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800分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5月23日证监 许可【2013】689号文核准发售。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3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发售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 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 特有风险等)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银华 800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 额和银华800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银华800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5日,有关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35 七、基金的募集 ............................................................................................................................ 3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九、中证800A份额与中证800B份额的上市交易 ................................................................... 40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52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4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6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7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68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2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3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75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二十一、风险揭示 ........................................................................................................................ 90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9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0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1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02 一、绪言 《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售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 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 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 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投资者办理 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 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 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 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 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代销机构业务规则等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银华800份额: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800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 自动分离/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800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 银华800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3、中证800A份额:银华80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 额,即指更名前的 “ 银华800A份额” 44、中证800B份额:银华800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 额,即指更名前的 “ 银华800B份额”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方式 4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 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 过程 53、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4、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54、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中证800A份额、 中证800B份额的行为 56、《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800A份 额和银华800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57、中证800A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中证800A份额而言,指1.00元 5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银华800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银华800 份额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800份额、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的10% 5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6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的操作,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 61、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2、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63、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2份银华800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比例自动转换为 1份中证800A份额和1份中证800B份额的行为 64、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800份额与中证800A份额、中证800B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 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5、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银华8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 请转换成1份中证800A份额与1份中证800B份额的行为 66、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中证800A份额与1份中证 800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银华8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7、中证8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中证8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5%”,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每个定期折算期间首日的中国人 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每份中证800A份额 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中证800A份额持有人的该等 收益,如在某一定期折算期间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中证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68、中证800A份额约定累计应得收益: 中证800A份额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累计收益 69、定期折算期间:第一个定期折算期间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之后最近一个11 月30日,第二个及之后的定期折算期间指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日至下一会计年度的11月30日 7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 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 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 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 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 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 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 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 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 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 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部审 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 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 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 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 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 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 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 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 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 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 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 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 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 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 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 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 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 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 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 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 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 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 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 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 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 部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 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 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 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 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 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 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 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 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张凯先生,硕士学位,毕业于清华大学。2009年7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量化策略 研发和投资组合管理等工作,曾担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2012年11月14日 起任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1月5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自2016年1月14日至2018年4月2日兼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4月7日起兼任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 月25日起兼任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起兼任 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 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 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 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 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 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 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 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 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 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 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 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 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 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 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 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 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 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 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下列行为的发生: (1)本基金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资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9)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10)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1)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2)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3)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5%以上投票权 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 (14)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 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声誉风险和外部风险。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 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 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什么样的风险,为什么会存在以及如何引起风 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 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 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 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 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适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A.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B.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C.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 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D.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 达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E.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F.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A.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 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 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 B.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 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 高层管理人员。 C.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 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 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人员进行处理。 D.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E.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A.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B.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C.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 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 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 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 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 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 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42只,QDII基金 37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 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 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 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 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 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 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 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 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1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1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 韩志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4)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客服电话 95368 网址 www.hlzq.com 1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1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1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刚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18)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2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2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客服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95573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jjm.com.cn 2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客服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cn 2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叶顺德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 何亚刚 客服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客服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s.com.cn 2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法定代表人 马功勋 客服电话 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3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3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客服电话 95377 网址 www.ccnew.com 3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网址 www.ajzq.com 3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客服电话 400-883-5316 网址 www.cfzq.com 3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3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4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4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客服电话 95328 网址 www.dgzq.com.cn 4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 赵俊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4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高利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4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95525;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4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4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4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客服电话 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4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客服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5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徐丽峰 客服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www.gszq.com 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5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5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网址 www.gyzq.com.cn 5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5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 余政 客服电话 400-619-8888 网址 www.mszq.com 5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5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客服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先 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5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易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5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俞洋 客服电话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6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 王作义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6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世安 客服电话 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6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客服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www.xmzq.cn 6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客服电话 021-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6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6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唐昌田 客服电话 400-665-0999 网址 http://www.tpyzq.com 6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客服电话 028-86711410; 027-87618882 网址 www.tfzq.com 67)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68)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立功 客服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www.wkzq.com.cn 69)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