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宝未来主导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3 月 30 日证监许可【 201 6 】 643 号文 注册 ,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 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 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 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8 年 11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年 9 月 3 0 日,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3 五、相关服务 机构 ................................ ................................ ................................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5 九、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 ..................... 44 十、基金的投资 ................................ ................................ ................................ ............................. 4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58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60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61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9 十八、风险揭示 ................................ ................................ ................................ ............................. 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7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 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0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 其他有关规定及《 华 宝 未来主导产业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 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宝 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 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2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3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 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 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华 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 2016 年 11 月 4 日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 则》:指《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 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的过程 5 2 、固定收益品种: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 支持证券等品种 5 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 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人民币 电话: 021 - 38505888 联系人: 章希 股权结构: 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 的股份,外方股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持有 49% 的股份。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 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宝 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 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 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 公司金融分 析师, 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 2003 年 5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总 监、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Michael Martin 先生,董事,博士。 曾任 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 律师助理;第一 波士顿银行董事总经理;瑞银证券董事总经理; Brooklyn NY Holdings 总裁;现任美国华平投资 集团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全球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美国 Financial Engines 董事、 加拿大 DBRS 董事、美国 Mariner Finance 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 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 行(香港) 投资银行部分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 集 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 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 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 , 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 , 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 、监事会成员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 平集团执行董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 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 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 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 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兼 互金策划部总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女士,总经 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市场部任职。 2002 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 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 , 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 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 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 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现任华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 所长 助理 / 研究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 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 作。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本基金 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硕士。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天同证券任研究员, 200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在中原证券任行业研究部副经理, 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 3 月在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 先后任研究员、研究总监。 2006 年 5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研究部 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副总监等职务,现任投资总监。 2008 年 3 月起任华宝动力组合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华宝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起 任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任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夏林锋先生,硕士。 曾在上海高压电器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 2010 年 7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华宝大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2 月起任华宝生态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华宝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任华 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9 月起任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 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闫旭女士, 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 宝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 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 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 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资 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 购、赎回 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行政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4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 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 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 2 )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 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 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 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 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 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 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 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 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 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 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 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 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 础上遵循国 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 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 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 完善。 ( 2 )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建立完 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 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 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 3 )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 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 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 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 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 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4 ) 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 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 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 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 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的 声明书 ( 1 )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 基金管理人 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 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 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 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 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 745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 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 体评选的 5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 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 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 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 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 20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 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 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 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 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 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 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 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 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 体的风险控制 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 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 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 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 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 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 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 防火 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 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 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 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 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 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 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 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 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 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 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 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 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 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 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 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 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 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 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发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直销 柜台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联系人:章希 ( 2 )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 系统办理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 转换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 fsfund .com 。 2 、 其他 销 售 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编: 100140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电话: 95588 ; 010 - 66106114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邮编: 100818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编: 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编: 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邮编: 300012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星 客户电话: 9554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邮编: 518001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戴青 客户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邮编: 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胡子豪 传真: 021 - 61162165 客户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 .cn ( 8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户电话: 400 - 999 - 8800 公司网址: www.webank.com ( 1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 - 821 - 0203 ( 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9 层 邮编: 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4008 - 001 - 001 客户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 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邮编: 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电话: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邮编: 430015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电话: 9557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1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 15910450297 传真: 010 - 61840699 客户电话: 4000618518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 16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 95353 传真: 862168767981 客户电话: 400 - 8888 - 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com.cn (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邮编: 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400 - 600 - 0686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电话: 9 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 95531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 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邮编: 215021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传真: 0512 - 62938527 客户电话: 95330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 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电话: 400 - 8888 - 993 、 95309 公司网址: www.dxzq.net.cn (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3 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电话: 95575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 2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邮编: 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弢 传真: 010 - 84183311 客户电话: 400 - 818 - 8118 公司网址: www.guodu.com ( 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邮编: 61001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 400 - 888 - 6628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户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 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95536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 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客户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2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联系电话: 400 - 700 - 9665 客户电话: 400 - 700 - 96 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2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邮编: 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飙 传真: 0991 - 2301927 客户电话: 400 - 800 - 0562 公司网址: www.hysec.com ( 3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邮编: 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传真: 0551 - 65161672 客户电话: 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 3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邮编: 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 400 - 820 - 9898 传真: 021 - 68777822 客户电话: 400 - 820 - 9898 公司网址: www.cnhbstock.com ( 3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 - 19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传真: 021 - 20655196 客 户电话: 95547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88 号 邮编: 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马艺卿 联系电话: 95597 传真: 021 - 83387254 客户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 3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 400 - 817 - 5666 ( 3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电话: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3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邮编: 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联系人:姜志伟 传真: 0451 - 82337279 客户电话: 400 - 666 - 2288 公司网址: www.jhzq.com.cn ( 3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客户电话: 400 - 166 - 1188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cn ( 3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 15 客户电话: 4000988511 公司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 3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客户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 4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客户电话: 4000 - 776 - 123 公司网址: http://www.fund123.cn/ ( 4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 95511 传真: 0755 - 82435367 客户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 4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韩笑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户电话: 400 - 666 - 1618 、 955 73 公司网址: www.i618.com.cn ( 4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