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美国REIT: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0:17:14 中财网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10月26日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2
目录
2
目录
§1绪言.............................................................................................................................................4
§2释义.............................................................................................................................................5
§3风险揭示...................................................................................................................................10
§4基金的投资...............................................................................................................................15
§5基金管理人...............................................................................................................................29
§6境外投资顾问............................................................................................................................38
§7基金的募集...............................................................................................................................39
§8基金合同的生效........................................................................................................................40
§9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41
§10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42
§11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3
§12基金的财产..............................................................................................................................56
§13基金资产估值..........................................................................................................................57
§14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2
§15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16基金的信息披露......................................................................................................................65
§17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70
§18基金托管人..............................................................................................................................72
§19境外托管人..............................................................................................................................77
§20相关服务机构..........................................................................................................................81
§21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7
§22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1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24
§24其他应披露事项....................................................................................................................126
§25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27
§26备查文件...............................................................................................................................128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7〕831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
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投资标的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作为上市基金
特有的运作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折溢价风险等;作为开放
式基金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
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
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
地产市场的波动、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
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
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
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2日证监许可〔2017〕831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
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投资标的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作为上市基金
特有的运作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折溢价风险等;作为开放
式基金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
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
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
地产市场的波动、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
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

章节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
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
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4
§1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4
§1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5
§2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
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境外投资顾问: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
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6、基金合同: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
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招募说明书: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
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
§2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
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境外投资顾问: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
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6、基金合同: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
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8、招募说明书: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
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6
16、《通知》: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的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
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
国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6、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0、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
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
场外赎回
6
16、《通知》: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的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
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
国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6、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0、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
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
场外赎回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7
31、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2、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
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及其不时修订和补充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4、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投
资人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下
35、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投资人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所得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下
3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3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8、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4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
31、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2、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
记、存管、结算及相关业务,及其不时修订和补充
3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4、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投
资人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下
35、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投资人
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所得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下
3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3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8、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4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4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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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4、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5、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6、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8、元:指人民币元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0、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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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54、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在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5、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
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6、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8、元:指人民币元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0、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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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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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6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6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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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
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
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
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
险。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和/或实现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境外证券市场整体表现受到经济运行情况、货币/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
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
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投资境外市场的成本、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市场,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
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
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
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
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
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
不利影响。

4、政治风险
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例如,境外市场的政府
可能会鉴于政治上的优先考虑,改变支付政策。本基金以境外市场为主要投资地区,因此
境外市场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动(包括天然灾害、战争、暴动或罢工等),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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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
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
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
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
险。

本基金将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其中部分或全部风险因素可能对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和/或实现投资目标的能力造成影响。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境外证券市场整体表现受到经济运行情况、货币/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
交易规则、结算、托管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
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投资境外市场的成本、波动性也可能高于国内市场,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2、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
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基金净值会因为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行业及房地产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
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3、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
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汇率的波动也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
金业绩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基金运作中的汇率取自汇率发布机构,如果汇率发布机构出
现汇率发布时间延迟或是汇率数据错误等情况,可能会对基金运作或者投资者的决策产生
不利影响。

4、政治风险
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例如,境外市场的政府
可能会鉴于政治上的优先考虑,改变支付政策。本基金以境外市场为主要投资地区,因此
境外市场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动(包括天然灾害、战争、暴动或罢工等),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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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本基金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本基金将在内部及外部研究机构的支持下,
密切关注各国政治、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政治风险的变化。

5、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6、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
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
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
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海外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在境外托管
人的协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7、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
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
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8、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交易期满时借方未如约偿还所借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对于正回购,交易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
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
回已售出证券。

二、本基金运作特有风险
1、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基金合同》生效且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
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

2、基金份额折溢价的风险
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
并出现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将受到基金份额净值、市场供求情况、投资
人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交易价格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况,存在投资人不能按
照基金份额净值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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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本基金造成直接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本基金将在内部及外部研究机构的支持下,
密切关注各国政治、经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政治风险的变化。

5、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6、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
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
订,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
外税项。

