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林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17日 00:20:29 中财网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林证券




发行人




公司


)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44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

《配售细
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以
下简称

《投资者管理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
[2018]279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
号,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平台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
阅读
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人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




保荐机构(

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2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2
、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8
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
2017
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



股收益按照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的总股本计算;



2

20.68
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
2017
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
股收益按照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华林证券
所属行
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
J67

。截至
2018

12

12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1
9.33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7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
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
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
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8

12

17
日、
2018

12

2
4


201
9

1

2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
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
、原定于
2018

12

17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
201
9

1

7
日,

定于
2018

12

18

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
9

1

8
日,并推
迟刊登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

12

17
日(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一次)》,《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挂网


2018

12

24
日(周一)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

1

2
日(周三)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2019

1

4
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9

1

7
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T

2019

1

8
日(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
15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9

1

9
日(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9

1

10
日(周四)


刊登《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

2019

1

11
日(周五)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9

1

14
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
、如因
深交所
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
构(
主承
销商
)联系。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资
本市场服务业(
J67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
1
9
.3
3
倍(截至
2018

12

12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股对应的
2017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高于中证指数公司
2018

12

12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
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



2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
27
,
000

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
,
740
.
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5
,
657
.
2
6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
,
082
.
74

元。






重要提示


1

华林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7
,
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
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


)证
监许可
[2018]20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为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华林证券


,股票代码为

002945


,该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
板上市。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
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


)进行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27,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
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70,000
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
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8,9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
,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于
201
9

1

7
日(
T
-
1
日)进行本
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
9

1

4
日(
T
-
2
日)
刊登的《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

《网
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5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8

12

1
2
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机
构(
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
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




3.62

/
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
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
0
1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20.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为
4,985,800万股。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
201
9

1

8
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

1

8


T
日)
9:30
-
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
且必须参
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
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在《发行公
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股。申购数量应
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T+2
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要求
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
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
、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将剔除不予配售。





2
)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1
9

1

8
日(
T
日)
9:15
-
11

30

13

00
-
15:00




2019

1

8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

1

4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
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

市值


)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9

1

4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
(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
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81
,
000
股,
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

1

10
日(
T+2
日)
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华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
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
16:00
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
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1

10
日(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
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可转换公
司债券与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

1

8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

1

8
日(
T
日)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
)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



5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7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将择机重启发
行。



10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8

12

1
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全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


《招股意向书摘要》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于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林证券

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9年1月8日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
018

12

12
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
2018

12

12

15:00
,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收到
2,94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430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2.25

/

-
33
,
300.00

/
股,申报总
量为
5,313,200
万股。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投资者核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
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
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
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
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基金的配售对
象,是否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进行了备案并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
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核查。



综合以上的核查结果,
58
个配售对象不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
条件,其中未按规定提交递交核查材料的为
36
个配售对象,存在禁配情形的为
22
个配售对象,对应的申报数量合计为
68,400
万股。其余的
2,89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4,372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拟申购
总量

5,244,800
万股,报价区间为
2.25

/

-
33,300.00

/
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



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2,89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372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11.21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3.62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3.60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3.6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
报价按照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
价格同一申购数量按照申购时间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
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
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本次最高报价的剔除申购股数为14,400万股,占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的0.2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5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3.6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6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3.62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
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2

/
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经统计,剔除最高报价后,申报价格不低于
3.62

/
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
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2,707
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家数为
4,156
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
4,985,80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
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华林证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
J67
),截至
2018

12

12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33
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
有国金证券、浙商证券、东北证券、东
吴证券、西南证券,上述可比上市公司
2017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96
倍,具体情
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场价格(元/股)(2018
年12月12日收盘价)

2017年每股
收益(元/股)

2017年静态市盈率(倍)

600109.SH

国金证券

7.45

0.40

18.63

601878.SH

浙商证券

7.91

0.34

23.26

000686.SZ

东北证券

6.73

0.28

24.04

601555.SH

东吴证券

6.99

0.26

26.88

600369.SH

西南证券

3.84

0.12

32.00

平均值

24.96

华林证券

22.98



数据来源:
Wind
,数据截至
2018

12

12
日。



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股对应的
2017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高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7,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
18,9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1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2

/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总股本计算);



2

20.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
7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
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7,74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5,657.26
万元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082.74
万元
,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92,082.74
万元
。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
8

12

17
日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

1

8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
9

1

8
日(
T
日)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
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
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4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9

1

9
日(
T+1
日)
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
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

12

17
日(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
一次)》,《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挂网


2018

12

24
日(周一)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9

1

2
日(周三)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2019

1

4
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9

1

7
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9

1

8
日(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
行申购日(
9:15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9

1

9
日(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9

1

10
日(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履行资金交收义务(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日期


发行安排


T+3

2019

1

11
日(周五)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9

1

14
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
、如因
深交所
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
构(
主承销商
)联系。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
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量为
2,707
个,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
共计
4,156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4,985,80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
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
8

12

1
1

(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
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
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1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9

1

8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
保荐机构(
主承
销商

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
本次发行价格
3.62

/
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
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
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
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
原因。



2
、网下投资者在
2019

1

8
日(
T
日)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
2018

12

1
0
日刊登的
《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
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9

1

10
日(
T+2
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
》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

1

10
日(
T+2
日)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
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
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
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
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9

1

10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
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
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
应当于
2019

1

10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
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
002945


,若没有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
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
-
服务支持
-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4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9

1

14
日(
T+4
日)
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19

1

10
日(
T+2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



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
额,
2019

1

14
日(
T+4
日)
,中国结算
深圳
分公司根据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
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
额。



6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7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律师见证:
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
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报备
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
保荐机构(
主承销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1

8
日(
T
日)
9:
15
-
11:30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8,100
万股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1
9

1

8


T
日)
9:
15

11:30

13:00

15:00
)将
8,100
万股

华林证券


股票输入在
深交所
指定的专用证券
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62

/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华林证券


;申购代码为

002945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
9

1

4
日(含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9

1

4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
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
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
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
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
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81,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
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



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
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
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
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
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81,000





对于申购量超过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81,000

的新股申购,
深交所
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六)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



2

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在
2019

1

4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
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
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9

1

8
日(
T
日)
前在与
深交所
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
深交所
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
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
深交所
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
深交所
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
深交所

照每
50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9

1

8
日(
T
日)

深交所
根据投资者新
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
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
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9

1

9
日(
T+1
日)
,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
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2019

1

9
日(
T+1
日)
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

1

9
日(
T+1
日)
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于
2019

1

10
日(
T+2
日)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
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

1

10
日(
T+2
日)
公告的
《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9

1

11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申报。截至
T+3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
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进行无效认购处
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
深交所
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2019

1

10
日(
T+2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
2019

1

14
日(
T+4
日)
刊登的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
不足
1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
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
、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4
、网下实际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5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6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7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
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择机重启发行。





、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
时,发
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9

1

14
日(
T+4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圳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
账户。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1
、发行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
-
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电话:
0755
-
82707766


传真:
0755
-
82707993


联系人:赵嘉华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电话:
0755
-
23189772

0755
-
23189780

0755
-
23189781



传真:
0755
-
82940
546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12

17
























(此页无正文,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
迟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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