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网宿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21:21:50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81,218,421股新
股,发行价格为43.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69,549,602.95元,扣除发行费
用22,420,820.5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47,128,78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6】4826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
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路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桂林路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嘉定支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及2016年12月6日披露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1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101)。


另外,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国泰君安、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分别与公司全
资子公司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网宿”)、香港申嘉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申嘉”)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二、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延期事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
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面向边
缘计算的支撑平台项目、云安全项目、海外CDN项目和网宿计算能力共享平台项
目,剩余未确定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经法定程序用于现金管理。


为满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调整的需要,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
(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用印制度,本次补充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相应签订方由上海银行桂林路
支行、上海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调整为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由民生银行嘉定
支行调整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国泰君安、上海银行漕河
泾支行分别与香港网宿、香港申嘉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本次与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及包商银行北京分
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

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第一条有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用途约定变更为如下描
述: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面向边缘计算的支撑平台项目、


云安全项目、海外CDN项目和网宿计算能力共享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以及剩余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剩余暂未
确定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甲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确定。涉及的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桂林路支行

03002807617

上海银行桂林路支行

03002807598

上海银行桂林路支行

03002807601

民生银行嘉定支行

696672325

包商银行北京分行

600097338



2、补充协议为三方监管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约定与三方监管协
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三方监管协议约
定为准。


3、补充协议自甲方、乙方、国泰君安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与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上述内容外,三方监管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与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121907978210816,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专户余额为
207,278,801.62元(含利息)。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面向边缘计算的支撑平台项目、
云安全项目、海外CDN项目和网宿计算能力共享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以及剩余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剩余暂未
确定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经甲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确定。涉及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

121907978210816



2、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甲方、招商银行上海天钥桥支行、国泰君安


三方对专户的监管根据本协议执行,除非三方日后另有书面约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

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1、四方监管协议第一条有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用途约定变更为如下描
述:

香港网宿/香港申嘉在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
海外CDN项目剩余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使用计划经甲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确定。涉及的专项账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FTN1119150809401

香港申嘉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FTN1191101409401



2、补充协议为四方监管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约定与四方监管协
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四方监管协议约
定为准。


3、补充协议自甲方、香港网宿/香港申嘉、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国泰君安
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与四方监管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上述内容外,四方监管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