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荣福安混合: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现将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 况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富荣福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9 日 17:00 止 。 2018 年 12 月 10 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 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14,000,000.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 14,169,229.55 份的 98.81%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福 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会议审议了《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4,000,000.00 份基 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 100% ,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 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表决通过了《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三、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 施 1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9 日,本基金将预留二十个交易日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在此 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 2 、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 排 ( 1 )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但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相关费用 安排详见《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 ( 2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按照下述费用收取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 A 类份额赎回费率 C 类份额赎回费率 Y < 7 日 1.50% 1.50% 7 日 ≤ Y < 30 日 0.75% 0.50% 30 日 ≤ Y < 6 个月 0.50% 0 Y ≥ 6 个月 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就 A 类 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就 C 类基 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 ( 3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时需按照上述赎回费用收取方 式支付赎回费用,并支付申购补差费用 。 ( 4 )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 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无 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用,其因本次变更而持有的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持 有期将从其持有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 3 、本基金将自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正式实施转型,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 金管理人已将《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 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生效,即自该日起,《富荣福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 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富荣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开放日常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 四、备查文 件 1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1655 号《关于准予富荣福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 2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4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富荣福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 6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 书 特此公 告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