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禾望电气: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8 年第 十 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 2018 年第 十 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说明和独立意 见: 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 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孚尧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孚尧能源 ”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孚尧能源本次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 “ 招行上海分行 ” ) 申请 综合 授信 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 。 公司 按所持孚尧能源的股权比例 为《授信协议》债务 承担 51% 的连带责任 保证 公平合理, 本次董事会及该议案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