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成惠明定开纯债债券: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 12月 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43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6月 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 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18年 12月 6日 申购起始日 2018年 12月 6日 注: 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 以 18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含),至 18个月后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 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 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 1 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为 2017年 6月 6日至 2018年 12月 5日,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第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开放期为 2018年 12月 6日至 2019年 1月 4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结束日相应顺延。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 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 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单位: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2 100万 ≤M<300万 0.60% 300万 ≤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 4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0.8%,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0.8%)=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39,682.54/1.0400=38,156.29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 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 7日(含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结 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时间(T)赎回费率 3 T<7日 1.5% 7日≤T<30天 0.1% T≥30天 0%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 15天时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 0.1%,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1%=10.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10.50=10,489.5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日常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教姣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4 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2层 电话:0755-22223523、0755-22223177、0755-22223555 联系人:肖成卫、关志玲、白小雪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邮编:518040 7.2代销机构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 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 5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 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 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6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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