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景峰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日以电子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增加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 币10.1269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8.8769亿元。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 不断增长,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为 公司债到期回购做准备,公司的融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在原授信额度的基础 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新增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次申 请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控制的企业),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各融资机构签订的正式 协议或合同为准。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4.34%,若授信资金全 部到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53.58%,仍将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方式,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 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各项具体融资 业务的可行性,并授权各融资主体公司总经理与授信融资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本综合授信有效期到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毕元女 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毕元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上 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历任国家电网公司国际合作部和办公厅高级主管,并派遣 至联合国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工作,负责国际能源项目和融资。2016年,毕元女 士加入济峰资本,专注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诊断和医学领域的投资;还任职 于境外家族办公室投资经理,负责境内外投资业务。现任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兼总裁助理、兼投资部部长。 毕元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3,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除前述情况 外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 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核实,毕元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毕元女士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8-071号《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1、2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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