.65
万元,主要原因为:

1

营业收入
同比
增加
77.52%
,主
要是公司
2017
年度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纳入
合并范围

贸易收入增加及
港口
服务
收入较
2016
年同期
增加所致。

2017
年度
港口
服务收入
较同期增

59.52%

2017
年货源承揽和市场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油品货种吞吐量
较同

增长
54%
,粮食货种吞吐量
较同期
增长
60.2
0
%

集装箱完成口岸吞吐量合计
121.5
万标箱,较
2016
年同比增长
47.3
0
%
。(
2

港口
服务业务
成本中折旧等固
定成本占比较高,港口的收入
增加
直接
增加
公司
毛利




(二)复核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
利益输送的情形。



最近三年,
锦州

已经制定了关联交易相关规章制度,并已按照该等规章制
度及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年度报告,
锦州

最近三年的关联交
易及关联往来情况如下: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

锦州港
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
公司
的关系


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
公司
的关系


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锦州盛邦路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锦港国贸易
发展
有限公司


2015
年、
2016
年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股东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股东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注
1



公司参股股东的所属单位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兼任华信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中国
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锦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
北销售葫芦岛分公司、锦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管道沈阳结算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锦州中石
油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后勤及引航服务

1,387,738.93

2,996,531.25

2,470,387.08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理货服务

29,136,891.60

18,908,207.53

15,368,127.77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装卸停泊费



21,907.64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公司

装卸费

757,967.32

495,824.7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附属公司

工程服务

8,649,818.58

8,149,056.60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装卸费

38,768.37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
司附属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348,173,885.10

240,073,357.89

246,986,183.90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5,006,835.84

4,061,953.51

2,901,461.13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11,124,121.28

7,609,126.28

6,114,413.21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
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1,384,350.89

60,316.56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


提供港口服务

7,326,898.67





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8,811,019.51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锦州盛邦路港有限公司

提供港口服务

82,177.36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


提供港口服务

216,801.89





监理服务

1,418,745.25





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销售粮食

4,064,237.3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
司附属公司

销售水电费

8,145,679.44

5,404,565.15

377,932.54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

销售水电费

4,503,398.78

3,973,678.43

3,301,152.49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销售水电费

357,202.13

277,733.00

284,367.95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


销售水电费



617,485.57

218,357.81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

销售水电费

60,995.41

91,560.26

95,205.72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


销售水电费

842,629.18

959,141.05

41,939.23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州有限
公司

销售水电费

340,048.29

185,816.66





3. 关联租赁情况


(1) 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7年度租赁收入

2016年度租赁收入

2015年度租赁收入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
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



2,169,268.00

2,169,268.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土地使用权

1,557,428.57

1,635,300.00

1,635,300.00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
限公司

固定资产

247,912.90

285,204.14

215,747.00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
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21,904.76

378,740.00

307,400.00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
州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592,557.71

180,000.00



辽港大宗商品交易有
限公司

固定资产

30,769.23







(2) 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7年度

租赁支出

2016年度

租赁支出

2015年度

租赁支出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142,857.14

142,567.57

150,000.00



4.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17年末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有限公司

63,700,000.00

2015/9/24

2018/9/11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17年12月31
日是否到期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2014/5/13

2017/5/13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及刘辉

30,000,000.00

2017/9/29

2018/9/29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拆出本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81,000,000.00

2015/1/27

2017/11/8

委托贷款



(2) 利息


关联方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辽宁锦港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委贷利息

904,202.46

9,509,094.32

9,855,000.00



6. 委托关联方管理资产


被委托方


2017

12

31

管理资产金额


信托计划期限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708,000,000.00


1





公司
2017
年度购买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的“华信.华冠
156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7.08
亿元份额。

截止
2017

12

31


公司已收到
华信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信托计划
认购资金到达指定的募集资金账户之
日至信
托计划成立日的
收益
1,366,532.32





7. 公司
关联
托管情况


委托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受托资产类型


受托起始日


受托终止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
限公司


股权托管


2014
-
6
-
18


2017
-
1
-
1




2014
年公司与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锦港国
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协议,委托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锦港国
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协议约定:双方约定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扣除融资
成本、税费等交付锦州港
0.5
亿元税后净利,不足部分由受托方补足。

2016

11

23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委托经营合同》终止。

2017

1

12
日,双方进
行了资产的交接,公司收回了对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8.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0,471,223.42

8,331,298.78

5,715,280.04




9. 关联方往来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
准备

应收账款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附属公


16,120,224.64



17,946,891.59



5,169,777.59



应收账款

锦州中理外轮理
货有限公司

748,953.65



903,122.88



16,500.00



应收账款

锦州新时代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

943,170.76



487,209.20







应收账款

锦州港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


4,426.20



2,763.20







应收账款

辽港大宗商品交
易有限公司

203,122.49











预付账款

锦州中理外轮理
货有限公司





142,500.00







预付账款

锦州港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










75,000.00



预付账款

锦州新时代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









12,600.00



其他应收


辽宁沈哈红运物
流锦州有限公司

464,811.03

92,962.21

464,811.03



743,697.66



其他应收


锦州中理外轮理
货有限公司

3,943.60

197.18

3,943.60



3,943.60



其他应收


锦州新时代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

2,000.00

400.00

2,000.00



2,000.00



其他应收


锦州港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


0.2

0.04

600.2







其他应收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附
属公司

480.00

96.00

480.00



480.00



长期应收


辽宁沈哈红运物
流锦州有限公司

899,299.06



1,352,299.06



1,805,299.06



委托贷款

辽宁锦港宝地置
业有限公司





81,000,000.00



81,000,000.00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9,220.40

8,317,220.40

9,220.40

应付账款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
限公司

4,119,365.29

1,676,614.00

433,146.00

应付账款

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



231,473.63

161,235.70

应付账款

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
头有限公司



1,615.00

1,615.00

应付账款

辽宁沈哈红运物流锦
州有限公司

134,400.0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
限公司



7,739.20



预收账款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
有限公司



5,306.56



预收账款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
有限公司





2,210,000.00

其他应付款

锦港国际贸易发展有
限公司



3,797,935.79



其他应付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附属公司

4,800,257.01

1,289,902.58

1,678,803.88

其他应付款

锦州中理外轮理货有
限公司

523,752.35

417,871.35

565,449.35

其他应付款

中丝锦州化工品港储
有限公司

265,774.27

314,005.46



其他应付款

锦州港龙煤瑞隆能源
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三)复核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存在
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

大洗澡



情形。



1

公司
201
5



2017


存在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和要求,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
了“资产处置
收益”

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
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该调整对可比期间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政府补
助(
2017
年修订)》相关规定和
要求,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
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准则规定对
2017

1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1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政府补助(
2017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将自
2017

1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列示项目

“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
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影响。



2、会计差错更正

最近三年锦州港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3、会计估计变更

最近三年锦州港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四)复核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应收账款、存货、商誉等计提减
值的情况以及其依据是否充分。



我们复核了上市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以及最近三年上市公司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
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因计提减值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坏账损失

-2,683,701.18

3,483,026.35

1,827,599.31



三、核查结论


经执行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经检查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重大交易及其会计处理,未发现
锦州

存在虚构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经检查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未发现
锦州

与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定价明显异于可比市场价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



经检查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除了按财政部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外,未发现
锦州
港发生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也未
有会计差错更正。



经检查
锦州

2015
年度至
201
7
年度应
收款

、存货、商誉等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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