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联建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玛网络”) 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准分众”)向深圳农 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供担保以及全 资子公司精准分众为深玛网络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500 万元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其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由全资子公司深玛网络为精准分众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西乡支行申请的授信 额度500万元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精准分众为深玛网络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西乡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500万元提供担保。 二、关于为相关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抵押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部分房产为相关银行的不超 过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抵押担保,并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准分众”)为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1.9亿 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其担保行 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部分房产为相关银 行的不超过7.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抵押担保,并以全资子公司精准分众 为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1.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担保。 独立董事:詹伟哉、李伟东 2018年12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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