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油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9:22:53 中财网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对《关于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19年至2021年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与中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
务总协议并预计2019年至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19-2021年度
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协议条款符合商业惯例和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
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预计额度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方明 刘力 罗会远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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