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盛杰一年定开: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12月)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0:00:32 中财网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7

1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
17

50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30%
的特定
风险等。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纳入到投资范围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
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
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8

11

2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9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2


................................
................................
................................
..........................
4
第一部分、绪言
................................
................................
................................
...........
6
第二部分、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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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
12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
2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
.............................
42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
.............................
55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
.............................
68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
.........................
69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0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2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
.............................
8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
.....
9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1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6
第二十二部分、其
他应披露事项
................................
................................
...........
127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8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
.......................
129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盛杰一年
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6
、招募说明书:指《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

同年
10

1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
(包括其不时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运用来自境外
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
的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
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取
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次年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
存在,则顺延至下一日


3
7

开放期: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为本基
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
5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
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
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3
8
、开放日:指
开放期内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


3
9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业务规则》: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
20%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
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
6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
7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
8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
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1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82019988


传真:(
010

82255988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
]
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东及其
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
徽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018

11

2
日,基金
管理人共管理五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
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
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

2004

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蔡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
讲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
分公司财务经理,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



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副书记。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
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
(
亚洲
)
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副处、正处级);安徽省
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南市政府副市长、党
组成员;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2005

1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
香港万里资本
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
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
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
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09
年获香
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2007
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
2017
年获法国
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

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
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艾艾精工股份公司独
立董事。



2.

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
务三部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
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兼任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
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
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07

8
月起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势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
、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
,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
。从
1992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
有限公司(新加坡)。

2007

8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宁先生,
EMBA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
经理等职务。

2005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
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6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

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张利宁女士,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
部,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99

1
月起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
财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衡先生,
1975

10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
博士后。

2007

7
月进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
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组合
组合经理助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等职务。自
2016

7

13
日起兼任长盛盛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16
日兼任长盛盛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0

25
日兼任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1

10
日兼任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1

18
日兼任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2

13
日兼任长盛盛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5

2
日起兼任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哲先生,
1984

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

2013

9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等职务,自
2018

6

11
日起任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
8

6

29
日兼任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201
8

6

29
日兼任
长盛同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201
8

6

29
日兼任
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张帆先生,自
2017

5

2


2018

8

7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
EMBA
。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MBA在读。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
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2015年2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研究部经理。

2011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执行总监,长盛同益成长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国企
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
选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养老
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
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
应当
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
委托理财及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
和岗位的设置
上要
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风险控制与业
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管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
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
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
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
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
续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
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
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
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
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
经公司
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
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
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
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
查评价,发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



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
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
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30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
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
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末,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1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
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4
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
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年七次顺利通过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
审阅后,
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
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
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
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
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
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
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
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
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
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
0



法定代表人:
周兵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010

82019799

82019795


传真:(
010

82255981

82255982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刘秀宇


电话:
010
-
66107909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2)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
A

36
楼、
37



法定代表人:
顾敏


联系人:
凌云


电话:
0755
-
89462721


传真:
0755
-
867006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9
-
8800


公司网址:
http://www.webank.com


(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姚杰


联系电话:
021
-
38509636


传真:
021
-
38509777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4)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



联系人:童彩萍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
-
700
-
966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68596916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联系电话:
010
-
65980380


传真:
010
-
659804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http://www.1234567.com.cn


(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9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
010
-
58321105


传真:
010
-
58325282


客服电话:
4008507771


网站:
www.jrj.com.cn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021
-
20835787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站:
http://licaike.hexun.com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0571
-
88920897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
fund.com


(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祖杰


电话:
010
-
59313555


传真:
010
-
59313586


客服电话:
4007
-
868
-
868


网站:
http://www.chtfund.com


(1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周悦


联系电话:
010
-
57418829


传真:
010
-
57569671


客服电话:
400
-
678
-
5095


网站:
http://www.niuji.net



(13)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3201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9

04
-
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娣


联系人:李艳


电话:
010
-
59497361


客服电话:
400
-
059
-
8888


网站:
www.wy
-
fund.com


(1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


联系人
:
郑茵华


电话:
021
-
20691831


传真:
021
-
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1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
-
88312877


传真:
010
-
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1
-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16)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2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2
号楼
B

6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
021
-
51507071


传真:
021
-
62990063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51507071


网址:
www.66zichan.com


(1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19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
021
-
33323999*8318


传真:
021
-
33323830


客服电话:
4008202819


网站:
fund.bundtrade.com


(18)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4
号楼
40

46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
A

46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
010
-
65309516

814


传真:
010
-
65330699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站:
www.jianfortune.com


(1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程晨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站:
lufunds.com


(20)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楼
2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传真:
010
-
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公司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俞申莉


电话:
021
-
65370077


传真:
021
-
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5370077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2)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周汶


电话:
13810043063


传真:
010
-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57
-
8855


公司网址:
www.vjinke.com


https://www.kstreasure.com/


(23)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
010
-
6598 3311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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