本基金在投资海外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同时,在境外托管
人的协助下,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7、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
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
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8、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交易期满时借方未如约偿还所借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对于正回购,交易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
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
回已售出证券。

二、本基金运作特有风险
1、停牌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在《基金合同》生效且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
能买卖基金,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

2、基金份额折溢价的风险
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
并出现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将受到基金份额净值、市场供求情况、投资
人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交易价格出现折价或溢价的情况,存在投资人不能按
照基金份额净值买入或卖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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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
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

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一
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
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
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致使专业评等机
构调降该投资标的债信,进而使得该投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的风险。衍生品有一定的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将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
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
要形成原因是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或者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流动性风
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
的市场流动性和可投资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设定也合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为
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投资的标的指数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主要筛选美国市场经营商
业类地产或住宅类地产的相关公司。本基金已依照指数权重进行了分散投资,以上均为基
金平稳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
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12
三、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利率风险是债券投
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

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一
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
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
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致使专业评等机
构调降该投资标的债信,进而使得该投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的风险。衍生品有一定的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将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
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
要形成原因是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或者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流动性风
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均在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一般具备良好
的市场流动性和可投资性。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设定也合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为
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投资的标的指数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主要筛选美国市场经营商
业类地产或住宅类地产的相关公司。本基金已依照指数权重进行了分散投资,以上均为基
金平稳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
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3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
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前述“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
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4、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
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5、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
串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
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
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6、税务风险
在境外投资时,因境外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
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境外
市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投资所
在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7、交易结算风险
13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
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
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前述“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
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4、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
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5、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如经常性的
串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
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
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6、税务风险
在境外投资时,因境外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
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境外
市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投资所
在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7、交易结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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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当双方在同一天进行交换时,就会产生结算风
险。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本基金将通过
国际性的专业清算公司统一进行交易结算,规避结算风险。

8、法律风险
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
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OTC(也称为
柜台市场)的交易中。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约的不可实施性,包括合约潜
在的非法性,对手缺乏进行该项交易的合法资格,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而使该合
约失去法律效力等;二是交易对手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对
其为清偿合约进行平仓交易。对于法律风险,本基金将本着审慎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选择交易对手,并借助于本基金聘请的海外律师严格合约的各项条款与内容,同时,
关注相应国家或地区法律环境的变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9、衍生品风险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基金的有效管理和避险,而不是投机,基金管理人将
通过控制规模、计算合约理论价值、风险敞口、及时移仓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
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
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14
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当双方在同一天进行交换时,就会产生结算风
险。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本基金将通过
国际性的专业清算公司统一进行交易结算,规避结算风险。

8、法律风险
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
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OTC(也称为
柜台市场)的交易中。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约的不可实施性,包括合约潜
在的非法性,对手缺乏进行该项交易的合法资格,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而使该合
约失去法律效力等;二是交易对手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对
其为清偿合约进行平仓交易。对于法律风险,本基金将本着审慎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选择交易对手,并借助于本基金聘请的海外律师严格合约的各项条款与内容,同时,
关注相应国家或地区法律环境的变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9、衍生品风险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基金的有效管理和避险,而不是投机,基金管理人将
通过控制规模、计算合约理论价值、风险敞口、及时移仓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
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法律文
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
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5
§4基金的投资
4.1投资目标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4.2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
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
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
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与固定收益、信
用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道琼斯美国精选
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4.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
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REIT投资策略
(1)REIT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按照个券在标的指数中
的基准权重构建组合。

15
§4基金的投资
4.1投资目标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4.2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以道琼斯美国精
选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
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
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与固定收益、信
用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道琼斯美国精选
REIT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4.3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
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REIT投资策略
(1)REIT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按照个券在标的指数中
的基准权重构建组合。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6(2)REIT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REIT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和成份券发生分红、增发、送配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
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REIT组合进行适当
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停牌、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
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REIT组合进
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组合根据所跟踪的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
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因增发、送配等权益变动而需进行成份券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
据指数公司发布的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REIT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其他调整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
较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
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券,而用备选券、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
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它REIT来代替。

(4)投资组合绩效评估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时,以跟踪偏离度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误差为辅
助监控指标,对投资组合的日常调整就以最小化跟踪偏离度为原则,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风险。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
性,构建本基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组合。

4、衍生品投资策略
16(2)REIT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REIT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和成份券发生分红、增发、送配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
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REIT组合进行适当
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停牌、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
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券,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REIT组合进
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组合根据所跟踪的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对其成份券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
期跟踪调整。

2)不定期调整
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因增发、送配等权益变动而需进行成份券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
据指数公司发布的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申购赎回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REIT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其他调整
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若因其出现停牌限制、存在严重的流动性困难、或者财务风险
较大、或者面临重大的不利的司法诉讼、或者有充分而合理的理由认为其被市场操纵等情
形时,本基金可以不投资该成份券,而用备选券、甚至现金来代替,也可以选择与其行业
相近、定价特征类似或者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其它REIT来代替。

(4)投资组合绩效评估
本基金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与评估时,以跟踪偏离度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误差为辅
助监控指标,对投资组合的日常调整就以最小化跟踪偏离度为原则,以求控制投资组合相
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风险。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
性,构建本基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组合。

4、衍生品投资策略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7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
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券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
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规避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4.4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
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
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
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提出投资建议:投资研究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结合
基金合同、投资制度向基金经理提出股票资产的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
究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并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
程序。

4.5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标的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
(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7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
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券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
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规避外汇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

4.4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
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
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
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提出投资建议:投资研究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结合
基金合同、投资制度向基金经理提出股票资产的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
究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并出具风险监控报告。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
程序。

4.5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备选成份券及以标的指数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
(包括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8(3)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
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

(4)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
值的10%,但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不受此限。

(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
量,但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不受此限。

前(5)、(6)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
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
使转换。

(7)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8)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20%。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0)、(11)项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
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

2、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18(3)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
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

(4)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
值的10%,但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不受此限。

(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
量,但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不受此限。

前(5)、(6)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
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
使转换。

(7)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8)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20%。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0)、(11)项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
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
比例限制。

2、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19(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
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4、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
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19(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
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4、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
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20(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
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
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5、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承销证券;
(9)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5)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重大关
20(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
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
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5、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承销证券;
(9)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5)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重大关

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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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6、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行法律法规的
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本基金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
定。

7、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4.6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
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
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
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
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4.7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4.8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
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ETF),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相应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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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6、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行法律法规的
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本基金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
定。

7、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4.6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标的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
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
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
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
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4.7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4.8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
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以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为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ETF),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相应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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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并对投资运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但需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或备案并提前公告。

联接基金是指其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为目的的指数化产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9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债权人、所投资基金的份额
持有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10代理投票
1、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投资者的代理人,将行使证券的代理投票权。在代理投票时,
公司将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出代理投票的建议。

2、代理投票权的决定将由基金经理做出。公司将保留代理投票的文件至少三年以上。

3、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或境外托管人进行代理投票。基金投资于注册地在
中国以外的公司发行的和没有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投票权的证券,境外公司治理标
准、法律或监管要求和披露实务操作与中国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当委托投票权与非中国
证券相关时,受托机构将考虑在相关外国市场上适用的不同的法律法规,提出决定如何行
使表决权的建议。

4、在某些中国以外的法域中,就基金组合内公司的股份行使投票权的股东可能被限制
在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股票进行交易。由于此类交易限制会妨碍组合管
理且可能导致基金的流动性受损,如果存在此类限制,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行使代理
投票权。此外,某些中国以外的法域要求投票的股东就不同的基金披露当前的持股情况,
如果存在此类披露要求,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行使委托投票权,以保护基金持有信息。

5、基金将保留委托投票权的记录,至少保存3年以上。其中包括:
(1)基金作为证券持有人收到的有报告义务的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材料;
(2)发行人的名称;
(3)组合证券的交易所代码;
(4)会议日期;
(5)会议上需投票的事项的简要描述;
(6)需投票的事项是否由发行人、其管理层或其他人或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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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并对投资运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但需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或备案并提前公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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